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判定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6:32:32 460 人看过

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其中内容主要是拆迁当事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安置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进行的约定。有效的补偿协议受法律保护,无效的补偿协议不受法律保护。那么,拆迁补偿协议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呢?根据我国《民法典》、《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等。

一、无证房的拆迁补偿比有证的低很多,怎么办?

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是违法建筑的,是不给予补偿的,如果是没房产证的合法建筑,当事人对补偿不满意的,可以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2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权相关文章
  • 无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如何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做出有关司法解释,在拆迁中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被拆迁者提起民事诉讼状告拆迁人的案件,法院将不再受理。一、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如何处理1、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2、行政或司法强制(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
    2023-06-23
    158人看过
  • 怎么签订补偿拆迁协议以及补偿拆迁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一、怎么签订补偿拆迁协议?关于怎么签订补偿拆迁协议的问题下面将详细解答: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都是事先作成的,在法律上称之为格式合同,就是形成一定的格式了,只要填写上姓名和价款,就会变成你自己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并且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工作人员是不同意修改的;在这种情况下,在签订格式合同的时候,还是要注意,一定要把自己的被拆迁的房屋面积,和应该补偿的房屋面积,补偿的款项写清楚;即使是格式合同也要看清楚合同内容,可能不利于自己的条件和条款,稍不注意就构成违约了。还有就是,有的当事人签完字之后就走了,没有索要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合同,等自己想要看的时候,没有了,对方是否违约了也不知道。二、补偿拆迁协议的效力是什么?补偿拆迁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
    2023-04-30
    364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主体错误如何变更,拆迁补偿原则
    一、拆迁补偿协议主体错误如何变更拆迁补偿协议主体错误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要和具有拆迁主体资格的当事人重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而不是变更拆迁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拆迁补偿原则(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
    2024-01-13
    447人看过
  •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一案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姜堰市菱丰运输有限公司(简称菱丰公司),住所地:姜堰市通扬东路70号。代理人:王春树,江苏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913958689。被上诉人:姜堰市曹安市场有限公司(简称曹安市场),住所地:姜堰市姜堰大道东转盘,法定代表人:康祖建,职务:董事长。被上诉人:姜堰市姜堰镇人民政府(简称镇政府),住所地:姜堰市长江西路16号,法定代表人:戴兆平,职务:镇长。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泰民一初字第28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并确认2003年10月29日签订的《姜堰市曹安市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无效,由菱丰公司补偿镇政府1001406.8元。2、由二位被上诉人共同承担本案的一审、二审等一切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一、上诉人与二位被上诉人于2003年10月29日签订的补偿协议至今没有履行,被拆迁的所有房屋和土地从未交付给拆迁人,上诉人一
    2023-04-22
    474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中是否需要规定拆迁奖励
    1、拆迁奖励是否需要在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拆迁补偿协议由被拆迁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协商签订,拆迁奖励最好在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确定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生产经营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该决定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并将于日后公布。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3-05-31
    479人看过
  • 拆迁协议违反强制性规定无效的情形
    1、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当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时,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如果没有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属于形式违法,协议无效。2、拆迁协议内容和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协议中不一致的内容无效。3、拆迁协议规定的拆迁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面积和安置地点不符合拆迁法律法规的规定。4、对于属于文物保护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除,依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应当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拆除。一、什么情形下拆迁合同无效1、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协议全部无效。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含痴呆愚钝),常见的是和老年人签订,而老年人事后被证明已患老年痴呆症,和未成年人签订的情况比较罕见。2、拆迁人没有办理相关的拆迁手续,不具有拆迁的资格,所签订的协议无效;3、被拆迁人应当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拆迁人与
    2023-06-23
    180人看过
  • 城边农村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拆迁人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受委托拆迁单位: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联系电话:乙方:被拆迁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为加快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城市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拆迁房屋依据甲方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经审查批准,领取了拆许字第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第二条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乙方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同意将座落房屋,证件名称:,证件:号,地籍: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交给甲方拆除。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1、房屋的货币补偿
    2023-03-02
    423人看过
  • 哪些拆迁补偿协议规定的内容不具备法律效力?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应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
    2023-07-14
    180人看过
  • 补办拆迁补偿协议的程序
    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2、自行拆迁。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3、委托拆迁。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房屋拆迁协议补办是如何的。一、什么是房屋拆迁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二、房屋拆迁相关知识1、是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补助、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
    2023-03-21
    198人看过
  • 拆迁补偿签空白协议有效么
    拆迁不能签空白协议,签了空白协议的协议是无效的。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自订立合同并独自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
    2023-08-05
    254人看过
  • 拆迁安置协议被认定无效会赔偿吗
    1、协议无效,则意味着没有签订协议,因此只能按照原来的状态,重新协商补偿或者依法进行评估补偿。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2、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
    2023-02-24
    130人看过
  • 规范征地拆迁补偿规则
    1、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2、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公告分为两种:1、征用土地公告;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3、告知听证权要使用;4、调查工作要细致;5、补偿、安置要到位。规范的服务程序服务程序是指服务的先后次序和步骤,它是物业管理重要内容之一。如电话接听程序、设备操作程序、装修审批程序、清洁程序等都要严格按次序一项接一项、一环扣一环,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则能体现在事故隐患中能否及时有效进行处置,保证业主人身安全和物业财产安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
    2023-07-03
    62人看过
  • 我国拆迁补偿协议几年失效
    一、我国拆迁补偿协议几年失效拆迁补偿协议签了有时效,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当事人应在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拆迁补偿低拒绝签字后应该怎么办?1、拆迁补偿低拒绝签字后,可以和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协商补偿事宜。在发现房屋拆迁的合同里面,对于补偿的价格太低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拒绝签字的,一般可以直接向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局申请查看征地拆迁的公告,如果发现拆迁的条款中补偿太低,可以和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协商补偿事宜,但是现实生活中协商补偿很难达成。2、此外,还可以采取以
    2024-01-11
    440人看过
  • 无效的拆迁安置协议有效吗?
    无效人口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无效。合同协议成立的条件如下: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拆迁安置协议无效的情形有: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等。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无效的情形是:1
    2023-08-14
    407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权
    词条

    代理权是能够据之进行代理并使行为的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权限。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滥用代理权主要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的情形。... 更多>

    #代理权
    相关咨询
    • 无效的拆迁补偿协议书是不是就无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3
      1、一是签订协议的当事人双方身份出现了法定无效的情形,导致整个协议都无效,比如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拆迁人没有办理相关的拆迁手续不具有拆迁的资格的; 2、二是拆迁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这种情况下可能整个协议无效,也可能仅仅是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个别条款无效,比如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当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时,拆迁安置和补偿协议必须经公证机
    • 民法典什么样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2
      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可以请求判决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6
      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无效,但是,如果没有合同法52条规定的五种情形,法院不会判决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2022年怎么认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一、无效民事协议的规定 无效民事协议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达成的协议因不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经法律规定的机关确认后,其自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拘束力,拆迁协议的无效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所达成的拆迁协议因其不符合有关法律规范的规定,经有关部门确认后,该协议自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拘束力。 二、房屋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 根据相关的规定,结合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规章、拆迁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的规定,造成拆迁协议无效
    • 拆迁补偿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26
      造成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