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的分类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0:05:12 435 人看过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传统民法上的分类:

①永佃权

永佃权是中国传统民法中的概念,是指以支付地租为条件而在地主所有的土地上进行的没有期限的耕作和防护的权利。永佃权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一种法律模式。

②地上权

地上权是指在别人所有的土地上盖房和居住的权利。我国所有城市土地都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在中国没有私有土地,我国的土地只能单向流转。

③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为了实现需役地的利用价值而支配别人所有的供役地的权利。

④典权

典权是中国特有的用益物权。典权是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不动产而予以使用、收益的限制物权。交付不动产并收取典价的人叫做出典人。不动产叫做典物。在典权制度中有一个三十年的回赎期,只要没有超过三十年,出典人就可以回赎典物。在典当法律关系中,尽管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所有权的权能都和所有权分离了,但是只要出典人有能力回赎典当物,其就有权回赎典当物。典权的特点:有出卖之实,没有出卖之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用益物权相关文章
  • 物权的类型包括哪些
    一、物权的类型包括哪些1、自物权与他物权根据物权的权利主体是否是财产所有人,可以把物权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这种分类是对物权进行的最基本分类。自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唯一的自物权种类。他物权,是指非所有人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对他人财产享有的物权,也称为限制物权。所有权与他物权的关系是,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物权,是最主要、最基本的权利,是他物权的源泉。他物权是一种不完全物权,是以所有权的一定权能为内容而形成的独立权利,是所有权的派生物。2、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根据设立的目的不同,他物权还可以进一步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以物的使用、受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他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是以保证债务的履行、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都是担保物权。区分两者的意义在于,能够明确
    2023-04-14
    247人看过
  • 处分权的分类包括哪些
    处分权有的种类包括:整体资产处分权,部分资产处分权,法定处分权人中的所有权人和非所有权人的处分权人,行政处分权。1、整体资产处分权是指某一企业整体资产的处分权。2、部分资产处分权主要指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使用资产的处置和处分权统计表变动的权利。3、除了民法上的处分权外,处分权还包括行政处分权。行政处分权是行政监察机关的职权之一,指监察机关根据案件调查和监察检查的结果,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应给予行政处分的,直接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权力。《行政监察法》第24条规定,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可以向主管机关提出建议,也可以直接给予行政处分。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
    2023-04-15
    407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的用益物权包括哪些
    一、民法典规定的用益物权包括哪些民法典规定的用益物权包括有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用益权四个大类。具体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租赁权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二、用益物权的具体特点1.是对所有权有所限制的权利.用益物权人的权利也受一定的限制;2.是非所有人基于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途径而取得的权利,也是对他人财务享有直接支配权;3.是从所有权的权能分离出来的相对独立的他物。三、用益物权确权纠纷怎么处理?
    2023-04-14
    429人看过
  • 用益物权有哪些类别?
    一、什么是益物权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为了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解决资产闲置和资源缺乏的矛盾,我们必须建立完善的用益物权制度。二、用益物权分类如何构造中国的用益物权体系,学者们的看法差别很大。具有代表性的意见,主要有:1、用益物权包括经营权、承包经营权、地上权、典权、采矿权、地役权;2、用益物权包括地上权、地役权、用益权、永佃权、典权;3、用益物权包括经营权、承包经营权、地上权、地役权(相邻权)、典权、采矿权、租赁权;4、用益物权包括经营权(国有企业经营权、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承包经营权)、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水面滩涂养殖使用权、草原使用权、水使用权
    2023-05-06
    465人看过
  • 债权包括哪些分类
    种类物之债
    债权的分类有:1.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标的物属性得不同)3.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债的主体双方人数)4.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各方各自享有得权利或承担得义务及相互间关系)按份之债的各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份额负清偿责任,债权人物权请求各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在连带责任中,连带债权人在任何一任接受了全部履行,或者连带债务人的任何一任清偿了全部债务时,虽然原债归于消灭,但连带债权人人或连带债务人之间则会产生新的按份之债。5.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6.主债与从债。(两个债之间的关系)主债是从债存在的依据,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7.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债务人的义务是提供财
    2023-03-30
    493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用益物权包括哪些
    一、民法典规定用益物权包括哪些民法典规定用益物权包括有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用益权四个大类。具体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租赁权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二、用益物权确权纠纷怎么处理?发生用益物权确权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用益物权确认纠纷一般涉及动产或者不动产,如果法律关系标的物为动产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2条、第23条与第34条等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如果法律关系标的物为不动产的,那么依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按照不动产
    2023-04-14
    20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 用益物权的基本内容,是对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通过直接支配他人之物而占有、使用和收... 更多>

    #用益物权
    相关咨询
    • 用益物权包括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2
      用益物权主要有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用益权四个大类。具体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租赁权等。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
    • 用益物权包括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用益物权主要有地上权、地役权、典权、用益权四个大类。具体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租赁权等。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
    • 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03
      (1)用益物权是具有独立性的他物权; (2)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 (3)用益物权具有使用的目的; (4)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用益物权行使的前提是已占有该不动产,而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行使并非直接占有标的物。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
    • 益物权包括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8
      用益物权主要有以下几种:土地承包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典权以及地役权,担保物权主要有抵押权,权,以及法定担保物权。
    • 常见的用益物权包括哪些权利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25
      现代民法中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四种。用益物权作为物权之一种,着眼于财产的使用价值。用益物权的效力是排他效力,优先效力等。 一、现代民法中用益物权包括哪四种 现代民法中用益物权包括以下四种: 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