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犯罪构成恶劣社会影响怎么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8 10:53:30 161 人看过

应这样认定渎职犯罪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行为人犯渎职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犯罪经济损失怎么认定

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认定为渎职犯罪经济损失;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14: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玩忽职守罪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如何认定
    玩忽职守罪造成国家声誉造成严重受损,致使国家公信力下降的,可以认定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2023-03-19
    285人看过
  • 玩忽职守罪恶劣影响怎么认定
    玩忽职守犯罪的立案条件中,包括影响恶劣这一项,恶劣社会影响是无形的,而且损害结果往往具有区域性,表现形式也是复杂多样的。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1、案件本身的恶劣程度。案件本身的严重程度决定着社会影响的恶劣程度。如:干部玩忽职守行为要比一般干部玩忽职守行为恶劣;损害相关部门形象的玩忽职守行为要比某一国家机关政策管理秩序的玩忽职守行为恶劣。2、案件是否能够引发额恶劣的社会影响。有些玩忽职守案件的社会影响比较明显,例如群体性反映等情况,而有些则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显现。但是没有显现,并不是案件本身的原因,而是借助于外力作用,例如公权力控制、相关部门及时弥补等等。3、要立足立法本意来进行判断。只有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公私财产损失达到法定标准的情况下,才符合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在认定社会危害性程度的时候,也应该比照物质性损失的标准,只有社会危害性程度与物质性标准相当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立案追诉。所
    2023-02-22
    191人看过
  • 玩忽职守罪恶劣影响怎么认定?
    一、玩忽职守罪恶劣影响怎么认定?玩忽职守犯罪的立案条件中,包括影响恶劣这一项,恶劣社会影响是无形的,而且损害结果往往具有区域性,表现形式也是复杂多样的。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把握:1、案件本身的恶劣程度。案件本身的严重程度决定着社会影响的恶劣程度。如:干部玩忽职守行为要比一般干部玩忽职守行为恶劣;损害相关部门形象的玩忽职守行为要比某一国家机关政策管理秩序的玩忽职守行为恶劣。2、案件是否能够引发额恶劣的社会影响。有些玩忽职守案件的社会影响比较明显,例如群体性反映等情况,而有些则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显现。但是没有显现,并不是案件本身的原因,而是借助于外力作用,例如公权力控制、相关部门及时弥补等等。3、要立足立法本意来进行判断。只有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公私财产损失达到法定标准的情况下,才符合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在认定社会危害性程度的时候,也应该比照物质性损失的标准,只有社会危害性程度与物质性标准相
    2023-06-03
    62人看过
  • 玩忽职守恶劣社会影响怎么界定?
    (1)声誉性损失。如经媒体传播,对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社会形象、社会诚信等在国际上及县以上社会范围内造成严重影响的。(2)秩序性损害。如引发和诱发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访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3)公众性损害。如致使大量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药品等流入市场危害公众利益的。(4)权益性损害。如导致公共资金、单位资金被大量挪用违规使用的。(5)社会性危害。如放纵或诱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的,等等;四是与特殊时期环境的对应性。如发生在政治意义较强的圣会或发生在国内外影响较大城市的群体事件,造成较坏影响的。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
    2023-03-19
    278人看过
  • 玩忽职守罪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造成国家声誉造成严重受损,致使国家公信力下降的,可以认定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
    2023-06-24
    172人看过
  • 什么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一、经济和伤亡后果的不可计算性。司法实践中,渎职犯罪的危害结果并不都出现人员伤亡后果和能够计算其经济价值。有的根本没有经济价值和伤亡后果,有的是不能够计算其经济价值。如失职导致国家或地方声誉受损等情况,非物质性损失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同样应构成渎职犯罪;二、是社会公众认知性,对严重损害国家声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经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非物质性损失的情形。这一点大都需要依据社会公众的常识性认识来加以判断;三、危害结果的多样性。司法实践中较为突出的有以下几种:(1)声誉性损失。如经媒体传播,对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社会形象、社会诚信等在国际上及县以上社会范围内造成严重影响的。(2)秩序性损害。如引发和诱发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访等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3)公众性损害。如致使大量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药品等流入市场危害公众利益的。(4)权益性损害。如导致公共资金、单位资金被大量挪用违规使用的。
    2023-05-03
    12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渎职罪中恶劣社会影响如何认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04
      渎职罪中的恶劣社会影响的本质在于如何认定 “恶劣 ” 二字,什么程度才算是恶劣,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 1)行为性质本身是否恶劣。如果行为本身只是轻微的工作失误,而当事人无理上访、缠访、集会,恶意夸大影响以达到非法目的,对这种人为的社会影响不能纵容。 ( 2)行为本身是否能够引发恶劣社会影响。在实践中,恶劣社会影响分为显性的和隐性的两种情况。显性的恶劣社会影响比较容易发现,如引发群众性集会
    • 如何界定渎职犯罪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规定的法定立案标准之一.然而由于该标准具有模糊性、非物质性、不可计算性等特点,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把握与认定。
    • 恶劣影响的行为就一定构成犯罪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网络上经常爆料某某男女在地铁上、公交车上、公园里发生性关系或各种暧昧动作,引起周围人员的极大愤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行为这样的是犯罪行为吗? 我国刑法遵循的是罪刑法定原则,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由于我国现行法中没有关于公共场合性交罪的规定,因此在公共场合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当然,尽管这样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但毕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要在道德层面上予以严厉的谴责。
    • 玩忽职守罪中,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怎样认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7
      恶劣社会影响属非物质性损失范畴,即那些没有经济价值或不能以货币计算其经济价值的非物质性损失,与其它非物质性损失相似具有如下特点:一是经济和伤亡后果的不可计算性。司法实践中,渎职犯罪的危害结果并不都出现人员伤亡后果和能够计算其经济价值。有的根本没有经济价值和伤亡后果,有的是不能够计算其经济价值。如失职导致国家或地方声誉受损等情况,非物质性损失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同样应构成渎职犯罪;二是社会公众认知性
    • 什么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6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是渎职犯罪中一种非常特殊的危害结果,难以用明确的标准来进行衡量。 由于刑事执行领域的特殊性,刑事执行领域的渎职犯罪很多只能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作为犯罪的危害结果来定罪量刑。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规定的法定立案标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