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是否有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2:00:22 150 人看过

一、留置权是否有期限

留置权是有期限限制的,有关留置权的期限规定,如下: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留置权用于加工承揽合同有什么规定

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后,剩余的返还给定作方。当然,有的承揽合同采取留置定作物方式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损失时,还可以适用违约责任,追索定作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三、哪些情形下属于留置权

债权人须按合同占有债务人的财产,这是成立留置权的前提条件。留置权成立的牵连关联,体现为债权与留置物占有的取得须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产生。债务人的债务须已届履行期。留置权行使需要以下条件: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超过一定期限。此期限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法定期限。未约定的,具体期限由债权人决定,但亦不能低于法定期限。通知债务人于确定期限内履行其义务。债权人未为此项通知,不得实行其留置权。债务人于确定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且未提供其他担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1: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留置权优先受偿权的宽限期限
    一、留置权优先受偿的宽限期限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也就是说,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并未约定的宽限期为两个月,超过这个期限,留置权人就可以处理留置财产。二、留置权在我国民事活动中的适用(一)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定作方应当接受承揽人制作的物品或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如果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给付报酬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折价或变卖,应得价款或所得价款在扣除
    2023-06-25
    287人看过
  • 留置权人是否有权自行变卖被留置的财产?
    留置财产不可以随意变卖。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权人如何实现留置权债权人依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后,如果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用于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
    2023-07-05
    437人看过
  • 留置权行使的合理期限
    (一)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二)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折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变价受偿应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而未履行其债务时。如果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期限尚未届满的,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实行变价,则属于侵权
    2023-02-17
    257人看过
  • 行使车辆留置权的期限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
    2023-02-21
    239人看过
  • 留置权如何行使宽限期
    一、留置权如何行使宽限期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也就是说,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并未约定的宽限期为两个月,超过这个期限,留置权人就可以处理留置财产。二、质权留置权能转让吗由于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从属于债权而存在,留置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同样也有这个特性。因此,债权转让,留置权原则上随同债权一并转让。质权人原则上可以转让质权,但质押对象是股票、知识产权时,需要与出质人协商才可以转让。1、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
    2023-05-03
    459人看过
  • 所有权人是否有权像留置权人要
    一、所有权人是否有权像留置权人要所有权人是可以向留置权人取回质物的,但需要在债务履行期内履行债务后,才有权取回质物。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留置权的效力(一)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二)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三)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四)留置权人有权收
    2023-05-06
    371人看过
  • 实务中留置期限如何折抵刑期,留置期间可否折抵刑期
    一、实务中留置期限如何折抵刑期留置期限采取留置措施的,通常时间为3-6个月。1.法定期限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2.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监委向社会公开发布的相关人员接受审查调查的信息,多数案件的留置时间为6个月。地方各级监委查办案件,留置期一般都少于6个月,而且很多案件在3个月内就移送审查起诉。3.留置对刑期的折抵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二、留置期限内家属可以探望吗一般留置人员的家属是不可以探视的,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被调查对象在留置期间的,家属是不能会见被调查对象的,但经监察机关同意的,家属可以会见被调查对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
    2023-06-11
    219人看过
  • 留置物的留置期限怎么处理
    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折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变价受偿应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而未履行其债务时。如果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期限尚未届满的,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实行变价,则属于侵权行为。设置留置权的主要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充分实现,法律鼓励合同双方当事人尽量履行合同。为此,法律规定应有一段宽限期限。
    2023-04-26
    241人看过
  • 是否有解除留置权的通知
    有解除留置权的通知吗?根据我国监管法的规定,是否有释放被羁押人的通知没有明确规定,但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告知被羁押人的单位或者家属。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一条: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由监察机关领导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羁押措施后,除有碍侦查的以外,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羁押人的单位或者家属。监察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请求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协助。监管机构应当保障被拘留人员的饮食和休息,并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羁押人,应当合理安排讯问的时间和期限,讯问笔录应当由被羁押人宣读并签名。保留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后,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被羁押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判处管制、拘役、
