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作保证人的如何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8:11:57 473 人看过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保证合同无效。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决议程序的除外。

2、担保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担保公司授权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担保公司授权的除外。

3、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二)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三)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一、担保无效有哪些后果

担保无效的后果如下:

1、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

2、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因担保无效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当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9日 04: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企业可以使用分支机构作为保证人吗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充当保证人,因为其没有法人的资格。总公司可以充当保证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向外担保,需要由股东大会或者是董事会作出决定。一、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吗?无章程,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但无自己的章程。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二、分公司可不可以贷款分公司不可以贷款: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分公司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5、分公
    2023-03-31
    124人看过
  •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是否具备担保资格?
    一般来说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它们只能按照企业法人的指示开展业务活动,而不能擅自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的债务作保证。对于这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对外作保证人的情况,法律作了严格的条件限制:第一,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明确授予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权利。第二,法人的书面授权应当明确授权范围,授权书应详尽、规范、确定不能含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授权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否承担责任/刘武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授权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否承担责任刘武波蒋程猷[案情]甲公司的一分公司没有甲公司的授权,擅自为A公司的30万元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A公司的债权人乙没有过错。后A公司不能履行债务,债权人乙要求一分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一分公司的财产只有15万元。为此,债权人乙将一分公司和甲公司告上了法庭。[分歧]审理中有二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一分公司没
    2023-07-06
    121人看过
  •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有效情形
    我国法律对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提供保证有所限制,但并非禁止。对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效力认定以保证合同无效为原则,有效为例外。其例外情形有如下两种:1、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该保证合同有效。对此,我国法律作了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因此,该保证有效。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因企业法人书面授权不明而提供保证的,该保证合同有效。分支机构虽在有法人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对外提供了保证,但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并不明确,如没有说明究竟允许该分支机构对外提供多大数额的保证,发生纠纷后,法人或者其分支机构,往往以法人内部对于分支机构权力的限制,分支机构对外担保的数额已经超过内部授权的范围限制,对债权人进行抗辩。此时,一般应当视为无限授权,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对保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
    2023-02-27
    140人看过
  • 公司法人变更后企业的责任如何承担?
    法人不管变更与否都由自己承担。因为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除非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则应当承担责任。一、公司债务可以冻结股东个人房产么一般说来,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人格权和责任能力。一般是不会涉及股东的,股东仅在出资份额内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新股东承担原公司债务吗新股东不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缴清出资,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没有缴清出资的,应当承担继续缴清出资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
    2023-04-11
    392人看过
  • 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对公司承担民事债务责任。根据相关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的,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独立的财产权利。公司的法人对公司有抉择权,可以行使公司法人的权利,对公司享有经营权,但也要对公司付民事责任以及相应的债务责任。还有公司的股东,只是对公司的经营时进行了出资,只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来说法人对企业的债务实没有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因为个人过失导致的,也追其责。一、企业老板欠个人欠款能不能用公司公款垫付企业老板个人的债务不应该由公司资产偿还,企业大股东用公司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属于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
    2023-03-14
    368人看过
  • 企业法人责任承担中监事长的作用
    监事主要是对公司高管层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股东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查。《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长是什么职位,要承担什么责任?监事长一般指的是监事会的主席。监事会主席的职责是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还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
    2023-07-06
    351人看过
  • 企业对分支机构债务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对分支机构债务需承担清偿责任。《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分公司与支公司的关系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2.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
    2023-06-25
    203人看过
  • 民法典的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有哪些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法人分支机构的责任,由法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二、什么是法人分支机构法人分支机构是以法人财产设立的相对独立活动的法人组成部分。在某些情况下,为了便于拓展业务,法人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独立活动的法人分支机构也需要进行登记,如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要进行营业登记。但法人分支机构,仍属于法人的组成部分,主要表现在其目的事业须在法人范围之内,其行为的效果仍由法人承担,不具有独立责任能力,与有独立责任能力的母公司之子公司不同。法人的分支机构与法人
