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供销社等部门经营部分农业生产资料的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55:06 405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对供销社等部门经营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定期减征或免征营业税的规定至1991年底已经期满。鉴于这些部门经营农业生产资料的业务仍然比较困难,为了支持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支援农业生产的发展,经我局研究,对下列经营业务在1992年内给予免征营业税一年的照顾。

一、供销社系统销售化肥、农药、农膜、中小农具、农机产品及其零配件、柴油和调拨棉、麻的业务。对棉、麻免税的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二、农技、农垦系统销售化肥、农药、农膜和农机管理服务站销售柴油的业务。

三、各级农机公司销售农机产品及其零配件的业务。

请依照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4: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营业税相关文章
  •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邮政储蓄业务继续免征营业税一年的通知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邮政储蓄业务继续免征营业税一年的通知发布部门: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国税流[1988]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税务局:我局曾以(财税营[1986]22号)文规定,在一九八八年底以前,对邮局开办邮政储蓄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现免税即将到期,签于目前邮电部门从事邮政储蓄业务仍然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决定在一九八九年底以前继续给予免征营业税一年的照顾。
    2023-06-05
    358人看过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发布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深国税发[1999]408号各分局、区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国债转贷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年月日·财税字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扩大有效内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国务院决定1998年增发1000亿元的国债,并将其中的一部分国债资金转贷给省级人民政府,用于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鉴于发行专项国债是国家运用积极财政政策刺激有效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一项重大宏观调控措施,用于转贷的专项国债属于财政资金,不同于银行信贷资金,经国务院批准,对1998年及以后年度专项国债转贷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请遵照执行。
    2023-06-05
    206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部分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2号]和((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中意人寿保险公司新开办的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返还本利的普通人寿保险、养老年金保险,以及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期)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具体免税险种如下:1、中意附加安康行重大疾病保险2、中意祥乐行两全保险3、中意瑞康重大疾病保险4、中意附加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5、中意附加非典型肺炎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6、中意附加非典型肺炎疾病保险7、中意附加非典型肺炎定期寿险8、中意如意行年金保险9、中意祥意行年金保险lO、中意附加老年重大疾病保险11、中意附加老年长期护理收入保障保险12、中意附加老年重大疾病长期护理健康保险13、中意附加安
    2023-04-23
    76人看过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85-12-25生效日期:1986-01-01发布部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文号:财税营[1985]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根据全国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税政业务会议讨论的意见,现将营业税的几个政策业务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个体业户经营商品批发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个体经济迅速发展,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实行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政策,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对从事商品经营业务的个体业户,凡具备条件的,在征收营业税时可以按批发对待。(一)个体业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五年条件,在征税时方可按批发对待:(1)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的专营批发商(不包括批零兼营):(2)有固定经营场所;(3)在银行开设帐户;(4)帐
    2023-05-05
    303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75号2006-06-1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收管理,现将有关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在上述政策中,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
    2023-06-05
    265人看过
  •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费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文号:沪地税流[2009]3号发布日期:2009-1-8执行日期:2009-1-8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费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8]17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九年一月八日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费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8]1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对航空公司收取的燃油附加费免征营业税问题明确如下: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航空公司经批准收取的燃油附加费免征营业税。对于本通知到达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从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一个年度内抵减不完的营业税由税务机关按照现行有关规定退还给航空公司。财
    2023-04-24
    375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税
    词条

    营业税是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收入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 更多>

    #营业税
    相关咨询
    • 国家税务局管辖3501个人经营业务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1、第四十五类:法律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4501组】安全服务【4502组】提供人员服务【4503组】提供服饰服务【4504组】殡仪服务【4505组】单一服务【4506组】法律服务2、第三十五类: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3501组】广告【3502组】工商管理辅助业【3503组】替他人推销【3504组】人事管理辅助业【3505组
    • 对于企业的税务企业税务的经营管理如何申报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7
      公司税务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纳税申报人员在申报期限内打开当地“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 2、纳税申报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登录企业实名认证账号; 3、选择“我要办税”栏目中的,“税费申报及缴纳”的功能模块; 4、选择相应的税种,然后点击“填写申报表”功能; 5、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填写申报信息,然后点击“申报”选项,完成纳税申报。
    • 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
      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按以下规定执行: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是指对列入规定招生计划的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按规定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伙食费、考试报名费收入。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因此,该学校收取的“捐款”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
    • 税务局注销营业执照流程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5
      税务登记注销办理流程 1、对于国地税共管户,纳税人一般须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到主管区局申请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 3、纳税人办理完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后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前往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4、税务人员录入注销税务登记受理信息,并向纳税人发放受理回执。 5、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注销税务
    • 税务局是否废止营业税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5
      从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营业改革,营业税全部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永远退出历史舞台。营改增后,全部行业都征收增值税了,没有营业税的项目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简称营业改为增值税,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