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发生触电死亡事故谁负主要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1:20:21 442 人看过

工地发生死亡事故,一般由用人单位负主要责任。如果厂方对用电管理存在过错,需要对工人的死亡要承担一定责任。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工地工人致使心梗死亡赔偿标准

企业雇佣的工人若因心梗原因死亡,则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对其适用工伤保险待遇。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二、雇佣关系死亡赔偿标准

雇佣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中的一种,如果雇佣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或者死亡的话,若雇主没有帮雇员购买人身保险,那么应当要求雇主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来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劳动者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就其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给予赔偿。第二、劳动者死亡的。雇主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其他合理费用。第三、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雇主还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谁来负责建筑工地发生的事故?
    由雇佣人承担,具体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一个醉驾一个逆行发生事故谁负责逆行一般就可以直接定全责。但事故交警一般看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一般损失较大的,双方都有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会做慎重处理,可能会双方都担负一部分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
    2023-07-02
    132人看过
  • 一起农网改造中发生的触电死亡事故
    2002-07-12T18:20左右,李介村村民宋某到田里施化肥时,跌倒在田中新建低压电杆拉线处,同村青年许某见状,即跳入田里去抢救,也跌倒在地。在场的其他人意识到是触电后,即用竹杆把与电杆拉线搭连在一起的带电低压线隔开,将2人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1.原因分析李介村因低压线路陈旧超载,难以确保“双夏”供电,安排由许村供电营业所负责对该村低压线路进行改造。原380V低压架空线线路南北走向,新架设低压线路东西走向,与原线路垂直,施工时,新线路的末端电杆(高9m,距原线路东侧2.7m)因是终端杆,需要设拉线。新立电杆稍向拉线方向倾斜,拉线跨越原低压线路后,埋设在一水田里,形成交叉(见图1)。原计划新线路完工后,再拆除老线路,由于当天施工时间较晚,新线路尚未全面完工,故仍由老线路临时供电。新导线架设后,由于紧线承力原因,新建的低压线路终端拉线与事故地点当天恢复送电的老线路的一相导线碰在一起。而
    2023-04-24
    372人看过
  • 触电身亡责任要由谁承担呢
    韩某在某村承包若干亩稻田地,因灌溉需要,向某供电公司申请安装变压器,安装后一直使用。陈某承包该村的沙塘用于经营,因陈某承包的沙塘无照明电使用,便找到韩某,提出从韩某的变压器上接电源到其承包的沙塘照明使用,韩某同意并按照每度1元向陈某收取高价电费。陈某在接电源时,因电线通过稻田地,就在稻田地两端用竹竿架设电线。一天,解某一家发现电线倒在其自家稻田地中,解某就将这一情况告知了陈某,要求他们将电线扶起来,但陈某没有将电线扶起来。几天后,解某妻子李某到自家稻田地中割草,因手中的镰刀割断电线而导致李某触电身亡。死者李某的家人在几天前就发现电线倒在稻田地中,且也与陈某进行交涉过,死者李某对这一情况是知晓的,但其未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造成事故的发生,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故应当适当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因此,本案中被告供电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被告陈某和韩某都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2023-06-13
    421人看过
  •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事故,谁负主要责任
    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依据是否属于机动车的不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完全不同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无过错原则;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过错原则。一、走非机动车道会如何处罚走非机动车道行驶扣3分,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还附带其他违规行为,或造成交通事故等就会依法重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非机动车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上的车行道上自右侧人行道牙(线)至第一条车辆分道线(或隔离带、墩)之间或者在人行道上划出的车道,除特殊情况外,专供非机动车行驶。非机动车具有很多特有的优点,特别在环境保护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城市中的非机动车道不仅不能被随意改建和取消,而且应当被以长远发展眼光去对待。在进行城市交通规划时,不要忽略非机动车道的规划;在进行非机动车道设计时,要对非机动车道未来
    2023-06-20
    166人看过
  • 2020工地死亡一人谁负责
    一、工地死亡一人谁负责施工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没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因此,施工单位是经过合法注册的单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施工单位没有经过合法注册,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发包的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发包单位承担了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施工单位追偿。法律依据:《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2023-03-03
    409人看过
  • 橡胶厂触电死亡事故
    法律综合知识
    2001年5月25日,山西某橡胶厂在生产操作过程中,1名员工因为违章操作而触电死亡。一、事故经过5月25日凌晨,该企业1号胎面线在生产6.50-16胎面时,机头工刘某未及时将胎面头搭上通往三层水槽的过辊,当他登上架子准备往过辊上放胎面头时,胎面头已经超过位置约450cm左右。这时按照工艺规定,应该立即停车,将多余部分割掉后重新启动机器,但是他却在未停车情况下,割断了多余的胎面头,结果这段割断的胎面头在爬坡皮带转变下行处挤入上8号挤出机传送带之间的夹缝中,挤压转动成直径为25cm、宽50cm、重约20kg左右的胶卷。胶卷在从夹缝弹性挤落过程中碰碎了安装在千层片斜上方、爬坡皮带下方的照明汞灯(220V、250W),掉落到两个千层片之间。2时15分左右,刘某发现用于照明的汞灯破碎,关停了胎面联动线,踩在接取皮带上用手去拿这卷胎面。在拿取过程中,右颈肩部碰及已被撞碎汞灯的限流灯丝,发生触电,从接取
    2023-06-06
    67人看过
  • 非工地工人员工地死亡谁负责?
    一、非工地工人员工地死亡谁负责?由建筑公司负责,非工人在工地意外死亡,要根据工地管理方与死亡人员的过错责任划分,如果工地存在安全隐患而未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工地管理方将要承担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要根据事实情况判断。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在工地受工伤怎么赔偿的?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
    2023-06-16
    235人看过
  • 施工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法人责任
