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差异具体在哪些方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6 02:17:43 445 人看过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差异具体在哪些方面

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差异具体在以下方面:

1.定义不同:建筑物它是指用建筑材料建造的供人们生活与各种活动的空间和实体。而构筑物它指的是不具有、不包含或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结构,比方说水塔、游泳池、过滤池、澄清池和沼气池。

2.性质不同:构筑物一般都不具有、不包含或提供人类居住人造建筑结构。目前很多的建筑都是指人工建筑的所有物品,也包含房屋与构筑物。从而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建筑物就是指房屋,但不包括构筑物。

3.空间不同:建筑物是指有地基、墙壁、屋顶、门窗,可以防风防雨,供人们生活、工作、学习、娱乐、存放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地。而构筑物并无法供人使用的空间,所有一般不会在其中进行生活与生产活动,如烟囱、水塔、桥梁、堤坝、雕塑等这些地方。

4.涵盖内容不同:构筑物它包含桥梁、水坝、隧道,纪念碑、墙壁、标志架、水泥杆、道路、围墙、景观、园林。建筑包括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等等。因此无论是建筑还是构筑都有一个标准,就是坚固、实用、美观,还不能影响后期的建筑学发展。所有市面上的大大小小建筑物都是根据国家标准规划设计而出。

二、建筑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

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难以找到具体责任人的,由除一楼以外的所有业主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没有尽到安保义务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三、属于违章建筑物的情形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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