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0:30:14 382 人看过

发布部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劳动保障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发布文号:中就培发[2005]8号

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协理员培训鉴定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在部分省市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185号)精神,现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考核时间

劳动保障协理员鉴定试点分两批进行。第一批:9月3日;第二批:10月29日。理论知识为8:30-10:00,专业技能为10:30-12:00。各试点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培训鉴定计划,从以上两个鉴定日中自由选取鉴定时间,并于8月5日前,报到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技术指导中心)。省级试点单位可分两批参加鉴定。

二、培训组织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就业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培训内容与学时按照《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统一培训大纲(试行)》执行。

三、培训教材

劳动保障协理员培训教材为《劳动保障协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和《劳动保障协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由技术指导中心统一提供。

四、鉴定方式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答题卡作答的形式。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考核均为90分钟。鉴定场所和鉴定比重,依据《劳动保障协理员国家职业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五、命题管理

(一)鉴定用试卷由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部鉴定中心)从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鉴定国家卷库中随机抽取。

(二)试题内容分为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三)试题为标准化试题,分单项选择和判断题。采用机器阅卷,阅卷评分由部鉴定中心统一实施完成。答题卡由部鉴定中心统一设计印制,并随试卷一并传送。各试点单位在考前30天上报所需数量。

六、考务管理

(一)报名工作由省级就业服务机构统一负责组织,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级鉴定中心)根据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报名信息,负责统一制作考生准考证。报名工作结束后,省级鉴定中心应提前30天将考生报名数据通过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鉴定内部通,上报到部鉴定中心小企业处朴京爱帐号上。答题卡采取机器阅卷,各试点单位要认真组织考生进行答题卡填涂方法培训。

(二)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技能鉴定采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管理系统进行鉴定管理。请省级鉴定中心登陆http://www.bjjdx.com网站,下载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管理系统最新升级程序。请将升级程序保存到安装目录下,进行安装并升级。

(三)试点城市以市为一个考区,省级试点单位可以集中在一个城市,也可以地级市为单位组成考区。每个考区可设若干个考点。

(四)每个考区应组织成立考务小组。考务小组由考评、考场监督和管理等人员组成。经省级鉴定中心授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考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的职业资格鉴定。考场管理工作要按照《关于做好200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81号)中的《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外部质量督导工作要求》执行。省级鉴定中心要派人现场督导,部鉴定中心派人巡视督导。

(五)试卷由部鉴定中心统一印制。省级鉴定中心在考前30天,向部鉴定中心申请试卷。部鉴定中心于考前15天,向省级鉴定中心传送试卷。试卷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逐级传送、交接。省级鉴定中心要与考区做好交接,共同做好试卷保密工作,确保试卷安全、及时送达考场。

(六)考试结束后,各考场要当场将作答试卷、答题卡封装,并逐级返回省级鉴定中心。省级鉴定中心要专人保管原始试卷,并按规定程序将答题卡在考后七天内寄回部鉴定中心。阅卷工作由部鉴定中心统一进行。部鉴定中心收到答题卡后20天内,通过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鉴定内部通向试点省公布考生成绩。

(七)部鉴定中心将根据鉴定合格人数,向省级鉴定中心下发职业资格证书。省级鉴定中心按现行有关规定,对合格人员办理核发套印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和部鉴定中心印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职业资格证书按照《关于做好2003年度国家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2002]26号)实行统考编码,统考职业代码为016。

七、鉴定费用

各试点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5]185号)中劳动保障部门对劳动保障协理员要实行免费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的规定。部鉴定中心只收取证书的工本费。试卷印刷传送等费用,由部鉴定中心承担。

