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损害谁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09:11:51 243 人看过

一、环境污染损害由污染者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且由两个以上污染者共同实施污染行为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污染者承担连带责任的。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对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危害性以及有无排污许可证、是否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否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等因素确定。

可知,环境污染由污染者承担责任,同时造成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赔偿。

二、污染者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1、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承担环境损害民事责任,以污染环境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事实为前提条件,换言之,有损害才有赔偿,没有损害就没有赔偿。在一般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上,通常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对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二是对人身伤害只赔偿所引起的财产损失的原则。对财产损失全部赔偿,是指赔偿范围的大小要以行为人违法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对人身伤害只赔偿财产损失,是指侵权行为人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或造成死亡,赔偿范围是以因伤残残废而引起的财产损失为标准。

2、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

《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和排除危害可以单独分别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1)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行为人因环境侵权行为而给他人造成损害,应以其财产赔偿受害人所受损失。这是环境民事责任中广泛适用的一种责任形式,也是一种最基本的责任形式。造成财产损失是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污染者应当承担的民事方面的责任因而也是破坏或污染环境,致使他人的人身受到伤害或死亡而造成财产上的损失的赔偿责任。

(2)排除危害

这种责任形式主要用于公民或法人的财产可能由于其他单位或个人污染环境所造成的损害,以及污染行为造成的财产或人身危害继续存在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环境污染相关文章
  • 环境污染赔偿损害赔偿情况怎么规定的?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人有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人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该环境污染是由于不可抗力形成的,侵权人可以减轻责任。一、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中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免责事由包括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如何认定侵犯著作权的认定:1、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既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2、损害事实。它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3、因果关系。即是只有当侵权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
    2023-04-12
    121人看过
  •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机制主要针对哪些污染?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机制主要针对的环境污染损害(一)船舶污染何谓船舶造成的污染,是指因船舶操纵、海上事故及经由船舶进行海上倾倒致使各类有害物质进入海洋,海洋生态系统平衡遭到破坏。船舶造成污染的特征:(1)经由船舶将各类污染物质引入海洋。(2)污染物质进入海洋是由于人为因素而不是自然因素,也就是说污染行为在主观上表现为人的故意或过失。(如:洗舱污水、机舱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海洋)(3)污染物进入海洋后,造成或可能造成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船舶造成的污染主要表现为:(1)船舶操作污染源,这种污染的产生主要是船舶工作人员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如:有的船舶工作人员故意的将含有有害物质的洗舱污水排入海洋,船舶机舱工作人员故意将含有污油的机舱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海洋,还有的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错开伐门将燃油排入海洋。(2)海上事故污染源,船舶由于发生海上事故,如:船舶碰撞、搁浅、触礁等事故使各种污染物质,主要是燃油
    2024-01-27
    224人看过
  • 污染环境损害的赔偿规定有哪一些
    律师解答:没有具体的规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没有具体的规定。污染环境损害的赔偿有以下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2024-04-29
    298人看过
  • 根据环境污染保护法环境污染损害有什么特点
    (一)间接性,与环境污染损害的其它特点相比,间接性是其第一,其它皆由此衍生。这个特点又是其与传统损害的本质区别,即不是直接对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而是通过环境这一介质发生的。(二)潜伏性,所谓环境潜伏性是指致害物质一般是透过环境媒介缓慢发生损害的,所谓身体潜伏性是指对人体的伤害也是在人体内逐渐积累而后爆发的。(三)长期性,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导致的损害多数情况下包括两方面,一是直接损害,如即时造成的财产和人身伤害及紧急扑救所花费用,二是其遗留的致害物以及扑救物在环境中持续为害。(四)复杂性,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环境中,首先有各个环境要素之间的相互交融,再者有各种物质、运动尤其是污染物之间、污染物与其它物质和能量之间的交融,使得环境污染损害的发生呈现多因一果或一因多果的现象。(五)因果关系模糊性,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局外人和事后研究者会觉得事情是如此清楚明白,简直不言而喻,但事实上,要确定赔偿
    2023-03-16
    283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是什么?环境污染损害评估的规定是什么?
    一、什么是环境污染?污染,定义1:环境中出现的因其化学成分或数量而阻碍自净过程并产生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定义2:外来物质或能量的作用,导致生物体或环境产生不良效应的现象。二、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是什么?环境评估报告是对你的现状,已经从事生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危害进行一个系统的评判,得出结论,并对你所从事的企业提出相应的建议,根据建议整改,报告交由环保局审核后,环保局还好出具相关意见。三、环境评估的规定是什么难以第一时间掌握评估数据,导致不具备鉴定条件。环境污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尤其是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污染物排放入开放水域或大气中,若不及时固定鉴定数据,随着时间的推移,污染物会被逐渐稀释,导致丧失鉴定条件而无法鉴定,进而致使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无法认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也无法开展。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委托鉴定责任机关,委托职责无机构承担。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2023-04-27
    165人看过
  • 对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的建议
    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1、人身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一、医疗费(包括继续治疗费);二、误工费;三、护理费;四、交通费;五、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七、营养费;八、残疾赔偿金;九、被扶养人生活费;十、残疾辅助器具费;十一、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2、财产损害赔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一、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二、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三、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对于上述三种损失,举一个水污染的例子说明:甲工厂排水污染了乙承包的鱼塘,造成鱼死亡,其中死亡鱼的价值即是直接经济损失;因为鱼尚未到捕获的季节,还可以继续长大,则长大以后的可以多收入的部分是乙的预期
    2023-04-07
