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行政复议机关具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1:31:46 220 人看过

行政复议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国家行政机关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五是另外,税局行政复议机关法还对几种情况作出特别规定: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7日 2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复议机关相关文章
  • 哪些机关可以进行行政复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在行政复议机关内设立的负责复议工作的机构。我国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另一种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因此,复议机构的设立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地方各级政府的复议机构;2、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复议机构。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领导和支持本机关法制工作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充实和调整专职行政复议人员,确保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任务相适应。行政复议机关及其管辖(一)行政复议机关1、概念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2、行政复议机关包括(1)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2)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所属的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行政机关(3)作出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所属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二)行政复议管辖1、概
    2023-07-17
    384人看过
  • 在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对于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
    在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对于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决定。一、对违章有异议申诉多久才有结果对违章有异议申诉六十日会有结果。对违章有异议申诉可以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目的是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行政复议会加重处罚吗行政复议不会加重处罚,因为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复议决定时,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分别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撤销、变更、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决定,并可责令被申请人限期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关于行政复议机关能否在被申请人所作行政处罚或者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之外增加新的处罚种类或者加重对申请人的处罚,法律没有明确
    2023-03-28
    441人看过
  •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的主要复议机关是什么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的主要复议机关是什么?
    2023-05-07
    59人看过
  • 关于授权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是哪些?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时,行政复议机关是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是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作为被申请人时,行政复议机关是其上一级主管部门。(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以外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时,行政复议机关是上一级人民政府。(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
    2023-02-16
    103人看过
  • 行政机关负责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是什么
    根据规定行政机关负责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法制工作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应当履行的职责第三条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四)处理或者转送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五)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复议的法定条件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
    2023-02-28
    89人看过
  • 对行政复议不服向哪个部门诉讼,行政复议机关有哪些
    一、对行政复议不服向哪个部门诉讼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不能通过投诉解决的,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复议机关有哪些(一)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
    2023-04-19
    476人看过
  • 地方行政机关具体分类
    一、常见行政执法机关1。总工会2。妇联3。监察局4。科技局5。国土资源局6。旅游民族宗教局7。发展计划局8。林业局9。矿管局10。商务局11。药品监督局12。轻工协会13。交通局14。运管站15。供电公司16。安全监督局17。水利局18。水产局19。畜牧局20。地税局21。国税局22。烟草局23。司法局24。民政局25。计划生育局26。卫生局27。人事局28。审计局2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0。档案局31。物价局32。统计局3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4。质量技术监督局35。建材协会36。农业局37。农机监督管理中心38。肉食办39。粮食局40。工商局41。公安局42。教育局43。文化局44。城建办45。财政局46。残联47。信访局
    2023-06-13
    287人看过
  • 行政复议阶段具体行政行为是哪些有何规定
    首先很感谢你的来电,你的问题行政复议阶段具体行政行为是什么我的回答如下,仅供参考复议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是许多国家行政法理论公认的一项原则,它对于提高行政效率,防止违法行为对公共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害,保持行政管理秩序的稳定,具有重大意义。但在某些情况下,不停止执行也可能会给行政管理相对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难以补救的实际损害;而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又不至于造成社会危害。据此,《行政复议法》第21条在确认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原则的基础上,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这里的“认为”是指被申请人在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行政复议申请后,认识到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或不当,如果不停止执行,就会给申请人造成损失,从而自己也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不利后果。被申请人认为要停止执行的,应当向受理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说明理由,行政复议机关应对该
    2023-02-20
    481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内容
    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b.适用依据错误的;c.违反法定程序的;d.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e.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一、征地拆迁中,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应该怎么办?1、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法规定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只有这一项。2、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
    2023-06-28
    234人看过
  • 行政复议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撤销是取消已经发生的行政行为,表明被撤销的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即无效力。撤销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明显不当五种情形的,决定撤销;二是行政机关不依法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
    2023-06-13
    314人看过
  • 公安行政复议管辖有哪些具体形式?
    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活动涉及社会生活的领域十分广泛,比如户籍、交通、消防、出入境、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等,都属于公安机关行政管理的范围。公安行政复议管辖是指公安行政复议机关之间受理公安行政复议案件的具体分工和权限,也就是解决某一具体的公安行政复议案件,应由哪一个公安机关受理的问题。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公安机关输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法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就公安机关内部而言,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1)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1、对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2023-06-06
    172人看过
  •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行政复议机关的角色
    行政复议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同时也审查其合理性。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机关的功能1、具有行政功能,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机关是两位一体的国家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行政机关,它担任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多种行政管理职能;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时,它以第三者的身份出现,对复议纠纷双方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2、具有准司法功能,行政复议这一行政行为的特殊性在于行政复议机关运用类似司法程序的法定的行政复议程序解决行政争议,使行政复议机关处于第三者地位,对申请复议双方的争议进行审查并裁决,达到行政救济和行政监督的目的,
    2023-07-04
    83人看过
  • 行政机关具体是指哪些组织
    行政机关是指哪些组织1.领导机关领导机关亦称首脑机关,指国务院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它是各级政府领导的决策核心。领导机关是行政组织的中枢,是各级政府决策和执行的指挥机关。其主要任务是对所辖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它在整个行政组织中起统率作用。2.职能机关职能机关指各级政府中负责组织和管理某一专业方面行政事务的执行机关。职能机关是领导机关的组成部门,执行领导机关制定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对上必须执行领导机关的决定和指示,对下领导或在业务上指导相应的政府部门的工作。它的职权活动具有局部性、专业性特征。3.辅助机关辅助机关是指为了使行政首长或专业职能机关顺利地进行管理活动,在机关内部承担辅助性工作任务的机构。辅助机关可分为政务性或事务性、综合性或专业性的辅助机关。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办公厅(室)就是综合性辅助机关。各机关的人事、财务等部门,是专业性辅助机关。政策调研室是政务性辅助机关。机关事务管
    2023-06-01
    464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复议,有哪些具体的特征
    一、什么是行政复议呢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申请的具体申请行为进行合法审查、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复议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侵害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在行政复议中受到审查。2、行政复议审查的部分抽象行政行为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在提起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的同时,可以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行政规定,提出进行审查的请求。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二、行政复议有哪些特征1、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
    2023-06-06
    31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主要有: (1)作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所属部门作出的具体行... 更多>

    #行政复议机关
    相关咨询
    • 怎么向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地税局行政复议机关申请怎么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7
      对税收行政处罚不服,只能向做出处罚的稽查局、税务所所在的地税局提起复议。 比如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处罚了你,你不服,你只能向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 这点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复议,是有专门规定的。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九条对下列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 (二)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
    • 复议机关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情况?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4
      1、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适用依据错误的,应当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2、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 想知道有关行政复议终局的情形具体是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终局复议就是行政复议后不能提出行政诉讼的案件。 复议的终局的案件有: 1、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 3、
    • 行政复议机关有哪些,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哪些案件提起行政复议诉讼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6
      不同的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可能会不同。可以参看《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
    • 对地税局两书的行政复议不服向哪个机关提出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02
      对税收行政处罚不服,只能向做出处罚的稽查局、税务所所在的地税局提起复议。 比如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处罚了你,你不服,你只能向武汉市武昌区地方税务局提起行政复议。 这点不同于一般的行政复议,是有专门规定的。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九条对下列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