    2023-06-19
    257人看过
  • 企业的分支机构如何认定
    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认定企业分支机构:1、从名称上来看,分支机构的名称会表明其分支机构的属性;2、从性质上来看,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3、从责任承担上来看,分支机构不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可由总公司来承担。外国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程序设立登记程序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即外国银行分行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外国石油公司分公司,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就可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外国企业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应向登记提交以下文件:(一)由外国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二)《外国企业申请注册登记表》;(三)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件;(四)外国企业的合法开业证明;(五)外国企业的资信证明,其中,外国的金融机构提交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六)由外国企业向其分支机构拨付经营资金的证明;(七)由外国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授权书、负责人简历和身份证明;(八)分支机构的住所
    2023-07-28
    87人看过
  • 民法典中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是谁承担
    一、民法典中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是谁承担法人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二、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Χ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Χ;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
    2023-04-19
    388人看过
  • 企业法人内部职能部门充当保证人时,如何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内部职能部门在任何情况下担任保证人,都是无效保证。这是因为企业的职能部门本身属于企业法人的内部机构,既没有独立的财产,也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所以,它们只能按照企业法人的指示开展业务活动,而不能擅自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的债务作保证。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作了保证人的责任承担,分别按照以下两种原则处理:(1)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的,保证合同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2)债权人不知保证人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责任。
    2023-06-05
    451人看过
  • 如何承担法人委托人的责任
    只要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事,被代理人应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受托人在执行受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委托人只有在承担了行为人以委托人名义签订的合同的全部责任后,才能向受托人追究责任,而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未经被代理人同意,不得对被代理人产生影响,行为人应当承担责任。对方当事人可以催告委托人在一个月内承认。委托人未表示意思表示的,视为拒绝承认。合同成立前,善意相对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应通知。代理权终止后,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对方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代理行为有效,但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越权的除外。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人经债权人追认取得处分权或者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的,合同有效,我们要按规定处理。这是有关方面非常重要的一点。只有这样
    2023-05-02
    398人看过
  • 企业破产担保责任的该如何承担呢
    一、企业破产担保责任的该如何承担呢破产企业本身是担保人,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清算组分配给债权人的财产,实际等于破产企业这个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按照规定,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担保人追索。此种情况,破产企业清算组可根据分配给债权人的财产情况向被担保人,也就是主债务人请求返还担保人已承担的部分。值得注意的是,清算组只有实际进行破产分配后才能以债权人的身份向被担保人主张债权,仅凭破产企业债权人申报债权是不能向被担保人主张权利的。清算组只能根据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数额即分配给破产企业担保的债权人的破产财产数额向被担保人主张权利。即使在被担保人破产情况下,也只能以此数额作为破产债权额申报债权。二、企业破产后担保债权要如何处理如果保证人承担是连带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即使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在债
    2023-06-06
    452人看过
  • 企业法人能担保公司担保人的责任吗
    公司可以做担保人,但是需要经公司的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需要在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一、反担保的类型有哪些反担保有下列三种类型:1、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二、借款人死亡担保人怎么办借款人死亡了,担保人可以请求债权人先就借款人的遗产进行清偿,遗产不能清偿的,担保人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
    2023-03-04
    27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企业分支机构对外做担保,企业法人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五条规定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
    •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可以直接担任保证人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4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充当保证人,因为其没有法人的资格。总公司可以充当保证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向外担保,需要由股东大会或者是董事会作出决定。
    • 2022年分支机构的责任承担是如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2
      1、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所有;分公司不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经营所得归属于本公司,当然其在民商事活动中出现了行政违法,行政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 分支机构责任承担的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5
      1.分支机构不承担责任。 2.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总公司所有,分公司不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经营所得归属于本公司,当然其在民商事活动中出现了行政违法,行政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
    •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如何区分一般保证,保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9
      一般通过担保合同中约定,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