    206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中应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一、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中应如何确定赔偿责任1.人身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包括继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2.财产损害赔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1)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2)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3)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二、环境污染责任承担的归责原则是什么环境侵权归责原则的规定有:1.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2.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3.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
    2023-09-12
    122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如何赔偿损失
    环境污染侵权的,一般赔偿被侵权人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即一般应当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一、销售商标侵权赔偿标准销售未授权商标属于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可以有五十万以下的赔偿数额。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同时《商标法》第五十六条也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
    2023-03-25
    223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产生的原因
    1、人口过度增长:庞大的人口对粮食等农产品需求大增,迫使人们高强度使用耕地,乱砍滥伐,以致大量土地被破坏,森林被毁,生态失衡,自然灾害频繁,污染危害加重。2、环境法律意识淡薄。3、环境执法不严。四、环境损害的特性1、社会危害性。2、价值性。3、环境损害的间接性。4、环境损害的复杂性。5、环境损害的多元参与性。6、环境损害的缓慢性。一、环境税的征税客体是哪些人?1.“环境税”:它是以环境中的物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2.“环境污染税”:它以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造成环境污染和公害的行为,可以确定为征税客体。这些环境污染行为包括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气、废热、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行为。3.“环境消费税”:以消耗某种环境资源为征税对象,如美国对消耗臭氧的化学制品征税等。4.“环境资源税”:它以开发、使用、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作为课税对象。其名下有:“开采税”、“开发税”、“采伐税”、“
    2023-06-28
    123人看过
  • 2024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1、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一般实行全额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以其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是由于环境侵害行为具有持续性、缓慢性的特点,对环境的侵害是不间断的,对环境的影响是缓慢的、渐进的、累积的,因而在考虑损害赔偿时应包括:第一,直接损失,即既得利益的丧失或现有财产的减损,应直接计算;第二,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的损失,也应计算在内。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在正常情况下应当得到但因受环境污染或破坏而未能得到的那部分收入。2、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的侵害,并致受害人伤残或死亡。人身损害的主要表现形态有三种:第一,因环境侵权致被害人丧失生命(死亡);第二,因环境侵权而导致人的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性受损,使人的组织器官缺失或丧失其功能,如造成残疾等;第三,因环境污染而致人的生理机能
    2024-01-23
    182人看过
  • 环境污染管理:如何应对污染损害规定?
    环境污染损害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消除危害,并赔偿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环境污染损害的,免除责任。新近具有代表性的判例:第三人的财产损害、近亲属的精神损害、环境污染损害(一)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意大利最高法院新近确认了遭受财产损害的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14)该案例涉及一位女士,由于她的丈夫在过人行横道时被一辆汽车撞倒导致重伤,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该女士为了照顾丈夫而辞去了自己的教师工作。意大利最高法院判决认为:受害人的妻子遭受的损害同样属于直接损失,是使其夫遭受损害的同一不法行为引发的后果。因作为主要受害人的其夫遭受的同一交通事故给妻子造成
    2023-07-14
    395人看过
  • 【环境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纠纷应如何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环境污染损害可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6-08
    341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失费用由谁承担
    一、环境污染损失费用由谁承担环境污染损失费用由污染者承担。污染者的承担方式有:1.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行为人因环境侵权行为而给他人造成损害,应以其财产赔偿受害人所受损失。这是环境民事责任中广泛适用的一种责任形式,也是一种最基本的责任形式。造成财产损失是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污染者应当承担的民事方面的责任因而也是破坏或污染环境,致使他人的人身受到伤害或死亡而造成财产上的损失的赔偿责任。2.排除危害这种责任形式主要用于公民或法人的财产可能由于其他单位或个人污染环境所造成的损害,以及污染行为造成的财产或人身危害继续存在的情形。二、环境污染罪处罚标准是什么污染环境罪的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
    2023-04-25
    397人看过
  • 谁承担环境污染损害诉讼的举证责任
    污染者承担环境污染损害诉讼的举证责任。因为在实务中污染受害人的原告,由于受到文化、科学知识的限制和缺乏对致害物检测、化验的手段很难取得有关证据,因此此时应将举证责任予以倒置。由污染者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一、谁承担环境污染损害诉讼的举证责任污染者承担环境污染损害诉讼的举证责任。污染者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环境污染侵权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及因果关系的推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四条规定:在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三)项进一步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二、环境污染损害民事责任有哪些环境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包括:1.赔偿被侵权
    2022-07-15
    35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更多>

    #环境污染
    相关咨询
    • 处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时,如何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8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污染环境罪中污染损害费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7
      1.污染环境罪有两个量刑幅度: (1)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中有明确的界定。
    • 【环境损害】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环境损害】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谁承担举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环境污染赔偿损害怎么规定的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8
      环境污染赔偿损害的规定如下: 1.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3.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4.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
    • 怎么算是环境污染?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补偿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9
      环境污染健康损害是社会工业化发展的产物,对受害者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我国现目前就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补偿的法律法规还不太完善,因此,197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并没有规定环境民事责任,随后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颁布的环境立法中,也没有关于环境民事责任的规定。但是,至1986年,现行《民法通则》颁布,该法以其第124条关于环境污染致人损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