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买的保险离婚要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4:02:27 62 人看过

如今许多人在婚前都买了保险,现在离婚了,对方想分得一半可以吗?结婚后我们给对方买的保险,离婚了怎么办?为子女投保是否也可以被分割?

结婚之前买了保险,一直没去领,离婚怎么办?因为意外而致残疾而得到的赔偿,还得分给她/他?关于如何分割保险,在离婚协商或诉讼中有不少疑问,特别是在人们保险意识越来越强的今天,婚前.婚后为自己或家人买保险几乎成为家庭必备的保障之一,有些甚至成为家庭或个人资产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

离婚后,可以分割现金价值的保险单,如长期重疾险、人寿保险、理财保险等等;而像一年期医疗险这样的消费型保险,尽管也有现金价值,但是后期现金价格会归零,因此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并不会产生影响。

1.婚前购物。

保险是在婚前买的,已经交了保费。婚前购买的保险应当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

买受人或家长的,均属个人财产。

在婚前购买了房子,但婚后仍以夫妻共同财产继续缴费,离婚后,可要求分割结婚至离婚期间所支付的保险费。

但是,如果使用私人财产,就不必分割。

2.结婚后购买。

结婚后,双方都要其中一方承担保险的一切费用,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有的,那么离婚后,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以折价赔偿保单的现金价值,或者以分割退保所得。

但是投保人同时也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有权决定是退款或折后价补偿对方的现金价值。

作为被保险人的对方,只有在退保后,投保人同意更换投保人,才能选择对其进行分割。

子女一出生,为子女共同投保,离婚后,则不得分割子女保单。

由于司法实践中,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保险通常被看作是对子女的赠予,离婚时不分割,离婚后由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父母继续支付保险费;由于保险事故而支付的赔偿金或到约定年月领取的教育金也被视作子女的财产,为孩子的利益而由与孩子生活的一方使用。

一、离婚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能否上诉

协议离婚在办理离婚登记一年内可以申请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法院不会支持。

如果是诉讼离婚,在一审判决未生效的情况下关于财产和孩子抚养权是上诉;判决生效后发现财产分割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孩子抚养权问题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但是如果不存在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一般法院不会支持变更。

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5、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7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实践中,离婚财产有不同的类型,需要对不同类型的离婚财产分割进行明确,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的法律审判制度是二审终审,如果在一审的时候,判决还没有生效,当事人觉得审判存在不公平或者是其他的问题,是可以上诉的,如果判决已经生效,那么当事人可以申请二审程序,这个就是二审终审的制度,非常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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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4日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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