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关于法律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2 12:04:20 451 人看过

一、企业员工关于法律的规定

企业员工关于法律的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2、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二、企业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

企业合法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试用期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n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n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0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伙企业员工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合伙企业员工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劳动关系与合伙关系主观上合意内容不同。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且该劳动成为用人单位业务活动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支付报酬而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经济社会关系。在本文前述案例中,小陆系以合伙人的身份进入被告处任店长,可见双方之间并无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在主观意思表示层面,从双方约定内容可知,双方意在合作“共赢”,而非令小陆单纯地为咖啡店“打工”。双方约定中关于业务分红的约定可明显推出这样的判断。一方面,认为的“劳动”的性质,实为其对双方基于合伙约定所形成的合伙关系这所付出的劳动,这种劳动包含了劳动提供者本身的直接利益,而非简单对咖啡屋所付出的劳动;另一方面,可将该合意的“劳动”理解为小陆对合伙关系的一种出资形式,以“经营管理劳动”出资换取分红和报酬;最后,该合意的“劳动”也是作为合伙人履行合伙之“共同
    2023-06-01
    281人看过
  • 关于企业员工保险
    企业员工保险的内容有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企业员工保险制度有哪些企业员工保险制度有以下几种:企业需要给企业员工保险的是“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社保机构按照身份证号码为每个参保职工建立一个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照本人缴费基数11%的金额记入个人账户,逐年累记并计算利息。个人账户清楚记录职工的缴费情况,并作为退休时计算待遇的依据。除基本的企业员工保险外,有些企业还要给
    2023-07-27
    321人看过
  • 关于合伙企业和第三方的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三十七条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权利的限制,不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未清偿到期债务的,应当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债务,第四十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赔偿金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损失份额的,第四十一条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有关债权人不得以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第四十二条合伙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合伙人可以用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清偿;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依法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合伙人既不购买也不同意将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人,他们应根据本法第51条的规定解决合伙人的退股或减少合伙人相应的财产份额的问题。
    2023-05-07
    336人看过
  • 关于企业罚款国家法律有何规定
    关于企业罚款国家法律有以下规定:1、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司虚报注册资本的,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2、第二百零三条,公司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3、第二百一十一条,逾期不办理变更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4、其他法律规定。企业罚款的基本特征企业罚款的基本特征是:1.企业员工违反了本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并按该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应当受到经济处罚。2.对员工的罚款并不以员工是否给企业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为必要条件。罚款只具有惩罚性而不具有对经济损失的赔偿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
    2023-08-12
    426人看过
  • 关于禁止企业间拆借的法律法规
    一、我国《公司法》第60条第1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董事、经理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的,责令退还公司资金,由公司给予处分,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可见,我国严格实行信贷规模控制,除了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金钱借贷之外,法人之间的金钱借贷为法律所禁止[25]。二、这一禁止早在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法(经)发〔1990〕27号)中关于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中,就作出了规制: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三、在1996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
    2023-06-19
    404人看过
  • 企业让员工的工龄“归零”违反法律规定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有些企业采取辞退员工或者要求员工辞职等做法,使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工龄“归零”。针对这种现象,法工委负责人表示,这些做法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用人单位采取这些做法,有的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读误解,有的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有的是企业少数人借此谋取自身利益。这些把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的工龄“归零”的做法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法工委负责人指出,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只要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劳动关系就是连续的,即使形式上采用“主动辞职”、“自愿协议”等方式改变劳动合同,也改变不了“劳动关系连续”的事实,用人单位也规避不了法定义务。
    2023-06-10
    259人看过
  • 2023关联企业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
    关联企业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
    2022-12-11
    146人看过
  • 我国法律关于辞退怀孕员工的相关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怀孕的员工公司能辞退吗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退的(即
    2023-08-17
    313人看过
  • 关于企业与员工劳动关系解除的认定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亨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差别解除劳动关系与解除劳动合同的差别是:(一)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一种载体。签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后你和公司就没有劳动关系存在了,劳动合同自然也不再约束双方。
    2023-08-15
    196人看过
  • 企业申请歇业相关的法律规定
    企业申请歇业的具体办法见《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说明停业的理由、时间、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如实填写申请停业登记表。第二十条税务机关经过审核(必要时可实地审查),应当责成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结清税款并收回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发票不便收回的,税务机关应当就地予以封存。第二十一条经核准停业在15日以上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当相应调整已经核定的应纳税额。具体调整的时限或额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第二十二条纳税人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补缴应纳税款。第二十三条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经确认后,办理复业登记,领回或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薄及其领购的发票,纳入正常管理。纳税
    2023-03-24
    387人看过
  • 关于民营企业上市有哪些法律规定
    1、明确股权与资产的产权关系是公司上市的基本要求之一。在许多民营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可能影响股权稳定性的情况,如代理持股、信托持股、隐名股东、股权激励等。在这方面,由于会影响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对申请发行上市前的材料进行清理和规范,以检查企业的股权、资产是否连续三年发生重大变化,要确保单个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决策层、管理层主要人员和公司资产不发生重大变化,否则上市时间将被延长和推迟2,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直接反映了企业收入和利润的真实性。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基于合理避税的考虑,往往采取增加成本、减税的方式,这就导致了过去的纳税记录由于自身原因,不能真实反映民营企业发展初期的实际利润,长期不申报、不足额缴纳所得税或者拖欠所得税的;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分为区域性政策和国家性政策。区域政策是否与国家政策相违背或相冲突,应由有审批权的政府部门批准;在
    2023-05-07
    282人看过
  • 关于报关人员及企业资格和行为的规定
    我国《海关法》第十一条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在法律中对报关企业、报关人员的资格和行为加以规范,对加强海关监管,维护海关监管的良好秩序,保证报关业务的水平,都是有积极意义的,海关法为此作出了基本规定。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这是指进出口收发货人是可以自行办理报关手续的,但是这种自理报关单位应当向海关申请报关注册登记,经海关审核批准,发给自理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方可在海关办理报关手续。2、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这是指专业报关企业或称代理报关企业,它们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纳税手续,
    2023-06-06
    215人看过
  • 企业裁员买断如何补偿,关于裁员的规定
    一、企业裁员买断如何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二、关于裁员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
    2023-06-19
    318人看过
  • 简析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企业依法治厂,按照《企业法》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或其他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受企业委托办理有关法律事务,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第三条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受企业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一)就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二)草拟、修改、审查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三)办理企业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四)代理企业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和仲裁,行政复议;(五)参加经济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六)提
    2023-04-24
    47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关于企业侮辱员工的法律法规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20
      一、企业对员工进行侮辱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誉权利。侵犯的对象只能是特定的个人。任何机关、团体、法人组织,均不能成为犯罪的对象。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
    • 法律关于企业联络员发展的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08
      企业联络员一般指的是代表本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申报企业年报信息的人。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网上年报的联络员写谁都可以,但是为了便于记忆,建议写法定代表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关于企业员工管理制度的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15
      一、入职指引入;职与试用;考勤管理。 二、考勤。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企业考勤制度; 2、迟到、早退、旷工; 3、请假; 4、出差; 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 6、加班制度; 7、考勤记录及检查。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是否有明文规定关于企业员工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2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此处的“累计工作时间”:在国家、省没有新的规定前,暂以在本社会保险统筹地区的社保缴纳年限(以养老保险为准,不包括个人名义参保年限)以及国家承认的视同缴费年限确定。
    • 关于企业经济性裁员有什么法律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2-26
      公司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是一次经济性裁减人员数量为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如果一次性裁减人员达不到这个人数或比例要求的,则不属于经济性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