联系单位: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社区就业指导处

联系人:朴京爱、郭新甫

联系电话:010-84661044,84661041

传真:010-8466104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

邮编:100101

邮件地址:xiaoqiye10@yahoo.com.cn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劳动保障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五年七月六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保障相关文章
  • 转发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开展“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吉劳社就字〔2005〕81号各市州劳动保障局:现将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开展“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5]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从现在开始开展对“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机构认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按照劳动保障部的有关部署,从现在到3月末在全国开展(SIYB)培训机构认定工作。为保证我省开展(SIYB)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的质量、数量以及认定工作的进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SIYB)培训机构认定工作,结合本地创业培训工作总体规划,要面向全社会选择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承担创业培训任务,保证我省有足够的开展“创办你的企业”、“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的培训机构。同时,通过开展(SIYB)培训机构认定工作,进一步规范我省(SIYB)创业培训的运行机制,完善我省(SIYB)创业培训运
    2023-06-05
    392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同意开展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的
    建设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你单位关于申请开展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试点工作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按照企业信息管理师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建设行业特点,在本系统内开展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试点工作应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有关要求,由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管理。试点单位应按照“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及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培训认证工作的质量。二、试点过程中的考核鉴定应在试点机构所在地参加全国统一鉴定,具体考试安排与当地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协商,对考试合格者按统一规定核发证书。全国统一鉴定尚未正式开始前的试验性鉴定,由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当地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考务管理和证书核发。三、目前,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三级
    2023-04-22
    270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同意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试点工作的复函
    信息产业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你单位关于申请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按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要求,结合通信行业特点,在本系统内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试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试点工作应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有关要求,由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管理。请你中心按照“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及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保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质量。二、按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试点过程中的考核鉴定由当地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对鉴定合格者颁发证书。目前,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中,只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二级的统考,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试点工作,拟在总结试验性鉴定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开展。三、希望你单位在试点工
    2023-06-04
    115人看过
  •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我市职业院校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文号:津劳办[2004]333号各职业院校、各有关单位: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发[2004]15号)的要求,加速推动我市中职、高职毕业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从今年10月份开始,在我市部分职业院校毕业生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通知如下: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孔长起副局长任组长,职业技能培训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同志组成。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二、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鉴定1、选择20所中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强化职业技能训练,突出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评价,其毕业生毕业前可直接
    2023-06-06
    143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费分成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职业技能鉴定费实行分成的复函》的要求,我们制定了《职业技能鉴定费分成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希望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优质高效地为社会提供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工作的指导,规范其收费行为。未经当地省级物价和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调整鉴定收费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010)84661102联系人:刘伟(010)84661182联系人:李新职业技能鉴定费分成实施办法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规范其收费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同意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职业
    2023-04-22
    109人看过
  • 关于开展我省建筑业企业高级工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厅属有关单位:为提高我省建筑业企业生产作业人员技能水平,优化职工技能结构,培养高水平技能人才,决定开展我省建筑业企业高级工培训、鉴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设职业技能高级工的培训、鉴定工作,要依据《河北省建设劳务资格培训、鉴定和证书制度实施办法》进行。由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鉴定总站统一负责组织。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高级工的培训与鉴定工作。培训、鉴定工作的范围暂定为:瓦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油漆工、防水工、抹灰工、架子工、管道工、钣金工、木工等10个工种和现已公布的其他工种。二、参加培训人员的申报条件和培训课时,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我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和实行证书制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建人[1996]458号)精神进行。培训教材使用中国环境出版社《建筑工人系列培训教材》及省建设厅厅审定的教材,由省总站办公室负责安排。培训师资经省建设主管部
    2023-06-04
    252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 更多>

    #劳动保障
    相关咨询
    • 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XX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 关于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的实施细则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8
      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的实施情况,劳动者可以当地的社保局进行详细了解,确定政策实施的时间和详细政策内容,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
    • 关于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实施细则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3
      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的实施情况,劳动者可以当地的社保局进行详细了解,确定政策实施的时间和详细政策内容,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
    • 对企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开展再就业培训的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0
      19年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大批职工下岗和失业。尽管政府通过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采取“三三制”原则来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但是,暂时的救助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下岗职工一日不能实现再就业,国家的负担就一日不减,下岗职工自身的生活也不能得到根本改善。因此,为帮助下岗职工掌握必要的职业技能,帮助其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能力,尽快地实现再就业,19年―2000年,劳动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
    • 空乘培训发展合作协议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17
      培养学生成为掌握民航空中服务操作与管理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具备从事国内、外航空公司的航空管理、空乘服务、地勤服务及民航商务工作的高等复合型、应用型专业人才。学生毕业后可在国内外航空公司、航空货运公司、国内各主要空港及各大航空公司下属单位从事民航管理、空中乘务、候机服务、客贸代理、地面管理等工作。签署空乘培训合作协议是对你们的一种保障,要看好条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