我国居住权的期限为几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8:33:20 52 人看过

一、我国居住权的期限为几年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是指在他人住宅上设定的为特定自然人生活需要而对该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

1、居住权期限可以是确定的,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共同确定。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2、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期限一般具有长期性、终生性。在确定的居住权期限届满时,居住权消灭。设立居住权前应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当地居住权登记流程、手续,有针对性制作合同。以合同或者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应进行登记,避免因未登记导致居住权未生效。让居住权真正满足居住权人生活居住需要和对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作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居住权情形常见有哪些

1、婚姻:使婚前财产房本加名字的问题有了新的选择,同时对于暂无居所的离婚一方,也可通过特定期限居住权的设立为其保障住房需求。

2、安居: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此时可以通过无偿约定居住权的方式保障父母住房需求及出资后的权益。

3、继承:老人如果立遗嘱将个人房产留给子女,又担心配偶的养老居所问题,就可以在房产上为其设立居住权。

4、以房养老:老年人可以将房屋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出售给金融机构或其他投资人,并约定在其有生之年享有对房屋的居住权。还得提醒大家,居住权有个特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08: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我国居住权有没有效力
    一、我国居住权有没有效力民法典规定,签订居住权协议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1、购买取得其实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应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第二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
    2023-05-06
    89人看过
  • 社区禁毒期限为几年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几年
    根据法律规定,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另外,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两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被同时决定行政拘留和强制隔离戒毒的情形,应当先执行行政拘留,再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多长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两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戒毒状况良好的吸毒人员,可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并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吸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最长期限可延长一年。《禁毒法》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
    2023-07-23
    238人看过
  • 继承居住权期限
    一、继承居住权期限限定了期限,可以视为不同情形的有效期。一是接受遗赠的须有意思表示是两个月之内;二是诉讼时效为两年,三是超过20年不得再行诉讼。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另外,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房产继承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
    2023-05-03
    125人看过
  • 设立居住权是否可以约定居住权的期限
    一、设立居住权是否可以约定居住权的期限设立居住权是可以约定居住权的期限的,设立居住权最好签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二、居住权可以转让和继承吗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
    2023-05-03
    301人看过
  • 我国用益物权包括居住权吗
    居住权是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用益物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益物权包括以下内容:土地承包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典权以及地役权、担保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押权以及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一、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是什么?1、设立的目的不同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设立债权的目的在于实现物的交换价值。2、权利性质不同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担保物权多为具有从属性的从权利。3、标的物不同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4、客体价值形态的变化的影响不同用益物权的价值形态变化对其有直接影响,担保物权价值形态的变化对其并无影响。5、存续期间不同用益物权只有在物权关系被解除以后,才归于消灭。权利人取得用益物权之
    2023-02-24
    230人看过
  •  在我国居住满多少天才能被称为居民?
    这段内容讲述了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居民个人的认定标准。在中国境内逗留满183天的个人被视为居民个人,但需要满足住所或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中的任意一种情况。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个人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境内逗留满183天的个人被视为居民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若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则被视为居民个人。成为居民个人的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要依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中国境内没有住所而且又不居住,或者没有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则为非居民个人,如果是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也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 民 个 人 与 非 居 民 个 人 的 区 别 : 居 住 时 长 如 何 划
    2023-09-04
    77人看过
  • 在我国监视居住算刑期吗?
    一、在我国监视居住算刑期吗?监视居住算刑期。《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
    2023-06-04
    80人看过
  • 居住权限期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一、居住权限期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可以继承吗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人死亡,当事人可以根据意思自由约定居住权期限,如果没有约定,居住权一般至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将登记于不动产登记簿的居住权信息注销。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具体如下:1、房子70年产权,届满自动续期2、婚前父母帮买房,属于个人财产3、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归业主享有,对黑物业说拜拜!顺便说一点,业主有权换物业。4、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5、房子不解除抵押,可直接过户,在抵押中的房子可以带着抵押权卖,抵押权对房产的交易不影响,同时卖房子不需要取得抵押权人(这里主要指银行
    2023-04-06
    457人看过
  • 我国居民身份证明分为哪几种?
