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关于精神病鉴定的原则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16:22:19 457 人看过

一、无病推定原则

我国的精神卫生立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时首先应当考虑确立无病推定原则。在无病推定原则的前提下,对于应当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限制条件应该是:辩方能够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患有精神病的证据,例如曾经患有精神疾病的病史、作案时或作案后行为反常等,并证明行为人在实施危害行为当时可能存在精神失常状态,法院才可以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当然辩护方也可以直接提出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作为证据,有关具体制度的构建可以参考和借鉴国外的立法和实践。

二、辩方举证的证明标准原则

在坚持无病推定原则的前提下,辩方对自己提出的精神病辩护负有举证的责任,但这个举证责任应当达到何种程度呢?这与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有着密切的关系,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这一表述比较笼统和模糊。笔者认为,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上,如果将来刑诉法再修改后确立“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那么辩方提供的有关精神状况的证据只需要达到合理怀疑的程度就足以启动司法精神病鉴定程序,也就是说对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有合理怀疑时就应该启动精神病鉴定程序。“合理怀疑”这一标准的掌握,可以考虑通过在司法实践中对类似的案例进行总结来确定一些具体的标准,例如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

三、司法机关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根据这些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在刑事司法中都有收集有罪(罪重)和无罪(罪轻)两方面证据的义务,但这种收集证据的义务范围到底有多大?笔者认为,这种收集证据的义务仅限于案件事实的有关材料,确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属于案件事实,因此司法精神病鉴定属于司法机关收集证据义务的一部分。但这种义务是一种附有特定条件的义务,其条件是查明案情的需要。由此可见,启动司法精神病鉴定程序的条件具有相对模糊性,司法机关可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鉴定。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精神病,可根据案件情况裁量是否进行鉴定,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亦是如此。如果司法机关违反这种义务,目前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笔者认为,司法机关违反这种义务的法律责任有可能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导致的退回补充侦查、发回重审等程序性制裁,这些可以在刑诉法再修改时或出台精神卫生法时予以考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原告有精神病能民事诉讼吗
    不能,精神病人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这类人有监护人,所以精神病人不可以作为一般诉讼的原告参加诉讼,他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资格,但是可以让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一、精神病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吗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是在其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离婚同正常健康人离婚程序。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需要设置诉讼代理人,一般由父母或者近亲属作代理人,夫妻之间作为第一监护人并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代理人。二、请问妻子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可以离婚,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不能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进行离婚诉讼,需要为其设置诉讼代理人,对已设定监护人的,应由监护人代理诉讼。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第一顺序监护
    2023-04-12
    265人看过
  • 刑事诉讼规则谨守立法精神
    高检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下称规则)贡献了许多谨守立法精神的优良条款,在此选择若干条款进行分析。规则第36条,不仅要求侦查人员告知无力聘请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辩护,还要求告知其有权申请法律援助。规则第46条,针对刑诉法规定特别重大贿赂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侦查机关许可的规定,规定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终结前应当许可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规则第49条,对于律师自审查起诉之日起申请阅卷的,应及时安排。因工作原因无法及时安排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阅卷。规则第80条,规定两次拘传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2小时,以防止将拘传异化为变相拘禁。规则第100条,将刑诉法违反取保候审义务作为一项独立的转捕条件进行具体化。规则第196条,不仅明确了羁押后讯问只能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且规定出所的两类事由仅包括辨认或者追缴犯罪有关财物。规则第213
    2023-06-11
    487人看过
  • 犯罪精神病人的量刑原则
    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只要着手实行时具有责任能力与故意、过失,丧失,丧失责任能力后所实施的行为性质与着手实行时的行为性质相同,行为人应负既遂的刑事责任;如果丧失责任能力后实施了异质的犯罪,对前行为承担未遂的责任。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精神病人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确定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应经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告。人民法院的宣告应经精神病
    2023-07-05
    123人看过
  • 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内涵
    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就是通常所说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的基本要求,就是法院在判定一个人是否犯罪以及判处何种刑罚,必须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随意判案。具体说,只有法律将某一种行为明文规定为犯罪的,才能对这种行为定罪。判定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予以评判,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不能任意解释、推测而定为有罪,并且在罪名的认定上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是什么罪,就定什么罪。同时,对于犯罪的处罚,即判处什么刑罚种类,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轻罪轻判,重罪重判,不能轻罪重判,重罪轻判。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涵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我国刑法第3条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
    2023-04-22
    462人看过
  •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诚信原则的基本精神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第37题: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诚信原则的基本精神,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诚信原则?()A.当事人以欺骗的方法形成不正当诉讼状态B.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C.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予采信D.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任意进行取舍或否定【答案】C【考点】诚实信用原则【解析】《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主要表现在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上,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要求当事人在诉讼中陈述案件事实时应当符合真实案情,不得虚构事实。(2)要求当事人在诉讼中不得实施迟延或拖延诉讼行为,或干扰诉讼的进行,应协助法院有效率地进行诉讼,完成审判。(3)要求当事人不得以欺骗方法形成不正当的诉讼状态,从而获得不当法益。(4)禁止当事人反言。(5)要求当事人不得恶意或无根据地行使诉讼权利,防止当事人以此获得不当法益。除此以外,诚实信用原则对其
    2023-06-12
    274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包括哪些
    1、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2、确定被鉴定人在诉讼过程中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3、确定被鉴定人在服刑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对应当采取的法律措施的建议。一、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批准机构是谁?为开展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地级市,应当成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鉴定人,组织技术鉴定组,协调、开展鉴定工作。鉴定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卫生机关的有关负责干部和专家若干人组成,人选由上述机关协商确定。鉴定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置若干个技术鉴定组,承担具体鉴定工作,其成员由鉴定委员会聘请、指派。技术鉴定组不得少于两名成员参加鉴定。对疑难案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难以鉴定的,可以由委托鉴定机关重新委托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鉴定委员会进行鉴
