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行政机关时,行政机关来取证不给,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06:50:37 406 人看过

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的情况,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例如取证等行为都不方便,此时如果行政机关不配合取证,或者妨碍行政诉讼的话是要面临相关的行政责任处罚的。

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由被告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即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

(一)原告的举证范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应在起诉前已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在起诉时须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政处理或逾期不予赔偿的证据材料。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况的除外:被告应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

3、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当然,原告也有权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如果不能证明,不影响被告的举证责任。

(二)被告举证范围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证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有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此外,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方可补充相应的证据。当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关于行政诉讼,许多相关当事人由于对相关法规的不熟悉,往往会萌生退堂鼓,使得自身合法权益白白流失,这是万不可取的,即使自己不懂,可以向妨碍行政诉讼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政府机关出台的文件不合法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吗
    一、政府机关出台的文件不合法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吗政府机关出台的文件不合法需要承担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责任是指因为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行政违法是行政责任的前提,如果行为主体的行为尚未构成行政违法,行政责任就没法产生。由此可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维权过程中第一步需要做的是确定政府机关有无行政违法,如有可以通过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权。《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根据该条法律规定可以可知,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的制定出台的文件不合法,可以提
    2023-06-15
    327人看过
  • 行政机关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是按照国家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执行代议机关制定的法律和决定,管理国家内政、外交、军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读】本条是关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所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由于管理的缺位和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以及个别人的腐败行为,使得一些非法用人单位得以存在,非法用工越演越烈,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受到严重的侵犯。因此,应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2023-06-06
    191人看过
  • 行政机关吊销许可证未听证,要承担什么责任
    行政机关吊销许可证未听证,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所以:如果你要求了进行听证而行政机关未进听证就做出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你没有按规定提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有权直接做出处罚决定。行政许可法中的注销行政许可,是指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而由许可机关依据法定程
    2023-06-13
    22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超越职权,要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吗
    一、行政处罚决定超越职权,要判决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吗行政机关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该违法具体行政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
    2023-08-14
    378人看过
  • 行政机关是否需要承担妨碍行政诉讼的法律责任
    1、行政机关阻挠行政诉讼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机关阻挠行政诉讼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行政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阻碍行政诉讼的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签署悔改书,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签署悔过书,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协助调查执行义务的人无故拖延、拒绝或者阻碍调查执行法院协助调查执行的决定的。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3。教唆、贿赂、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4。隐匿、转移、变卖、毁损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5。以欺骗、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使原告撤回诉讼的;6。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法院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2023-05-31
    196人看过
  • 哪些情形行政机关应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2、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3、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4、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机关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财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2023-04-22
    256人看过
  • 行政机关强行收回土地承包权,要承担什么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行政机关强行收回土地承包权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说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属于侵害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话你有权追究对方的责任,那必须你要知道你有哪些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如果说是到期强行收回那是不需负责的。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
    2023-05-01
    478人看过
  • 行政合同违法行政机关应否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案情]原告冉金兰,系死者陈兴胜之妻。原告陈光明,系死者陈兴胜之子。原告陈丽华,系死者陈兴胜之女。原告钟以群,系死者陈兴胜之母。原告陈应美,系死者陈兴胜之父。被告湖北天宇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宇公司)。被告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处(简称水利水电工程处)。被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人民政府(简称镇政府)。被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供电营业所(简称供电所)。被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湾潭镇锁金山村委会(简称村委会)。天宇公司(甲方)与水利水电工程处(乙方)2000年8月25日签订农网建设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方承建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被告水利水电工程处将该工程湾潭镇的部分交给被告供电所施工(该供电所无施工资质)。同年10月28日,供电所(甲方)与村委会(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甲方负责施工中的安全检查、停、送电工作;乙方负责施工安全。同年11月1日,镇政府又与村委会签订安