    我国内地身份证明类型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暂住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而暂住身份证明包括居住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不同场合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不完全相同。我国内地身份证明类型包括:一、身份证明,它是一种或一组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的、政企的、华侨的、各机构的等能够证明自己身份、权限的有效证件。即使是同一民事主体,在不同场合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也不完全相同。二、中国内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我国内地身份证明类型有哪些?我国内地身份证明类型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居民身份证是内地居民最常用的身份证明,由公安机关发放和管理。护照是出国旅行和进行国际交流的重
    2023-11-11
    494人看过
  • 我国国防法规按立法权限划分为几个层次
    我国国防法规按立法权限区分为四个层次。国防法规是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制建设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门类。健全的国防法规是建设现代化国防的重要保证,是依法治军、提高军队战斗力的强大法制武器,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国防建设的是否制度化的的重要标志。根据宪法规定和立法权力及立法原则我国现行的国防法规从纵向结构可划分为几个根据宪法规定和立法权力及立法原则我国现行的国防法规从纵向结构可划分为几个:从纵向结构上而言,我国国防法规一般可分为国防法律、国防法规、国防规章三个层次。我国现行的国防法规等级分为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二、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颁布的行政法规。三、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央军委各总部制定颁布的法规。四、各军种和大军区制定的法规细则。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和政府制定颁布的地方性法律规章。国防法规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用于调整国防体制、武装力量
    2023-07-24
    288人看过
  • 居间合同时效期的为几年
    居间合同的合同期限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居间合同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定义】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一、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居间合同是中介常用到的一个合同,关系到了居间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因此签订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保密约定如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
    2023-04-01
    248人看过
  • 我国的物权可以分为哪几种?
    1、自物权与他物权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是财产所有人,可以把物权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这种分类是对物权进行的最基本分类。自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唯一的自物权种类。他物权,是指非所有人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对他人财产享有的物权,也称为限制物权。所有权与他物权的关系是,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物权,是最主要、最基本的权利,是他物权的源泉。他物权是一种不完全物权,是以所有权的一定权能为内容而形成的独立权利,是所有权的派生物。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根据设立的目的不同,他物权还可以进一步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受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他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是以保证债务的履行、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都是担保物权。区分两者的意义在于,能够明确不同的他物权设立目的的
    2023-06-17
    345人看过
  • 注册商标的期限为几年?
    一、注册商标的期限为几年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一样,并不是永续性的权利,而只能在一定期间内存在并受到保护。这一期间就是注册商标的期限,也叫商标的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我国《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期限的起算日期是商标注册之日,也就是商标局将申请的商标按地区、商标注册人名称和使用的文字和图形分别登入《商标注册簿》(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则分别登入《集体商标注册簿》和《证明商标注册簿》)、卡片和档案,同时刊登《商标公告》的日期。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从商标注册日起开始计算,至最后一个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如果最后一月无相应日,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二、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
    2023-04-29
    172人看过
  • 如何约定居住权的期限
    设立居住权是可以约定居住权的期限的,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是当事人需要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书面居住权合同,居住权的内容需要包含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居住权消灭的情形居住权消灭的情形有:1、居住权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自由在居住权合同中约定居住权期限,居住权期限届满的,居住权消灭;2、居住权人死亡,当事人可以根据意思自由约定居住权期限,如果没有约定,居住权一般至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
    2023-08-12
    33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我国住宅的使用年限是否为70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5
      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50年。住宅用地全国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住用地全国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届满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 我国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几年,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05
      我国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几年 一般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但是法律允许商标所有人进行续展,而对续展的次数不做限制,也就意味着实际上商标的保护期限是永久的。注意:当商标有效期届满,如果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 商住房产权期限几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6
      商住房产权为40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
    • 20年了,男方还有居住权吗?居住权有期限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你们离婚的时候如果已经判了居住权,没有说明期限吗是有具体期限还是有合理期限,如果都没有那就是终生了。
    • 重婚罪中长期居住的诉讼期限是几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1
      依照我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其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禁止两种行为: 第一,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相婚者(本人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 第二,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建立事实婚姻关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关系)。犯重婚罪,处2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不是长期居住。司法实践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