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简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1 02:10:28 403 人看过

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按照国际惯例,对纳税人同时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双重管辖权)。即对居民来源于全世界范围的所得行使征税权,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的纳税义务;对非居民仅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行使征税权,非居民负有有限的纳税义务。另外,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目前实行分类税制模式,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分别采用不同的税率,分别减除费用标准,分别计算,实行源泉扣缴。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有关规定综合如下:

一、征税对象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它所得

二、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直接纳税义务的个人,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可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一)居民纳税人

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要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在境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离境。

(二)非居民纳税人

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为非居民纳税人。只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对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的有关规定: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前述个人应仅就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或者由中国境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

“实际在中国工作期间”计算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任职、受雇的个人,其中国境内工作时间包括境内、外享受的公休假日、个人休假日以及接受培训的天数;二是不在中国境内企业、机构中任职、受雇的个人受派来华工作,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应包括来华工作期间在中国境内所享受的公休假期。

“居住天数”的计算从其入境之日起计算,其离境之日不算在内。

“视同境内机构支付”:若该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采取核定利润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或没有营业收入而不征企业所得税的,在该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任职、受雇的个人实际在中国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否在该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会计账簿中有记载,视为该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支付或负担。

“一个纳税年度”是指会计年度。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天,或者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天,但不满1年的个人。

(1)、实际在中国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包括由中国境内的机构或个人支付和由中国境外的机构或个人支付的,为应纳税所得。

(2)、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征税。

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其临时离境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仅就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报纳税。

4、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就境内外所得纳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仅就境内所得纳税。

(2)、如在第六年的以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不足90日,从再次居住满一年的年度起重新计算五年期限。

为方便理解,特制下表: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到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四、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为支付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

个人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中任职、受雇应取得的工资、薪金,应由该外商投资企业支付。凡由于该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本应由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中部分或全部由境外关联企业支付的,对该部分由境外关联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据实汇集申报有关资料,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对其雇员所取得的由境外总机构或关联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也应比照上述规定,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自行申报纳税所得项目:

A、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B、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如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现在有很多香港人陆续到大陆开办个体户)

C、分笔取得属于一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

D、取得的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

E、税务机关规定的必须自行申报纳税的

六、纳税地点

一般为收入来源地的税务机关,但是,纳税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选择固定的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从境外取得的,应向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七、工资薪金费用扣除的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适用4800元减除费用(法定扣除1600,附加扣除3200)的具体范围:

1、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5、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八、暂免征税项目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九、境内企业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纳税义务的确定

担任境内企业董事、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在境内任职期间,不论是否在境外履行职务,其取得的由境内企业支付的董事费、工资薪金均应全额申报个人所得税,其取得的由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按照停留时间判断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层管理人员”指公司正副(总)经理、各职能总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

十、相关法律责任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征管法第三十二条)

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征管法五十二条)

3、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征管法第六十三条)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征管法第六十四条)

5、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征管法六十九条)

