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一、何为非法集资诈骗行为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的特点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该罪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
(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我们建议将非法集资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确立其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四)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
-
从表现特点看传销属于非法集资么?
360人看过
-
在我国借钱属于不属于非法集资
257人看过
-
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
489人看过
-
非法集资属于哪个部门管,非法集资属于刑事案件吗
167人看过
-
商铺分割卖返租属不属于非法集资?
325人看过
-
金交所是属于非法集资
484人看过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
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非法集资怎么处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2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
-
非法集资有哪些特点,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特点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201什么是非法集资? 答: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2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
-
2022年非法集资属不属于诈骗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7不属于。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
行政主管部门属于非法集资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281.行政部门对于非法集资的性质认定,不是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必经程序。行政部门未对非法集资作出性质认定的,不影响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案件事实的性质,对于案情复杂、性质认定疑难的案件,可参考有关部门的认定意见,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性质认定。 2.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正在侦查、起诉、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