    2023-06-01
    190人看过
  • 行政机关不按时按要求发放抚恤金,要承担什么责任
    什么是抚恤金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它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物质帮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情形包括:1、违法实施行政强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行政强制主要有6种情形。(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2)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3)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4)违反《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5)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6)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这是兜底条款,即只要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的过程中没有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都属于违法强制。2、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主要有4种情形。(1)扩大查封、扣押
    2023-06-13
    469人看过
  • 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中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责令改正是否是行政处罚?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处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其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即给行政相对人增加额外负担的行政行为,而责令改正只是行政机关要求行政相对人恢复违
    2023-03-26
    180人看过
  • 行政侵权责任的主体为行政机关吗?
    一、行政侵权责任的主体为行政机关吗?行政侵权责任的主体可能为行政机关,也有可能是存在过错的公务人员。行政机关在做出违法行政行为之后,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违法行为做出的实际主体并不是行政机关这一并无实际行动和思维能力的组织,而是行政机关内部的公务员。由于公务员的行为是代表行政机关作出的,因此在发生侵权之后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责任。因此行政侵权责任主体是行政机关(行政主体)。但是,在行政机关承担了责任之后,由于过错是由个特定的公务员做出的,因而行政机关还可以追究该公务人员的责任,所以实质上承担行政侵权责任的很可能还包括公务人员个人。所以承担行政侵权责任主体就包括行政主体及存在过错的公务人员。二、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行政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如下:(一)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包括:(1)行政机关
    2023-06-15
    151人看过
  • 行政人员和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吗?
    行政赔偿豁免是指法律规定对行政机关哪些行为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通过规定国家赔偿的豁免范围来规定行政赔偿的,国家豁免的范围越大,行政赔偿的范围就越小。《国家赔偿法》第5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从中可见我国对于以下几种行为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1)国家行为,指行政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与国家重大的政治、军事、安全有关的行为,主要包括外交行为和国防行为;(2)行政立法行为,也称为
    2023-06-11
    150人看过
  • 行政机关不予受理行政许可时需要听证吗?
    行政机关不予受理行政许可是否要进行听证,这个需要根据具体的行政许可而定。一般来说,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时只需要出具书面凭证并说明理由即可。行政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作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很多人就想当然的以为所有行政许可作出之前都可以申请听证,其实不是的。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进行听证是有其范围的:1、行政许可方面:(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主动举行听证;(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为属于涉及公共利益重大行政许可的公开举行听证。2、行政处罚方面:(1)被行政处罚通知数额达二万元以上;(2)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生产许可证照的;(3)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听证的。由此可知,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许可作出时都需要进行听证,行政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果想申请听证应该先了解该行政许
    2023-05-01
    57人看过
  • 行政机关单方面解除行政合同,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1、行政机关单方面解除行政合同的责任是什么?行政机关单方解除行政合同的,不一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政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化,行政机关可以据此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因行政机关单方解除行政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首先区分行政合同双方的权利:行政机关的权利:(一)对合同的监督和指挥。为了保障公共利益,行政机关不仅接受合同履行的结果,而且有权对合同履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2)单方面改变的权利。由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政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化,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变化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3)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利。在行政合同中,解除合同是行政机关享有的一项特权,相对人不享有这项权利。但行政机关解除合同时,相对人有权获得赔偿。(4)制裁权。行政机关有权对对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违约行为进行处分。相对人的权利:(1)获得报酬的权利。对方的报酬通常在合同中约定,或者法
    2023-05-31
    35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行政机关败诉后, 公民可否向有关部门告状要求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7
      百姓告官并不难,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部门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部门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
    • 行政机关进行暴力拆迁需要承担责任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8
      1.刑事责任 享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越权或无权实施暴力拆迁,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房屋造成损失的,给当事人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的,构成单位犯罪。应当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国家赔偿责任 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实施拆迁,给当事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国家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依法具有保障
    • 行政机关执行职务发生事故责任谁来承担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发生事故的,谁承担责任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
    • 行政赔偿由国家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09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内容如下: 你院川高法[2000]198号《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在确定赔偿的数额时,应当考虑该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在损害发生过程和结果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