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包括什么用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7 18:04:53 99 人看过

一、集体土地包括什么用地

集体土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主要是指农村和城市郊区中,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土地,以及明确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

这些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财产,承载着农民的生产、生活与发展需求。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来源有哪些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来源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乡(镇)、村企事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来源:

(1)可以通过依法使用集体土地并参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标准进行补偿和安置获得;

(2)1982年以前通过与被用地单位签订协议使用;

(3)1962年以前调用未退还的集体土地;

(4)1982年以前农民集体自行使用的土地;

(5)过去经领导批准或同意并进行了土地调整或补偿的;

(6)以及沿用已撤销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土地。

2.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权来源:主要通过集体拨用、私有宅基地转让以及通过继承、购买房产等方式获得。

3.农业用地集体土地使用权来源:包括与集体签订承包合同、与原承包人在集体参与下签订转包合同、承包开发利用集体四荒地以及以拍卖、协议、招标等方式有偿取得集体荒地的开发、使用权。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主要形式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形式有以下三种:

1.宅基地使用权:这是指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所享有的使用权。使用权范围通常以房檐滴水线为界,超出部分需符合宅基地面积限额方可登记为使用权。

2.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权:这是农业合作化后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主要用于种植农作物和林木,是农民生活的重要来源之一。

3.乡村企业和公用事业用地的使用权:农民或乡村集体为兴办企业或公用设施而占用集体土地时,需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可能需将土地使用权折价作为企业的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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