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死亡认定的宣判程序如何进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8:12:30 91 人看过

一、意外死亡认定的宣判程序如何进行

按照正常程序走,执行,不受影响。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执行当事人变更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因为各个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所以各有差异,按照工伤赔偿条例进行赔偿: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它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但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意外死亡谁来承担责任

意外事件不是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具有三个特征:

一是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

二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者过失;

三是损害结果由不能预见的的原因所引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4: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自诉人死亡后案件程序如何进行
    自诉人死亡后案件程序在中止后根据情况审理。自诉人在诉讼中死亡的案件应中止审理。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限期内愿意参加诉讼的,法院应变更自诉人,将其作为新的自诉人继续审理。如果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逾期不表明态度或者被害人没有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则此类案件只能终止审理。被害人没有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而又确应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除外),可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作为公诉案件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023-04-15
    116人看过
  • 被告人意外死亡的,判决书如何执行
    按照正常程序走,执行,不受影响。《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执行当事人变更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
    2024-04-04
    356人看过
  • 如何进行无效婚姻的宣告程序
    一、如何进行无效婚姻的宣告程序宣告婚姻无效程序如下:1.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3.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与裁判方式只能是判决,而不能适用调解;4.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申请人及婚姻当事人不得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起上诉。二、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什么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而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不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
    2023-10-03
    90人看过
  • 如何进行工伤死亡认定,职工因工死亡有何待遇
    一、如何进行工伤死亡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应该是属于工伤,那工亡认定及理赔程序是:1、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4、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职工因工死亡有何待遇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
    2023-02-07
    333人看过
  •  面对身体意外死亡,如何进行尸检申请?
    在意外死亡发生后,如果死因存在异议,一般是由对死者死因有异议的一方在48小时内向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拒绝或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就会影响对死因的判断。在这种情况下,拒绝或拖延的一方需要承担无法举证损害事实的不利后果。在意外死亡发生后,如果死因存在异议,一般是由对死者死因有异议的一方在48小时内向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拒绝或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就会影响对死因的判断。在这种情况下,拒绝或拖延的一方需要承担无法举证损害事实的不利后果。 如 果 死 因 有 异 议 , 如 何 申 请 尸 检 ?根据我国《尸体检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死因有异议时可以申请尸体检验。死因有异议时,需要由死者生前指定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通知死者生前指
    2023-09-01
    342人看过
  • 死亡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责任认定
    一、死亡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根据作用大小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交通事故的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的。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
    2023-11-28
    146人看过
  • 申请死亡宣告程序
    一、申请死亡宣告程序(一)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a:下落不明满4年;b: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满2年。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二)须由人民法院宣告。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必须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公告期间为1年;被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不可能生存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如果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人民法院仍然只能作出失踪宣告,而不能作出死亡宣告。二、宣告死亡的后果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时间和自然死亡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之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三、宣告死亡撤销的
    2023-06-08
    144人看过
  • 《民法典》宣告死亡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第四十六条【宣告死亡的条件】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第四十七条【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适用顺序】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民法典房产继承顺序是什么在民法典规定中,民法典房产继承顺序主要是按照婚姻编中的规定来进行,即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而第二顺序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后,先由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而在法律上的规定,对于继承份额指的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
    2023-08-17
    190人看过
  • 意外死亡如何界定遗产?
    一、人意外死亡后其财产如何分配?一般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分割财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在继承人协商同意的情况下,继承遗产的份额可以不均等。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1)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2)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3)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
    2023-03-13
    126人看过
  • 法院宣告死亡的程序,宣告死亡需要提供的证据
    法院宣告死亡的程序是需经利害关系人申请、需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法定年限、需由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法院宣告死亡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失踪报案的记录;失踪年限证明;公安机关的证明;现场勘验报告以及能证明事实的其他证据。一、法院宣告死亡的程序法院宣告死亡的程序一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必须按此顺序申请,顺序在先的申请人有排他效力,有在先顺序的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的权力平等。例如:甲下落不明已满5年,其妻子乙提出要求离婚,甲所在单位丙则要求宣告甲死亡。在此例中,由于乙只是要求离婚,说明乙不打算宣告死亡,而配偶是第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故丙申请宣告甲死亡的请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宣告死亡程序二须被申请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下落不明满4年;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日满2年。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
    2023-07-19
    229人看过
  •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死亡时间如何确定,宣告死亡撤销的条件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死亡时间主要是通过宣告死亡的判决和意外事件发生之日来确认。宣告死亡撤销的条件可以是被宣告死亡人申请撤销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申请撤销。被申请撤销后相应的民事法律关系自撤销之后恢复,但如果被宣告死亡人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妻子再婚的除外。一、被宣告死亡的人的死亡时间如何确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主要是通过宣告死亡的判决和意外事件发生之日来确认死亡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宣告死亡制度是我国民法确定的一种推定自然人死亡的制度。所谓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超过法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该公民死亡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法律上,自然人的死亡有两种:一种是自然死亡,是指在生理上的明确无误的真死。一种是法律上的推定死亡,事实上也可能死
    2023-04-26
    444人看过
  • 工伤认定程序如何进行:不涉劳动合同的例外
    在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合法的。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以后,去当地的社保部门做工伤认定的申请。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如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请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可以自己或者由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并在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如工伤职工被认定属于工伤的,工伤治疗等相关费用应当由用
    2023-07-03
    392人看过
  • 如何对因意外事故而导致死亡的人进行处罚?
    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犯了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既遂怎么处罚?犯了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3-07-02
    51人看过
  • 意外死亡事件的犯罪认定
    【咨询案例】我们家与胡小姐家同住一社区,但却互不相识。前不久,我丈夫曲某与胡小姐因为停车问题发生争吵。胡小姐先是上前来撕打我丈夫,我丈夫躲开了。胡小姐因为撕打不成,更加气急败坏地扑上前来,这时,我丈夫一甩胳膊,将胡小姐甩倒在地上。周围的人见胡小姐倒下后没有爬起来,便迅速地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胡小姐送往医院抢救。胡小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晚间死亡。调查结果发现,胡小姐生前已经长期患有陈旧性室壁瘤、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脏疾病。法医鉴定结果为:胡小姐由于情绪激动、轻微外力作用等因素诱发冠心病骤发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这一事件发生后,我们全家人处于万分痛苦之中,周围的人对此更是议论纷纷。有人认为我丈夫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也有人认为我丈夫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有人认为我丈夫的行为并不涉嫌犯罪。请问:胡小姐在这起事件中死亡,我丈夫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法律答复】在这一案件中,楚女士的丈夫曲某主要面
    2023-04-22
    142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如何进行被告死亡后的诉讼程序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02
      法律分析 被告死亡后,应当中止诉讼,其继承人表明参加诉讼的,恢复诉讼。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应当终结诉讼: 1、离婚案件中被告死亡的; 2、被告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 宣布自然人死亡的程序是如何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01
      (1)申请人应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如果住所地与居所地不一致,则由最后居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利害关系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以口头形式提出。 (3)申请书应当写明公民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出具的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如被申请人已失踪四年以上或因意外失踪并得到有关
    • 在工地意外死亡的家属如何认定死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0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家属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被认定为因工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约50-60万的赔偿,父年满60,母年满55且无生活来源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3。
    • 在工厂认定意外死亡的工人如何死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7
      属于工亡,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标准履行: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 交通意外处理程序如何进行?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4
      《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