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08:30:59 455 人看过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一、买卖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买卖合同一般具备以下内容:

1、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

3、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4、包装方式;

5、检验标准和方法;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借款合同就是买卖合同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不是买卖合同,两者属于不同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买卖合同和借款合同中当事人承担的权利义务均不同。

三、已经交给买方的东西能不能先不转移所有权

可以先不转移所有权。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种条款叫做所有权保留条款,是当事人根据合同自愿原则确定合同内容的表现,是受法律保护的,其主要功能是为出卖人降低交易风险。在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出卖人认为重要的义务以前,出卖人仍然保有标的物的所有权。这样出卖人就可以避免在已交付标的物而买受人不履行其主要义务时,因所有权已转移而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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