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在提供贷款时,如何界定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25 21:40:05 230 人看过

银行对贷款资料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况取决于贷款合同,但如果工作人员明知或应知贷款资料是假的情况下,仍然收取办理人好处或与借款人串通、有利益往来的,将面临法律制裁。而如果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罪论处。具体情形包括编造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经济合同、证明文件或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等。

银行是否对贷款资料承担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和贷款合同。如果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并不知情假资料,不会受处罚。但如果收了办理人好处,或与借款人串通、有利益往来,该工作人员需要承受法律制裁。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会依照刑罚: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贷款诈骗罪如何认定?关键点解析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骗取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在认定贷款诈骗罪时,关键点如下:

1. 主观方面: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使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遭受损失,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2. 行为方式:使用诈骗方法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骗取贷款,包括编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使用伪造的证件、印章等手段。

3. 贷款数额:行为人骗取的贷款数额较大,一般为5万元以上,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个人贷款数额在2万元以上;(2)单位贷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

4. 贷款用途:行为人未按照贷款的用途使用贷款,或者既未使用贷款,也未按照贷款的用途使用贷款。

5. 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遭受的损失: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因行为人的诈骗行为遭受损失,包括利息、手续费、保证金损失等。

贷款诈骗罪是一种严重侵犯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安全的犯罪行为,对于行为人应依法从重处罚。在审判过程中,行为人及其辩护人应当充分收集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段话强调了银行对贷款资料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况和贷款合同。同时指出,如果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并不知情假资料或与借款人串通、有利益往来,则不受处罚。但如果收了办理人好处或与借款人串通、有利益往来,该工作人员需要承受法律制裁。此外,还列举了贷款诈骗罪的认定关键点,包括主观方面、行为方式、贷款数额、贷款用途和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遭受的损失等。最后,强调了贷款诈骗罪是一种严重侵犯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安全的犯罪行为,对于行为人应依法从重处罚,并呼吁行为人及其辩护人充分收集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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