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少出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0:22:14 55 人看过

离婚少出抚养费的情形都有:

1、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的;

2、因犯罪要服刑,无力支付的;

3、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配偶愿意抚养的。

一、哪些情况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以下情况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1、长期患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法按照原协议或者判决确定的金额支付,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承担,有抚养能力的;

2、犯罪被监禁改造,无力支付的;

3、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原有支付义务的父母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承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教育费不是继父或继母的法定义务。继父或继母不愿意承担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不付或者减少子女抚养费

可以不付或者减少子女抚养费的情形如下: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三、抚养费过高可以调整吗?

抚养费过高可以调整,以下三种情况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

1、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能够负担的;

2、因犯罪要服刑,无力支付的;

3、抚养子女一方再婚的配偶愿意抚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9日 1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具体的离婚分割情形都有哪些呢?
    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对以下财产进行分割:可以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共同所有的房产等。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的;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有哪些呢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有:一、男女平等原则。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3-07-31
    393人看过
  • 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形有哪些情况
    6种情形按低限处罚或者征收:1、违法行为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2、违法所得较少、影响不大,且自动消除、加以盖章或采取补救措施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违法行为发生后主动向人口计划生育部门报告并接受处理的;4、非意愿妊娠后,积极配合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调查处理,因医学鉴定认为不能采取补救措施而导致违法生育的;5、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且有立功表现的;6、其他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或征收的。
    2023-04-26
    426人看过
  • 我国关于抚养费减少规定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根据规定,有以下情况的可以免除离婚子女抚养费:一方因情况变化,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子女抚养费时,是否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给付数额?其具体条件如何掌握?《民法典》没有规定。但我们认为,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子女抚养费给付数额: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2、一方因病或伤残;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如一方患病,其工资或收入,用于治病,维持自己生存,已经很困难了。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请求免除子女抚养费。应当注意的是,上述情形,必需达到使原定抚养费标准,不能给付或不能全部给付时,才能提出不付或减少给付数额的请求。如果虽有上述情形,但仍有能力按原定标准给付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子女抚养费的请求,不能获得支持。如有的原工资很高或有巨额收入,后来工资或收入虽有减少,但仍有足够能力支付原定子女抚养费的,其要求不付或少付
    2023-05-03
    193人看过
  • 协议离婚后又起诉提高抚养费,哪些情形下可以提高抚养费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一、可以追加抚养费的情况有什么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二、女方起诉男方提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起诉男方提高孩子的抚养费:通过收集提高抚养费用的证据,携带起诉状和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标准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023-04-05
    200人看过
  • 离婚后具体有什么降低抚养费的情况呢
    离婚后降低抚养费的情况是一方出现特殊情形时,双方可以协商降低。主要情形有: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等。离婚后抚养费变更的情况有哪些?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
    2023-08-12
    412人看过
  • 离婚后哪些情形视为放弃抚养权
    离婚后,双方都不能放弃对子女的抚养,因为其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的条款或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一、写不争孩子抚养权协议有效吗写不争孩子抚养权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协议双方不能都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的权利,也是双方的义务,不能放弃对孩子的抚养,如双方都放弃抚养孩子,那么协议中本条属于无效。并且需要注意的是不争孩子的抚养权,并不是放弃抚养义务。对于孩子必要的抚养费用等义务还是需要承担的。二、放弃了抚养权的能不能不支付抚养费首先抚养权是不能放弃的,抚养孩子既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对于子女必须履行抚养义务。不过夫妻离婚的时候可以放弃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即使放弃争取孩子抚养权了也仍然需要支付抚养费。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或母必须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三、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有哪些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有
    2023-03-13
    61人看过
  • 没有给孩子抚养费的离婚情况有哪些?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情况有:一、双方协商一致。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二、特殊情况发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因为发生下面情况:1、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离婚不能分割的财产有哪些离婚时下列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房产的所有权不属于夫妻任意一方的不能分割;2、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子,房屋产权不在夫妻任意一方名下;3
    2023-07-11
    435人看过
  • 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有哪些情形
