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全部的抚养费吗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并不一定需要负担全部的抚养费。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抚养费的给付数额
(1)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抚养费数额和给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男女双方离婚的时候,可能孩子只有三岁,对于此种情形,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需要先协商确定具体由谁在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双方则不能采取协商的方式离婚。对于起诉离婚的,需要由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
237人看过
-
父母不直接抚养子女是否能享受探望权?
290人看过
-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怎样行使探望权
67人看过
-
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未提及探望权怎么保障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
201人看过
-
离婚后探望子女法律规定,离婚后探望子女的方式
405人看过
-
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孩子怎么办
379人看过
离婚手续的办理有两种: 第一种为,双方自愿离婚,且达成共同意思表示后,夫妻双方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第二种为,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 更多>
-
中止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望权的事由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08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是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是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是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是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是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没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怎么办?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0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
-
父母不直接抚养孩子离婚时有探望权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0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探望孩子的法定的权利,一方不得以先行给付抚养费以及双方家庭之间存在矛盾等理由加以干涉、阻挠。
-
离婚协议书中未提及探望权,如何保障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望权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03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65条、第68条规定,若离婚协议书中未涉及探望权,且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组织,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其实啊,这里可以教你一个小方法,与其在这祈求探望权,不如啊,跟孩子班主任多联系,在孩子学校,利
-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另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是怎么规定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3一般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个毫无疑问。探望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是不能剥夺的。那么,作为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是否也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呢?如果已离婚的男女双方没有异议,在适当的时间和场合,其探望孙子外孙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是,倘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以合理的理由,对孩子的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探望提出异议,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就不得再不顾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