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16:31:14 356 人看过

保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有:

1、投保人具有订立保险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

2、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

3、保险人同意承保;

4、双方基于前述条件,达成书面协议;

5、其他条件。

一、交强险的被保险人享有哪些权利

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等等。

二、报了保险是否可以撤销

报了保险后是否可以撤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报了保险,若是保险公司还没有理赔成功,可以即使申请撤销,若是已经赔付到位,投保人在申请理赔时,一定要考虑清楚,是否符合理赔条件,不要有骗保的侥幸心理。

目前,各大保险公司采用的是“轻核保,重理赔”,在理赔审核时,保险公司不仅会审核资料,还会进行调查、核实,以防止带病投保。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保险主体,就是保险合同的主体,只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除非与投保人是同一人,否则,都不是保险主体。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三、投保人须具备的条件

投保人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投保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否则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第三,投保人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不论投保人为自己利益还是为他人利益订立保险合同,均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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