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办了预告登记才给合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17:52:13 54 人看过

不是,给了合同再办理预告登记。

房产预告登记的性质

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能够实现房地产所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的一种行为。房地产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判决等原因致房产权利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申请房地产权属情况变化后的转移作预告登记。

1、关于其法律性质,究竟是一种物权,或仅为一种债权保全手段,甚有争论。预告登记是介于债权与物权之间,兼具两者的性质,在现行法上为其定性实有困难,可认为系于土地登记薄上公示,以保全对不动产物权之请求权为目的,具有若干物权效力的制度。

2、预告登记的权利是一种具有物权性质的债权,或者可以说是一种准物权。

3、预告登记的性质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确保将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其实质是限制现时登记的权利人处分其权利。从各国法律规定来看,预告登记使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物权的排他效力。因此,预告登记是债权被物权化的一种具体体现。经过预告登记的不动产,债权人对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可以对抗第三人。

房产预告登记的意义

首先让我们了解什么是房屋预告登记,它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

如果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预告登记”是指购房者买了开发商预售的商品房,订立预售合同后,为保证商品房建成并进行初始登记后,一定能得到房屋所有权,可以要求开发公司共同到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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