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9:21:52 426 人看过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防御性装备。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有以下几大类:

(1)头部防护用品。如安生帽、工作帽;

(2)眼睛防护用品。如各种防护眼镜等;

(3)耳部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

(4)面部防护用品。如防护面罩;

(5)呼吸道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自救器等;

(6)手部防护用品。如手套、指套;

(7)足部防护用品。如防砸鞋、隔热鞋、绝缘鞋、导电鞋等;

(8)体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背带裤、雨衣、防寒服等;

(9)其他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索)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什么制度
    安全标志管理,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险的个人防护用品。它又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一、职工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法定义务和权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劳动合同保障权;危险、有害因素的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的避险权;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权;获得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义务: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自觉遵守劳动纪
    2023-03-31
    146人看过
  • 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处罚是什么
    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会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追究生产经营单位的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需要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一、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是什么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1、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特定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2023-04-11
    473人看过
  • 加强建筑工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
    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混乱,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要想加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就要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抓起,明确各部门的责任。一、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措施专项经费,保证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到位。对不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措施专项经费而发生事故或伤害的,建设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二、施工单位1.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并建立管理台帐,使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2.采购的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等相关国家标准。对采购用品也要进行检查(检测)、验收,确保劳动防护用品
    2023-06-06
    487人看过
  • 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申报和审批
    内容提示:适用范围定点经营者条件定点经营审批程序管理与监督检查(一)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向使用单位和个人经销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营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自销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品系指:各种材质的安全帽等头颅防护用品;各种防尘或防毒口罩、面罩、面具等呼吸器官防护用品;劳动护目镜,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炉窑护目镜和面罩、防尘沙护目镜等眼面部防护用品;各种耳塞,耳罩等听觉器官用品;防静电、防酸、防碱、防尘、防菌、防油、防辐射、防水、防寒、防磨刺、防绞碾和防燃等特种防护服装;特种保护手套;各种防护鞋、防静电导电安全鞋、防酸碱鞋、绝缘鞋等手足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等防坠落装备;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其他防护用品。(二)定点经营者条件1、必须是国有或集体所有制的企事业法人。2、有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从事批发业务的必须有5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3、有40㎡以
    2023-06-05
    377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颁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的通知(劳动部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各有关部门,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现颁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告我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研制、生产、经营、发放、使用和质量检验单位必须按本规定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全国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第四条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申报生产许可证的
    2023-06-05
    173人看过
  • 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
    一、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分为九类:1、头部护具类。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防物料喷溅、防粉尘等的护具。主要有玻璃钢、塑料、橡胶、玻璃、胶纸、防寒和竹藤安全帽以及防尘帽、防冲击面罩等。2、呼吸护具类。是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品。按用途分为防尘、防毒、供养三类,按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隔绝式两类。3、眼防护具。用以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分为焊接用眼防护具、炉窑用眼护具、防冲击眼护具、微波防护具、激光防护镜以及防X射线、防化学、防尘等眼护具。4、听力护具。长期在90dB(A)以上或短时在115dB(A)以上环境中工作时应使用听力护具。昕力护具有耳塞、耳罩和帽盔三类。5、防护鞋。用于保护足部免受伤害。目前主要产品有防砸、绝缘、防静电、耐酸碱、耐油、防滑鞋等。6、防护手套。用于手部保护,主要有耐酸碱手套、电工绝缘于套、电焊手套、防X射线手套、石
    2023-02-21
    475人看过
  • 防护等级分类标准
    根据传染病的危害程度不同,相应的防护标准也不同,有一级防护标准、二级防护标准和三级防护标准之分:一级防护标准,指的是日常工作防护;二级防护标准,指的是常见传染病防护;三级防护标准,指的是烈性传染病防护。第一,一级防护的防护标准和要求:医护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一次性使用帽子、穿一次性使用隔离衣和戴一次性使用手套、戴一次性使用外科口罩。第二,二级防护的防护标准和要求:医护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帽子、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医用防护服或穿工作服外罩一件医用防护服、戴一次性使用手套、穿一次性使用鞋套。第三,三级防护的防护标准和要求:医护人员除了按照二级防护要求外,应当将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换为全面型呼吸防护器或更高级别带电动送风过滤式呼吸器。医生一级防护标准一级预防: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2、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
    2023-06-30
    261人看过
  • 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给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了保护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用于防护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在强烈辅射热或者低温条件下的操作,散放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粉尘的操作以及经常使衣服腐蚀、潮温或者特别肮脏的操作等。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有哪些标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如下:(1)有强烈辐射,烧灼危险的作业;(2)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3)接触有毒、有放射性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4)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5)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才能发给防寒服装。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2023-07-05
    165人看过
  • 重新审批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
    1.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的申请与审批(1)经营单位具备条件的,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市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无主管部门的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天津市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申请书"(见附件一),申请书一式四份报市劳动行政部门。(2)市劳动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书后,依据《天津市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必备条件考核办法》(附件二)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商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经审查、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颁发《天津市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证书》(以下简称证书)。(3)经审查,不符合取证条件的,可进行3个月的限期整改;第二次审查仍不合格的,取消其经营资格。2.证书的使用与管理(1)证书从批准之日算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仍需继续经营的,可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按规定向市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复查换证。(2)在证书有效期内,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变更应及时报市劳动行政
