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21:33:14 310 人看过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并不必然同时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先建立,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先签订劳动合同,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存在是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合同是对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一直存在的。同样,劳动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不存在。即便劳动合同无效,也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

一、工伤打人身损害官司可以赢吗

能赢。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事故,需要首先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再申请工伤赔偿等。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有:工资卡、工资条(需会计财务人员签名)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等等。

二、在校生能否签劳动合同吗

(一)可以签合同,在校生已经具备合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如果双方在协商一致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

(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以下两点:《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或者“未毕业大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诸如此类的条款。根据《劳动法》规定,年满16周岁就符合法律规定的就业年龄,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并不必然就是《劳动法》排除适用的对象。

但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9日 0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无效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劳动者可有效举证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张某在一家防水材料公司当操作工。2011年5月23日,张某的右手在工作过程中被机器挤伤,张某所在公司迟迟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无奈之下,张某自己申请了工伤认定。但因劳动关系不明确,张某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确认与防水材料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庭审中,防水材料公司辩称张某并非其职工,对张某提交的录音、证人证言、工服等证据均不予认可。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的举证能力较之用人单位来说处于劣势地位,不能对劳动者的举证要求过于苛刻。本案中,在公司否认与张某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张某提交了其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协商赔偿事宜的录音材料,录音内容清晰明了。另外,张某还提交了印有该公司字样的工服以及证人证言。张某作为劳动者在举证能力明显弱于公司的情况
    2023-06-09
    386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中止合同是否存续
    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停止行使和履行,待中止期限届满后,又恢复到以前的正常状态。对于劳动合同中止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因其他因素导致劳动关系中止,待中止情形消失,又恢复到以前正常状态。通过分析劳动合同中止的概念,可以看出劳动合同中止具有以下特点:(1)此前当事人之间已经建立了劳动法律关系。这里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被劳动法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不同于劳动关系,也不同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中止是建立在劳动合同这一明确法律关系基础上的。(2)中止行为一般需要双方的合意或者直接援引法律规定,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当事人基于单方意思而实施片面中止行为。中止事由的发生取决于合同期内当事人是否能实际履行劳动合同。这里一般不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除非当事人涉嫌故意犯罪。(3)中止期间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冻结或
    2023-02-23
    41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后,合同关系是否仍然存在?
    1.《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以及法律上,我国也认同事实劳动关系,即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形成的劳动关系的存在。2.书面劳动合同时对劳动关系存在的一种证明,只要实践中形成用工关系,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双方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其他要件的,劳动关系即存在。3.同时,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终止书算解除合同吗劳动合同终止书一般可以证明合同已经解除,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签定劳动合同应当注意:1、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合法;2、一
    2023-07-03
    143人看过
  • 合伙人与劳动关系能否共存
    一、合伙人与劳动关系能否共存在个人合伙关系中是不可能同时存在劳动关系的。如果是在工商局依法登记成立的合伙企业,那就属于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且该劳动成为用人单位业务活动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支付报酬而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经济社会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在个人合伙关系中是不可能同时存在劳动关系的。如果是在工商局依法登记成立的合伙企业,那就属于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二、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合同1、
    2023-05-06
    24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的,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分歧】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能否得到承认一种意见认为,从2006年4月1日到2009年2月,双方之间没有劳动关系。范先生提供的工资单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财务人员也没有签字。这套工资单与普通纸质工资单没有区别;范先生提供的所谓存折并不表明这是一家公司发行的工资存折。存折无法证明里面的钱是由一家公司发行的。在银行核实后,发现存折上的钱是由个人输入的,而不是由公司输入的,双方签署的书面劳动合同于2006年3月31日到期另一种意见是,双方在2006年4月1日至2009年2月之间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分析]作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首先,根据日常工作经验和企业工资支付实践,工资单是一张细长的工资单,一般只记录当月工资支付的月份、工资的构成项目和金额、本月工资总额th等。财务人员没有签名栏。员工只需在财务工资单上签名,财务人员无需在工资单上签名,更不用说企业在工资单上盖章。小工
    2023-05-07
    132人看过
  • 是否签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的确立
    没签劳动合同但符合以下情形的,构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学生打工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在校生兼职打工,劳动关系不成立。即使学生年满十六周岁,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条件,但兼职期间同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不存在由实习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等情形,学生实习打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因此,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动者是指在法定就业年龄范围内,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享受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从用人单位处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在校
    2023-08-14
    97人看过
  • 单位否认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怎样才能证明自身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搜集能直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在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的过程,以及在劳动者提供劳动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往往会留下许多能够直接证明其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等证据。2、在无法取得能直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证据的情况下,可提供其他间接证据。在用工制度不健全、拒不执行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中,劳动者要想取得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在这样的单位中,其根本就不按照正常的招聘程序招聘员工,也不会填写所谓的“登记表”、发放“工作证”,更不会按照法律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保险,往往在招聘或辞退劳动者的事情上,都是
    2023-04-02
    209人看过
  •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争议案
    某法院民事判决书原告某某一等六人诉被告某公司因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的诉讼代理人杨翌亭、梁硕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2004年2月受聘于被告处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程完工后支付工资。但工程完工后被告不付工资,声称原告要向某某要工资。原告认为某某只是公司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一下工作质量而已,原告的工作是按照被告的安排进行的。原告按照双方的约定已完成被告安排的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被告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工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除应当全额支付工资外,还应当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某某一工资人民币9240元及25%经济补偿金人民币2310元;支付某某二工资人民币6600元及25%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650元;支付某某三工资人民币7
    2023-06-10
    373人看过
  • 是否存在档案关系就必然存在劳动关系呢?
    档案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是否存在档案关系就必然存在劳动关系呢?一、劳动关系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社会关系。可以看出,劳动关系的主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构成。劳动者也被称为职工、工人或雇员。单位又称用人单位,常常也被称为企业主、资方、雇主、雇佣人等;作为劳动者的首要义务是实施劳动行为,完成劳动任务和做好本职工作;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二、档案关系存在于计划经济时代,档案是我们进行人事行政管理的基础。由于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没有劳动法,劳动者从甲单位到乙单位工作,最主要的就是将其个人档案从甲单位转到乙单位,劳动者在哪个单位上班,其档案也由哪个单位保管。这种档随人走的管理体制给相当一部分人造成了一种错觉:档案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只要档案在这个单位,这个单位就应该承担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责任,即使是他没有在这个单位
    2023-06-09
    443人看过
  • 签了合同但未上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已签劳动合同但未实际用工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签了合同是否可以辞职签订了合同可以辞职。1、如果没有约定服务期,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转正以后需要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下:1、劳动合同应当依法订立,即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者违反合同的规定,
    2023-07-27
    173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哪些方面存在差异?
    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包括: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符合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和用人单位之间,也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可能是两个以上主体。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形成管理与管理、监督与监督、指挥与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动关系是平等主体根据双方约定形成的财产关系,没有人身隶属。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相对稳定,反映了连续生产资料、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的结合;劳动关系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工作,一般以完成具体工作为目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
    2023-07-12
    145人看过
  • 劳动合同都存在公司是否属于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都存在公司不属于无效合同。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是公司给职工缴纳的,当然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了。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
    2023-08-04
    440人看过
  • 劳动关系没解除劳动关系还存在吗?
    劳动关系没解除的情况下,劳动双方还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劳动关系的概念1、劳动关系(LaborRalations)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2、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3、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所建立的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
    2023-04-13
    436人看过
  • 公司董事与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对于向公司提供日常劳动并从公司领取工资报酬的董事、监事,依法应认定为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与公司间的关系应为“劳动关系”;双方无约定,无需为公司提供日常劳动,仅于特定时间、场合履行法定职责的董事、监事,公司向其支付“津贴”性质的对价,对于此部分董事、监事,则其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机动车挂靠与挂靠公司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挂靠营运各方关系分析机动车挂靠营运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经营方式,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定义,一般指个人或者合伙出资购买机动车,经具有运输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同意将车辆登记在该企业名下,以该企业的名义从事运输经营的行为。其中,出资人称为挂靠人,运输企业称为被挂靠人。在通常情况下,挂靠人作为营运车辆拥有者并不直接从事运输经营活动,而是另外雇请驾驶员,或者将车辆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并通过运输企业为实际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进行运输经营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是以运输企业的名义从事运输经营活
    2023-07-11
    17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 更多>