    施工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法人需要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公司法人是一个团体或者企业组织,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权利和责任是双向的,有权利必然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如公司法人要用自己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一、法人是什么概念有什么责任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1.法人的独立责任法人的独立责任是指法人必须用自己的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法人投资者的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是指法人的投资者对于法人的债务,仅以其投资额为限承担清偿责任,亦即法人的投资者仅以其投资部分的财产,对法人的经营活动承担风险。二、分公司能否作为被告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因此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可以为被告参与诉讼。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法人财产,既不是独立公司法人,也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其所有资产也属于总公
    2023-02-04
    24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摩托车三人死亡责任谁负
    一、交通事故摩托车三人死亡责任谁负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交警部门作出,然后在责任范围内要求对方承担赔偿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虽然本案造成了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但由于双方负同等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有:1、丧葬费:是指办理丧葬事宜的必需的费用。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总额计算。2、死亡赔偿金:是指因交通事故死亡对死者家属的抚慰金及死者家庭遭受损失的补偿金。以交通事故发生地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60周岁以下的,补偿20年;60周岁
    2023-05-06
    128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主要由谁来负责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确定的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割,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死亡赔偿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参照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死亡赔偿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死亡赔偿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会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死亡赔偿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现行法律无明确具体的规定,所以应当按照已有的相关法律的立法意图,并结合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分配的范围和方法,鼓励生活条件优越的人少分
    2023-07-31
    495人看过
  • 地下车库行车发生刮擦,谁来负主要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管部门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及其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来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无论谁的责任在先,发生交通事故不得离开事故现场。如果对方逃逸了可以认定为全责,除非有证据证明未逃逸方有过错行为。地下车库的归属权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允许开发商和业主通过约定的方式确定车库的权属。约定从约定,如该地下车库计已入业主公摊面积,那么小区业主在购买商品房时,其购买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中已包含该地下车库的面积,此时,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属全体业主所有。如地下车库并没有计入公摊面积,则车库产权归开发商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
    2023-07-15
    319人看过
  • 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谁负责调查
    较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施工较大事故的判定标准是什么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023-07-21
    396人看过
  • 租房触电身亡房东负什么责任
    房东就要为未完全履行合同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对受害人家属进行一定的赔偿。房东提供给房客的房子应该是安全的,如果由此发生事故,房东有不可避免的法律责任。一、房东不履行合同怎么办房东不履行合同,租客首先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告诫对方应当及时地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房东仍然拒绝履行自己的约定义务,租客可以请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需要根据双方的租赁合同的内容来进行判断。因此,如果房东不履行合同,租客就可以请求房东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果房东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租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二、承租人不交房租能不能锁门承租人不交房租,房东是有权锁门的,但是无权处置承租人屋内东西,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构成违约。房东可以向其催款,如果房客仍旧不支付租金,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上最好不要与承租人产生身体接触,不要从合同纠纷转化为治安问题,一旦发生肢体冲突,房东也是
    2023-02-18
    151人看过
  • 工地安全事故责任,应由谁负责?
    工人受伤的负责情况具体如下:1、工地工人受伤是由包工头负责的。在建筑工程中,工地工人是受包工头雇佣的,实则就是工人的雇主,工人受伤时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要求包工头赔偿相应的损失;2、如果第三方承包商和分包商将工程分给没有取得资质证书的施工队伍,给事故的发生留下隐患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一、工伤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按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2
    2023-07-01
    388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电工维修电工触电死亡旁人要负什么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电工维修死亡属于工伤死亡,可以向劳动局申报,然后要求工伤死亡赔偿
    • 在事故发生地死亡几人负刑事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26
      涉及到重大安全事故一般来说造成安全如果有人1人及以上死亡就需要造成安全事故,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造成安全事故之后当地政府会需要对其进行调查,并且确定事故发生原因。
    • 地铁职工电梯故障致乘客死亡谁负责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11
      地铁电梯事故致人死伤,应由地铁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因为乘客乘坐地铁便于地铁公司形成了运输合同,进站出站等地铁设施安全,以及场所安全等应该是属于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义务的一部分,所以,当乘客在乘坐地铁的电动扶梯死亡或受伤的时候,地铁公司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电动扶梯属于地铁公司的设备,因为其设备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导致的乘客受伤或死亡的,属于违约行为。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
    • 在工地上班负主要责任死亡的主体是谁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
    • 工地触电死亡责任如何划分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26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施工企业即厂方,需要对建筑安全生产承担责任,如果厂方对用电管理存在过错,需要对工人的死亡要承担一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