    2023-05-08
    482人看过
  • 占有权变更是否适用于留置权
    占有变更是否适用于留置权?占有变更适用于留置权。留置权的占有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实际占有、控制和支配。所谓合法占有,是指在留置权担保中,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自愿将财产交付债权人。债权人根据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这是留置权的基本前提。第二,留置权的含义是什么?留置权,是指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对动产享有留置权,并对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其效力是:留置权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的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权利费用。留置权财产可以分割的,留置权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数额。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约定将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优先支付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的价款。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收缴的水果应首先用于支付收缴水果的费用。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留置
    2023-05-31
    400人看过
  • 被留置人的留置期限折抵刑期表述正确的是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可以被留置时间折抵的刑种包括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两种主刑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由于无期徒刑无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前被留置或者逮捕的时间不折抵刑期。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留置时间不能与之相折抵。实务中留置期限如何折抵刑期留置期限采取留置措施的,通常时间为3-6个月。1.法定期限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2.实际情况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社会公开发布的相关人员接受审查调查的信息,多数案件的留置时间为6个月。地方各级监委查办案件,留置期一般都少于6个月,而且很多案件在3个月内就移送审查起诉。3.留置对刑期的折抵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
    2023-07-22
    393人看过
  • 合同可否约定留置权以及什么是留置权
    合同可以约定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一、建设工程留置权能否适用可以适用。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留置该动产,以作为债权担保的权利。留置权人不仅得留置标的物,而且得于一定条件下于留置物的价值直接取偿。因而,留置权是支配权的物价值的担保物权,而不是支配标的物实体的用益物权。二、留置一般有几种结果1、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在债权人留置期间,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
    2023-03-19
    375人看过
  • 留置的期限是多久,依法行使留置的条件?
    一、留置的期限是多久留置的期限是:1.普通时间。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2.延长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3.延长须报上级批准。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二、依法行使留置的条件是什么依法行使留置的条件是:1.留置权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对方的财产。不是依照合同或非法占有的财产,以及占有的不是对方的财产,不能作为留置财产,不产生留置权。2.债务人所负债务须与该被留置物有牵连关系。所谓牵连关系,是指债务人所负债务与对留置物的占有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发生。如基于加工承揽合同而占有加工承揽物。3.留置权的成立,必须是债务已到清偿期,存在债务人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法律事实。4.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的设立和先行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留置。三
    2023-04-25
    59人看过
  • 出租留置物是否丧失占有权
    对于出租的标的物,出租的是占有权,如果出租留置物,是丧失占有权的。留置物的范围有哪些1、留置物的主物。留置物的主物,是指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该动产可以是债务人享有完全处分权的动产,也可以是债权人并不知情的债务人无权处分的动产。2、留置物的从物。从物是指附属于主物的附属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留置权的效力也及于留置物的从物。但是,从物未随同留置物移交留置权人占有的,留置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也就是说,从物必须也在债权人的占有之下时,才能成为留置权效力所及的范围,否则,不管从物仍为债务人占有,还是已转让他人,留置权的效力均不及于此。但是双方约定从物不属于担保物的范围,或者主物和从物可以分离,而主物的价值足以担保全部债权的,留置权的效力也不能及于从物。3、留置物的孳息。孳息包括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除非当事人对孳息问题另有约定,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权的孳息,债权人可以收取孳息
    2023-06-13
    20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留置权有期限限制吗, 留置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权利如何划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1
      一、留置权是有期限限制的,有关留置权的期限规定,如下: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留置权是民法中的一种权利,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 留置期限过了之后留置权人还能否继续处置留置物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8
      不能,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留置物折价或者折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留置权人
    • 留置权期限有没有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8
      留置权是有期限限制的 1、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 2、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房产留置权是否适用留置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0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
    • 留置物是否有占有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7-29
      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权,是其对该物依合同产生的占有权的继续。这两种占有权先后相继,其区别在于,前者产生的基础是留置权,后者产生的基础是原合同。占有虽然持续不断,但占有权却因留置权的发生而于其发生之时产生了性质的变化。留置物的占有权是持续的,它使留置权人得以保持对留置物的持续占有,直至留置权消灭或者留置权实现。在此期间内,留置权不得被剥夺,既可对抗债务人即留置物的所有人或原占有人,又可对抗该合同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