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有纠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8:30:08 315 人看过

对于拆迁中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适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如果行政征收可以诉讼吗?
    一、如果行政征收可以诉讼吗?可以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此外,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行政诉讼法的上述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这一规定,也是《宪法》第126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有关规定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化,行政诉讼活动必须遵循。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024-01-30
    123人看过
  • 个人可以提起土地征收补偿协议行政诉讼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个人是被征收人的,对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利益。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
    2023-04-28
    65人看过
  • 对征收决定行政诉讼可以吗?
    一、对征收决定行政诉讼可以吗?如果行政征收可以诉讼,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此外,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征用和行政征收的异同有哪些?行政征用和行政征收的相同点:行政征收和征用都是国家为了公共需要而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行为的主体必须为行政主体,行为对象都是行政相对人。行政征用和行政征收的区别是:1、法律效果不同:行政征收的结果是将财产所有权从相对方收归国家;而行政征用的后果则是行政主体暂时取得了被征用方财产的使用权,不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2、是否有偿:行政征收一般是无偿、强制性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行政征用应当给予相对人适当比例的补偿
    2024-01-24
    321人看过
  • 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能否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一、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能否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能提起行政诉讼案件,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情形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拆迁人必须是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5.拆迁安置办法。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7.搬迁期限和
    2023-04-22
    160人看过
  • 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吗?
    一、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吗?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是可以的。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性质的合同,不履行征收补偿协议应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
    2023-06-15
    355人看过
  • 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期是几年
    一、房屋征收行政诉讼期是几年房屋征收的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相关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十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
    2023-06-04
    402人看过
  • 这样的征收补偿决定违法!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武先生在某省会城市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2015年7月10日,区政府作出《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并于同日发布《征收通告》,决定对武先生房屋所在地块实施征收。武先生不服区政府作出的《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区政府作出的《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违法,经过二审判决,《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被确认违法!由于对补偿不满意,再加上对征收决定合法性的质疑,武先生一直没有和征收方达成补偿协议。2016年1月28日,区政府对武先生的房屋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武先生认为该补偿决定使用的补偿标准仍然是之前的征收决定中附带的补偿标准,现征收决定已经被确认违法,该补偿决定也不合法,遂提起诉讼。在分析之前,首先带大家了解一下《补偿决定》在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
    2024-01-29
    208人看过
  • 工程质量纠纷可以提起诉讼吗?
    工程质量纠纷可以诉讼处理,在工程进行发包后,发包人要与承包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要约定工程交付质量、工程款支付等的问题,工程质量不合格可以提起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提起诉讼的,需要满足起诉的条件,并且起诉人要提交起诉书。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五)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
    2023-02-22
    145人看过
  • 房屋买卖纠纷提起诉讼时效有多久
    对于房屋买卖纠纷的起诉时效,根据2021年即将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房屋买卖纠纷的注意问题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各类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使用本案由;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未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此而发生纠纷的,就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的案由。另,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属于特殊的委托代理合同,此处已将其作为独立的第四级案由,就不应适用一般的委托合同纠纷的案由。房产买卖纠纷诉讼时效应该是为三年的。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
    2023-07-25
    373人看过
  • 怎么起诉公房拆迁纠纷房屋征收?
    一、怎么起诉公房拆迁纠纷房屋征收?1、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并且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其中也可以口头起诉)。2、在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或则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若符合起诉条件,就会在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在7天内判定为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3、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在15天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5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到原告。4、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并通知原被告。5、开庭审理。确定开庭时间后,人民法院会在开庭3天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至于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处理公房拆迁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
    2024-01-12
    57人看过
  • 提起房屋拆迁纠纷诉讼的程序
    1、要确认被告。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2、书写民事诉讼状。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会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证通知书》,并通知交费。如七日内未按照规定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将裁定案件按撤诉处理。4、举证。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5、开庭。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6、开庭审理。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
    2023-04-03
    140人看过
  • 购买房屋纠纷是否会提起诉讼
    一、商品房开发商违约怎么赔偿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出现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根据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向开发商提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而言,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首先,继续履行合同;其次,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必要的弥补;再次,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作为惩罚性的补偿;最后,定金罚则同样适用于此类情况,即如果商品房买卖纠纷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惩罚性条款,向违约方向索取定金加倍赔偿款。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合同一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必须承担履行合同义务、采取适当措施以修复缺陷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购房开发商违约怎么赔偿违约金的规定是:
    2024-03-18
    53人看过
  • 提起行政诉讼后拆迁纠纷一般几天可以解决
    一、提起行政诉讼后拆迁纠纷一般几天可以解决?法院对于拆迁纠纷的审理时间一般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定程序可以延长审理期限。《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是什么?(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后可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一)应当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且无法及时作出决定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四、拆迁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
    2024-01-04
    445人看过
  • 行政诉讼后又提起行政裁决可以吗?
    行政诉讼后又提起行政裁决是不可以的;仲裁是前置程序,只有先提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做出驳回起诉的裁定,将案件发回先进行仲裁。”1、《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
    2023-06-25
    19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提起行政诉讼的房屋拆迁纠纷案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法律的规定,一方
    • 行政纠纷可以提起哪些法律诉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7-11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
    • 以公房纠纷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首先,只要这里提到的“公房类纠纷”属于公民之间的财产纠纷,就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
    • 行政纠纷提起的行政诉讼法院可以判决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9
      经审理,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维持判决。(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可以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不足;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处罚明显不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一)人民
    • 房屋买卖纠纷纠纷是什么诉讼(房屋买卖纠纷提起诉讼)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25
      房屋买卖纠纷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进行诉讼时,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必须遵守的法律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1)第一审程序①起诉与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经审査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立案后应5日内通知被告,并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应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发送给原告。被告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