    2023-06-05
    493人看过
  • 变电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结合变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属各主业单位。多经系统各单位可根据工作特点参照执行。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用品。第四条防护用品的选定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第五条职工在生产、施工中应正确穿用防护用品。第六条公司行政保卫处负责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及发放标准的制订、修改和公布。第二章发放原则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人事部门确定的工种(岗位)和“变电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防护用品。第八条根据不同工种对防护用品的需要制定的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发放的依据,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防护用品,也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防护用
    2023-06-06
    78人看过
  • 劳动部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关于颁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补
    现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告我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补充规定根据国务院和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文件的精神,为了加速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现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劳人护(1988)1号〕文,补充规定如下:第一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发放组织及其职责(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由劳动部归口管理。劳动部成立《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发证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安全监定证的颁发、管理和监督工作。发证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1.组织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的劳动防护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2.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按国家统一规定实施生产许可证;3.制定发证产品目录和分批实施计划,并
    2023-06-09
    305人看过
  • 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管理
    1.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浙江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2.用人单位必须到具有《生产许可证》《定点生产证》《定点经营资格认可证》的单位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否则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不得在税前扣除。持有《生产许可证》《定点生产证》《定点经营资格认可证》的企业,在销售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开具由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印制的《浙江省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开具《浙江省劳动防护用品销售证明单》,附在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浙江省劳动防护用品销售证明单》由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3.持有《生产许可证》《定点生产证》《定点经营资格认可证》的单位不得向证照不全的非定点经营单位和个人商贩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违者吊销其有关证书。4.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浙江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不得任意不发或
    2023-06-05
    268人看过
  • 毒品分类与预防控制
    毒品的分类:1、依照毒品的来源分为天然毒品、半合成毒品和合成毒品。2、依照毒品对人中枢神经的作用分为抑制剂、兴奋剂和致幻剂。3、依照毒品的自然属性分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4、从毒品流行的时间顺序分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毒品的法律规制分类(一)将毒品犯罪分为三种类型:1、经营型的毒品犯罪,包括走私毒品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罪以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2、包庇,窝藏,持有型的毒品犯罪,属于这一类的毒品犯罪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毒品罪,窝藏毒品犯罪所得财物罪;掩饰,隐瞒出售毒品所获财物的非法性质和来源罪,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罪。3、诱使、迫使、帮助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犯罪,具体包括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及非法提供毒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毒品的范围及毒品数量的计算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
    2023-07-05
    455人看过
  • 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有什么规定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1、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发给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劳动条件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所必须的才发,否则不发;对于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2、发放防护用品的范围是:(1)井下作业。(2)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3)接触有毒、有放射性质,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4)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而自备棉衣不能御寒的工种及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才能发给防寒服装。(5)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6)有强烈辐射,烧灼危险的作业。防寒用品的发放条件:1、我省境内,冬季经常在海拔2千米以上的地点从事野外、露天作业的职工。2、冬季期间经常在湖面、河面、水库作业的职工。3、常年从事
    2023-06-17
    18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按照用途分类,将安全帽分为哪些种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6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按照防护部位来分,劳动防护用品大致分为九类: 1、安全帽类,用于保护头部,放撞击、挤压上海的护具。主要有塑料、橡胶、玻璃、胶纸、防寒和竹藤安全帽。 2、呼吸护具类,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具。按用途分为、防毒、供养三类,按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隔绝式两类。 3、眼防护具,用以保护作业人员
    •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是什么,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一般要求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7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一般要求是:⑴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检查的目的是认定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用品外防护用品(20张)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⑵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经监测部门认可(国家标准)和检测还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劳
    • 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处罚
      辽宁在线咨询 2024-04-26
      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会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追究生产经营单位的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有什么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6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有什么标准? 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范围 1、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发给工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劳动条件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所必须的才发,否则不发;对于在不同企业中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 2、发放防护用品的范围是:
    •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产品应在产品明显位置加施特种劳动防护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4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产品应在产品的明显位置加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依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制定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参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第二条: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是确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准许生产经营单位配发和使用该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