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任仲裁员由谁选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8:33:21 220 人看过

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十条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一、合同纠纷仲裁程序有什么步骤

1、申请和受理

(1)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行为。提起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为获得仲裁、解决纠纷的一种请求,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也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只有当事人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案件。

(2)受理,是指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立案进行仲裁的程序。受理是仲裁程序的开始,是仲裁机构开始行使管辖权的标志。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组成有两种组织形式:(1)独任仲裁庭,即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2)合议仲裁庭,即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仲裁庭的组织形式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3、开庭和裁决。

(1)开庭是仲裁庭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决的活动。开庭是仲裁活动的实质阶段。其目的是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裁决是指仲裁庭在实体上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裁断。裁决是仲裁审理的最终程序,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0: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裁员相关文章
  • 怎样选定仲裁员及组成仲裁庭
    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当事人双方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或各自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一方为两人以上的,应当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独任审理。这种组庭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一般都备有仲裁员名册,供当事双方选择。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仲裁通知书之日起15日(涉外案件为20日,简易程序为10日)内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并从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当事人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的,由本会主任决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并指定仲裁员。
    2023-06-14
    367人看过
  • 什么是独任仲裁?什么是兼职仲裁员?什么是首席仲裁员?
    什么是独任仲裁?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适用法律法规明确的案件,可以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处理,包括案件的调查、调解、裁决工作。什么是兼职仲裁员?兼职仲裁员是指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取得仲裁员资格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任,兼职从事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的人员。主要从具有仲裁员资格的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行政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中聘任。所以,这些人员作为兼职仲裁员必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必须接受原单位的管理。什么是首席仲裁员?首席仲裁员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业已组成的劳动争议仲裁庭组成人员中指定的,负责仲裁庭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仲裁员。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规定,仲裁庭由1名首席仲裁员,2名仲裁员组成。首席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负责人或者授权其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另两名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授权其办事机构负责人指定或由当事人各选1
    2023-04-25
    348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的首席仲裁员应该怎么选定
    一、仲裁委员会的首席仲裁委员会的选定我国仲裁法规定了首席仲裁员或独任仲裁员的两种确认方式:一、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二、若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但实践中各方当事人在发生争议而提请仲裁时的不同利益与立场,往往很难达成共识来选定一名首席仲裁员。事实上首席仲裁员一般情况下都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这就很难体现仲裁制度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优点。而且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做主指定仲裁案件在实质问题上的决策者和实现仲裁公正的首要决定因素--首席仲裁员,缺乏足够的透明度,暗箱操作程度较大。为保证仲裁的公正性和充分体现仲裁的意思自治原则,有必要在仲裁规则中,细化并规定共同选定首席或独任仲裁员的具体程序。若由当事人共同选定首席或独任仲裁员,首先考虑由当事人直接协商选定,这种方式比较迅速,但也很难做到,原因上文已述;其次,由当事人双方在仲裁员名册中分别选定5至8人做首席或
    2023-05-31
    422人看过
  •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仲裁员独任处理吗
    依据相关司法规定,简单的人事争议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处理。《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十一条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仲裁庭是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件的基本形式。仲裁庭一般由3名仲裁员组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主持仲裁庭工作;另两名仲裁员可由双方当事人各选定1名,也可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简单的人事争议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庭的关系仲裁庭是对某一争议案件进行仲裁审理活动时的组织形式。仲裁庭可分为:1.独任仲裁庭。即仲裁庭由一人组成,独任审理;独任仲裁员的产生,可由双方共同协商指定,也可由共同委托仲裁机构代为指定。2.合议仲裁庭。一般由两名仲裁员和一名首席仲裁员组成。其产生办法为由双方当事人各选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
    2023-06-12
    311人看过
  • 仲裁裁决由谁作出
    一、仲裁裁决应由谁作出1、仲裁裁决应由谁作出这个问题详情如下: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二、劳动仲裁由谁来裁决1、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2、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将劳动争议提交
    2023-06-11
    164人看过
  • 仲裁结果是由仲裁员决定的吗
    是由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共同裁定的。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申请劳动仲裁要去单位所在地吗可以在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023-03-28
    155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裁员
    词条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词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对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 更多>

    #裁员
    相关咨询
    • 重新选定或指定仲裁员仲裁程序怎么选择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13
      《仲裁法》第三十七条,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 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
    • 怎样选定仲裁员及组成仲裁庭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0
      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当事人双方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或各自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一方为两人以上的,应当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独任审理。这种组庭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
    • 仲裁委员会如何选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提请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间有仲裁协议,并由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负责仲裁的仲裁委员会。所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由双方协议选定。《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法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 怎样选择仲裁员?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9
      选择仲裁员应注意以下要点: 1、选择自己信任的仲裁员。 2、选择熟悉与纠纷相关的专业知识的仲裁员。 3、为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建议当事人尽量选择仲裁机构所在地或就近地区的仲裁员。 4、避免选择符合法定回避条件的仲裁员。 5、遵守仲裁员选定的时效,当事人必须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员。
    • 仲裁员应当如何选定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1、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3、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