6、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征管法第八十六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4: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要注意什么事项?
    1、为政府服务的报酬才能享受协定优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第三条的规定,非居民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凡未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有关税收协定待遇。2、外籍个人年度申报不同于年所得12万元个税申报外籍个人年度申报与年所得12万元个税自行申报是两项不同的涉税事项。根据外籍人员税收管理要求,办理任职登记的外籍人员,应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也就是说无论外籍人员在华时间多久、是否是居民纳税人、年所得是否超过12万元,只要办理了任职登记的,就要进行年度申报。这里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人员。3、超过规定次数的探亲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36号)的规定,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
    2023-03-16
    362人看过
  • 外籍员工可获个人所得税的哪些优惠
    外资来广州设立总部奖励500万元,设立地区总部奖励200万元!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广州市鼓励外商投资设立总部和地区总部的规定》(下称《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近日正式出炉。据介绍,这是继设立专项资金奖励进珠江新城设立金融机构总部后,广州利用外资政策的一项重大突破。新总部购房免3年房地产税除了获得一笔奖励之外,总部和地区总部还将享受到用房等一系列优惠。根据《规定》,新设立机构并被认定为总部或地区总部,其本部购置、自建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的,按建筑物办公用途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给予每平方米1000元人民币补贴;其本部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在3年内每年按市场租金参考价的30%予以租金补贴。已设立的机构被认定为总部或地区总部,新购建或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上述标准的50%给予补贴。外籍员工获个人所得税优惠经市政府报省政府批准,总部或地区总部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免征或减征地方所
    2023-05-04
    215人看过
  • 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政策简介
    个人出售住房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包括税目、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等几个关键问题。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个人出售住房按转让财产所得税目征收,税率为20%的比例税率。一般而言,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应纳税所得额为房产转让收入减除税务机关允许扣除的房屋原值、转让房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其中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房产转让收入是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但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二.房屋原值:(1)商品房的原值为购买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2)自建住房的原值为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费用;(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的原值为原购房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4)已购公有住房的原值为原购
    2023-06-10
    138人看过
  • 外籍人员在华天数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标准
    一、外籍人员在华天数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标准无税收协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或者有税收协定而规定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天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率)*(当月境内应付工资/当月境内、外应付工资总额)二、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纳税具体分为几种情况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3、在中国境内无住
    2023-06-07
    108人看过
  • 外籍人员取得的股票期权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外籍人员取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该个人的股票期权奖励,允许其在未来时间内以低于市场价格或相应折扣购买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这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外籍人员以折扣价或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其实际购买价与市场价的差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购买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实际价)×股票数量;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上述公式应用应注意以下两点:1、对该项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计算。2、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此外,
    2023-05-08
    89人看过
  • 外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多少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个人,其纳税义务的判定,是以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和任职受雇机构的具体情况来判定的:1、居住时间不超过90天或183天纳税义务的判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日或在上述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免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2、居住时间超过90天或183天但不满1年纳税义务的判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在上述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的个人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作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3、居住时间满1年但不超过5年纳税义务的判定:在中国缴纳
    2023-02-17
    477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外籍人士如何计算
    一、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如何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外籍人员个税起征点提高到4800元,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一)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级数扣除费用标准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1、4800元不超过1500元的302、4800元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4800元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4800元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4800元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4800元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2023-02-28
    349人看过
  • 外籍个人取得的住房补贴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外籍个人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规定:(一)、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文件规定:香港、澳门地区与内地地理位置
    2023-05-05
    438人看过
  • 计算外籍个人取得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个人,纳税义务的判定,是以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和任职受雇取得的所得情况来确定的。(一)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工资薪金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其实际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三)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而不超过五年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国境外
    2023-05-05
    342人看过
  • 外籍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有哪些
    一、外籍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有哪些外籍人员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工资薪金所得金额-扣除标准×月份数-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以1月份为例,假设该员工工资为1万元人民币,扣除标准设定为每月5000元,同时需自行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为2000元,则其应缴纳税款可通过如下公式计算得出:(10000-5000-2000)×3%=90元。《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024-07-10
    257人看过
  • 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内容
    问: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出差补助、探亲费、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人人有份的误餐补助、其他形式的补贴、津贴等是否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规定:一、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二、对外籍个人因到中国任职或离职,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搬迁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2023-05-05
    465人看过
  • 外籍个人境内外同时任职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境内某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个人,其同时还在境外三家公司任职,三家公司分别发放工资。以下两种情况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不在境内担任任何职务,境内也不发放任何工资,每年在境内居住时间不超过60天。2、只在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担任董事,其他无任何职务,境内没有发放任何工资及董事费,每年在境内居住时间不超过60天。【解答】1、《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据此,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没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
    2023-11-30
    70人看过
  • 在京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800元
    在京外籍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了800元。昨天(2月7日),北京地税相关人士介绍,从今年起,随着我国开始执行个人所得税1600元的新费用扣除标准,外籍人员的费用扣除标准也从过去的4000元,提高到了4800元。北京地税相关人士介绍说,此前外籍个人的费用扣除标准,是除了费用扣除800元以外,还要加上扣除附加减除费用标准3200元,一共是4000元。今年,在附加减除费用标准3200元没变的基础上,随着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外籍个人的费用扣除标准也随之增加了800元,最终达到4800元。地税部门透露,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适用附加减除费用对象是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以及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工作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境外任职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2023-06-07
    386人看过
  • 国税总局明确外籍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就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规定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现就执行上述规定的具体界定及管理问题明确如下:一、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的初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二、对外籍个人因到中国任职或离职,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搬迁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以搬迁费名义每月或定期向其外籍雇员支付的费用,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证收个人所得税。三、对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
    2023-06-07
    1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申报要注意什么事项: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6
      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很不一致。有提供工资单的,有提供电传资料的,有提供驻华办事处出据的证明,有提供海外津贴部分而不提供国内工资部分证明的。由于纳税义务人提供的证明资料不一致,因此,出现实际收入和申报所得额差额距较大,造成漏税和税负不平稳。要求统一予以明确。经研究,明确如下: 一切纳税义务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都应按税法规定如实申报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雇主取得的收入,并向税务机关报
    • 外籍员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可以打印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4
      以下是对税务局打印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回答到地税局,可以有3种方式获取。 1、单位的财务拿着3月的缴税清单,和你单位的相关证明去税务局开, 2、个人拿着身份证去税务局开,但必须是本人,还需提供单位的税号 3、凭个人身份信息,有些地方推出了网络及自助办税终端自助查询、打印、网上查验、短信订制等多种服务,市民可以通过网络和自助办税终端查询、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纳税清单。
    • 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境外社保扣除详情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规定,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雇员的境外保险费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未在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支付或负担的其中国境内工作雇员的境外保险费,原则上也应计人该雇员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其中确属于按照有
    • 外籍个人所得税税率是怎么回事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4
      个人所得税=(月工资-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 计算标准: 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3%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25%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30%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
    • 外籍人员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经在境外纳了税,在境内计算个人所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2
      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但扣除额不得超过依照中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境外税额限额扣除的具体方法和条件如下:1、计算扣除限额时,须区别国家(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分别计算。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采取分类所得税制,税法对各项应税所得分别规定了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因而对纳税人在境外不同国家(地区)取得的各项所得必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