    #无效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在无效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还会存在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无效劳动合同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部分无效的,有效部分还可以继续执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效力,用人单位应参考同工同酬原则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且过错方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依据《劳动法》第十八条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如果订立劳动合同时,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有意制造假象欺骗对方,致使另一方
    • 劳动无效合同是否存在合同关系,有没有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18
      劳动合同无效同样也会存在劳动关系的,对于劳动合同是否产生效力也不会影响到合同关系的存在,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力,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也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 劳动关系不存在是否存在劳动争议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9
      没有劳动关系,没有劳动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形成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规划的原用人单位发生的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等社会保险费纠纷。这三种情况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因此,没有劳动关
    • 合伙人与经营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两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或合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07
      你们之间是合伙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就是说当初约定好了几个人一块投资,挣了一块挣,赔了一块赔?还是一个人投资,其他人只拿死工资,不参与经营管理?这是其一,如果是合伙,那就大家都要承担责任,如果是雇佣,那就你一个人承担责任。还有如果是合伙,成立之初有没有签协议或者以其他方式约定你们的利润分配及责任承担方式?如果有约定,在约定不违法的前提下,你们的约定优先;如果没有,那也要一起承担,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法律
    • 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没签劳动合同时如何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7
      1、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符合以下情况的话,也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②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③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