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时是否意味着承担损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1 00:40:08 165 人看过

根据合伙协议,仅规定收取固定红利而未规定承担亏损的条款是无效的。个人合伙最典型的特征是各合伙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人内部可以约定承担盈亏的比例,但合伙债务对外均按全部债务由每个合伙人分别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合伙协议中必须包含承担亏损的条款,否则该协议无效。同时,在内部约定承担盈亏的比例时,也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即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合伙协议,仅规定收取固定红利而未规定承担亏损的条款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合伙最典型的特征是各合伙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人内部可以约定承担盈亏的比例,但合伙债务对外均按全部债务由每个合伙人分别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 伙 协 议 中 关 于 盈 亏 承 担 的 约 定 是 否 有 效 ?

合伙协议中关于盈亏承担的约定是有效的。在合伙协议中,各合伙人应当明确约定如何处理合伙企业的事务,包括盈亏承担。如果各合伙人达成一致意见,则该约定为有效。

然而,如果合伙协议中关于盈亏承担的约定不明确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约定就是无效的。此外,如果合伙协议中关于盈亏承担的约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相冲突,那么该约定也是无效的。

因此,在制定合伙协议时,各合伙人应当仔细审查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相冲突。

合伙协议中关于盈亏承担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就是无效的。在制定协议时,各合伙人应当仔细审查相关法律规定,确保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与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相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二条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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