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已有房屋的用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8 03:00:06 265 人看过

摘要:根据租赁合同规定,如果承租人违反规定,出租人可以采取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的行动。而如果承租人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如有违法所得,则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1.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出租人可以采取哪些行动?

答:根据合同规定,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承租人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对 已 经 住 房 使 用 权 变 更 的 房 屋 如 何 进 行 用 途 变 更 ?

根据提供的信息,房屋用途变更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前,已改变房屋用途并以改变后用途延续使用的,应按改变后的用途认定,并由房管、国土资源部门变更登记。其中改为商业用房的,应当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而在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施行后改为营业房延续使用的,被拆迁人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并持有原产权性质为市店或临时营业用房规划许可证的,应根据房屋所有人的申请,由房管、国土资源部门变更登记。若改变房屋用途,则应按照国家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税费。

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出租人可以采取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的行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承租人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若改变房屋用途,则应按照国家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税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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