    1、对方曾经有过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而对方也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证明对方有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支付抚养费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这个形式最容易保留证据),如果按月支付的,那么如果有一段时间没有转账记录,那么就是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证明对方的财力问题,如果财力雄厚是比较容易证明的,向法院提交对方名下房产、车辆、股票、基金、银行存款等证据即可。2、如果不直接抚养外籍子女的父或母有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能力,而且定期给付抚养费有可能导致外籍合法权益难以实现,而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更符合外籍子女的实际需要,则应以一次性给付为原则,以定期给付为例外。需要注意的是,能否一次性支付,还要看对方愿不愿意。一般而言,对方如果不愿意一次性支付,法官判决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不大。离婚时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吗法律并没有规定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司法实践一般判决按月或按年支付。不过如果双方同意,可
    2023-08-06
    75人看过
  • 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有哪些情形
    1、对方曾经有过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而对方也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证明对方有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支付抚养费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这个形式最容易保留证据),如果按月支付的,那么如果有一段时间没有转账记录,那么就是不按时支付的不良记录。证明对方的财力问题,如果财力雄厚是比较容易证明的,向法院提交对方名下房产、车辆、股票、基金、银行存款等证据即可。2、如果不直接抚养外籍子女的父或母有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的能力,而且定期给付抚养费有可能导致外籍合法权益难以实现,而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更符合外籍子女的实际需要,则应以一次性给付为原则,以定期给付为例外。需要注意的是,能否一次性支付,还要看对方愿不愿意。一般而言,对方如果不愿意一次性支付,法官判决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不大。一次性给付抚养费后还能要求增加吗?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离婚后情况发生变化,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
    2023-04-25
    100人看过
  • 有小孩的情况宜昌离婚抚养费多少
    一、2020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1、一次性给付1)、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
    2023-06-20
    297人看过
  • 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有哪些呢
    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一、孩子赡养父母法律规定有哪些孩子赡养父母法律规定是:1、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2、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3、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二、老人有存款能要赡养费吗?老人有存款能要赡养费。法律规定
    2023-04-06
    356人看过
  • 离婚后哪种情况不用出抚养费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2、特殊情况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
    2023-02-25
    328人看过
  • 离婚后抚养费不用交有哪些情况
    离婚不用付抚养费的情况:1、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明确表示自己承担孩子的所有抚养费用,不用不直接抚养方支付,但是不直接抚养方还是有给付的义务;2、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再婚双方明确表示愿意承担孩子的全部抚养费。一、怎样讨要抚养费讨要抚养费可以直接向不直接抚养方讨要或者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前妻不给孩子交抚养费该怎么办?前妻不按协议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方支付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
    2023-03-25
    361人看过
  • 离婚时有哪些少分财产的情形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规定:如一方有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如小明与小红是夫妻,小明与婚外异性同居,小红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如小明仅仅是通过微信或其他网络工具与其它异性发生暧昧行为、偶然或偶发性的有一夜情的发生,这种情形是与法条中规定的“与她人同居”不相符的,法律规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持续、较稳定地共同居住,通俗的说法就是偶尔、次
    2023-04-21
    117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离婚中增加抚养费赔偿有哪些情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3
      离婚后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
    • 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又是怎样规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
      夫妻离婚后,子女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直到子女成年,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失去经济来源或收入下降,是否可以减少抚养费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呢一、起诉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
    • 离婚时,有哪些情形,可以免除子女抚养费?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6-29
      一方因情况变化,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子女抚养费时,是否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给付数额?其具体条件如何掌握?婚姻法和司法解释对这个问题都没有规定。但我们认为,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标准支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不付或减少原定子女抚养费给付数额: 1.一方因工资或收入减少; 2.一方因病或伤残; 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没有经济收入的。如一方患病,其工资或收入,用于治病,维持自
    • 一方没有工作,法院判定减少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3
      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据此,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可分为以下两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
    •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哪些情形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5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在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上,法律上有相应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离婚案件中,离婚怎么判孩子孩子抚养费的怎么给付这里面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比如一方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