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委的终局裁决有何种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一)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适用
1.“劳动报酬”争议。劳动报酬,包括计时(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病假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报酬。
2.“工伤医疗费”争议。工伤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化验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跨统筹地区就医的食宿费、交通费等与工伤或者职业病治疗有关的费用等。
3.“经济补偿”争议。经济补偿主要包括: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经济补偿。
4.“赔偿金”争议。赔偿金主要包括:
(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违法约定试用期并已经履行的赔偿金;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加付赔偿金;
(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二)关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适用
1.“工作时间”争议。工作时间,包括执行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及非全日制用工工时制等工作时间。争议涉及具体支付金额的,可以不受“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限制。
2.“休息休假”争议。休息休假,包括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带薪年休假,以及病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争议涉及具体支付金额的,可以不受“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限制。
3.“社会保险”争议。社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1)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的部分工伤保险待遇。
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但不包括工伤医疗费。
二、劳动仲裁不服上诉要几天可以开庭
劳动争议是一裁二审制,对仲裁结果不服到基层法院起诉,基层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限是从立案起三个月内结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一般不会。基层法院的判决如果不服,双方均可向中院上诉,至此才终审。
终局裁决的劳动仲裁裁决书上会对裁决类型做明确记载。对于应当属于终局裁决而未记载终局裁决的情况,容易因程序原因被执行法院驳回或者被要求补正等。为防范程序瑕疵导致劳动者发生无畏的程序拖累,建议在仲裁庭审中提示涉案劳动争议适用终局裁决。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劳动仲裁委的终局裁决有何种情形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
劳动仲裁终局的情形和解读
327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哪些情形适用终局裁决
491人看过
-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部分裁决吗?
404人看过
-
如何利用劳动仲裁终局裁决维权
296人看过
-
如何判断适用一裁终局劳动仲裁裁决
451人看过
-
什么是非终局劳动仲裁裁决
155人看过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
劳动仲裁终局如何裁定判决书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5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劳动仲裁终局裁决的,对方可以在两年内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及相关材料。当执行人收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时,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一裁终局的情形包括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5《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三条劳动者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
-
劳动仲裁裁决终局后还有用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51、首先,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就部分劳动争议作出的仲裁裁决,将部分地具有终局的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按照该法第四十九
-
仲裁终局有什么情形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3仲裁终局的类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
一裁终局的几种情形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17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