    2023-04-03
    213人看过
  • 关于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第65题:关于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体现刑事诉讼基本规律,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B.既可由法律条文明确表述,也可体现于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具体制度和程序之中C.既包括一般性原则,也包括独有原则D.与规定具体制度、程序的规范不同,基本原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具有倡导性、指引性【答案】ABC【考点】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特点【解析】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的要求,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或者重大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选项A正确。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例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要求确定被
    2023-06-12
    229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精神病刑事责任的规定如何划分?
    一、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如何规定的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官能症及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者。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二、精神病人刑事责任如何划分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
    2023-03-28
    385人看过
  • 刑诉法精神病鉴定法定时间要多久?
    一、刑诉法精神病鉴定法定时间要多久?鉴定机关在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1、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2、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3、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4、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5、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对该鉴定有异议的,可以由当事人在被告知的时候直接提出重新鉴定的要求。或者在开庭前要求重新鉴定。但为了提高司法效率,最好提前
    2023-06-03
    403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对于辩护免于刑事处罚的原则有哪些
    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等。一、安全责任事故罪有免于刑事处罚的吗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若犯安全责任事故罪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则可免于刑事处罚。二、刑事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的,刑事诉讼终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三、7
    2023-06-25
    70人看过
  • 司法鉴定精神失常的有哪些相关规定
    第二条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根据案件事实和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作出鉴定结论,为委托鉴定机关提供有关法定能力的科学证据。第二章司法鉴定机构第三条为开展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地级市,应当成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鉴定人,组织技术鉴定组,协助、开展鉴定工作。第四条鉴定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卫生机关的有关负责干部和专家若干人组成,人选由上述机关协商确定。第五条鉴定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置若干个技术鉴定组,承担具体鉴定工作,其成员由鉴定委员会聘请、指派。技术鉴定组不得少于两名成员参加鉴定。第六条对疑难案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难以鉴定的,可以由委托鉴定机关重新委托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第三章鉴定内容第七条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应当进行鉴定:(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二)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三)行政案件
    2023-04-29
    75人看过
  • 法律对于刑事诉讼规则有哪些规定
    一、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检察院)或者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中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特殊阶段: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二、刑事诉讼通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正确履行职权,实现
    2023-04-14
    363人看过
  • 上海司鉴办关于贯彻《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有关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上海司鉴办发布日期:2002-7-24执行日期:2002-7-24本市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实施《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现就有关精神疾病鉴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精神疾病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医疗机构的诊断复核结论或者会诊结论有疑义的,应当在收到医疗机构诊断复核结论或者会诊书面结论后半年内,向上海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申请可以由具有自知力的精神疾病患者、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人,或其委托的律师提出。专家委员会受理地址:上海市衡山路283号三楼,电话:64374961、传真:64373439、邮编:200031、二、精神疾病患者及其监护人向专家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时,应提交如下材料:(一)鉴定申请书;(二)医疗机构书面的复核诊断或者会诊结论;(三)申请人为证明其主张的其它材料;(四)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专家委员
    2023-06-06
    498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有关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犯罪的规定
    1、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和制度有哪些?1)在没有委托律师的情况下,强制指定律师为其进行辩护;2)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3)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4)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5)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注意:只有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方可代为行使诉讼权利,其他人只能在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提出意见以及听取讯问笔录和庭审笔录。)6)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7)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2023-04-16
    2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法关于精神病鉴定的规定是什么,精神病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精神病鉴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有无责任能力。对精神病的鉴定首先是从临床精神病学的基础出发,全面检查分析,确定有无精神病,同时从法律的角度确定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及严重程度和它与犯罪的因果关系两方面考虑,具体判断标准如下:一是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二是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可能有辨认能力但
    • 刑事诉讼中精神病鉴定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23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 2、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 精神病的刑事诉讼法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4-13
      刑事责任主要划分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经鉴定后不负刑事责任,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还有相关疑问,可以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
    • 法医精神病鉴定的鉴定原则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8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鉴定对象规定如下: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
    • 刑事诉讼法定精神病的鉴定期限是多久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5
      在我们生活中,可能随处可见的,也就是关于刑诉法的一些相关规定的标准,那么又有谁知道,刑诉法精神病重新鉴定的期限是多久?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对于司法鉴定,应该是在提交鉴定书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具体看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