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消假释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6:01:26 339 人看过

撤销假释的情况有,被假释的犯罪嫌疑人,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开且犯新罪的;在假释考验的这一段时间里,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嫌疑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被假释的犯罪嫌疑人,在假释考验的这一段时间里,有触犯法律以及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相关规定的行为。如果在假释期间犯罪分子有逃跑的行为,还会附加其它的处罚。

行政许可的撤消,注销

注销行政许可,是指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的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在下列情形下,行政机关应当注销行政许可:

(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

(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授予的行政许可。

(5)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开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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