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有房产未分割多年后要求处置获支持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离婚时未对共有房产进行分割,13年后女方才起诉要求进行处置而引发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法院一审支持了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认定其对诉争房产有一半产权,并按双方意见判决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则按评估价的一半补偿另一方现金37.7万余元。李某在庭审中称,早在1997年12月,原、被告双方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并对孩子的抚养进行安排,对家具家电及存款等动产进行分割。由于当时双方均担心离婚事宜对还不到10岁的孩子有所影响,不宜对共有房产进行分配,因此未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市内百余平方米房改房进行分割处置。现孩子已长大成人,故请求对房产依法进行分割。被告方则辩称,诉争房产在双方离婚时就已经分割处理完毕,且原告的起诉也过了两年的法定诉讼时效。案件审理中,李某申请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被告方也同意,估价结果为75.55万元,李某对此无异议,被告方则认为估价高于了市场价,但李某表示其愿意取得房屋所有权,并补偿估价一半给被告。
-
离婚后夫妻共买住房5年后前夫要求分房未获支持
260人看过
-
财产分割协议难阻权利离婚后要求分房获支持
425人看过
-
住房补贴为共同财产女方离婚要求分割房贴获支持
398人看过
-
婚内要求分割房产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吗
177人看过
-
前夫藏“小金库”前妻离婚后要求分割获支持
232人看过
-
协议假离婚后丈夫出轨诉分割共同财产获支持
436人看过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
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 请求再次分割应予支持澳门在线咨询 2021-01-14[案情] 胡某与黄某于1989年登记结婚。2000年10月,由黄某出资2万元,俞某出资约5万元,二人共同向他人购买解放牌自卸车1辆,但未办理过户手续。2002年3月,原、被告经法院判决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但未对该车黄某的出资进行分割。胡某遂起诉到法院,要求对离婚时未分割的车辆进行分割。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黄某在与原告胡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俞某合资购买汽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被告黄
-
婚后房产分割要求离婚时房产证上有没有共有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191、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的,依共同共有处理 通说,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 2、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明确各自份额的,依按份共有处理 产权登记按份共有,是否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 通说,仅凭房产证上关于各自份额的记载并不当然的认定该房产属于夫妻按份共有,必须要有关按份共有的书面约定。一般来讲,房产登记中心在登记夫
-
婚内要求分割房产,会支持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2“共有”这一状态可区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数人对同一财产按各自确定的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有形态;而“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以随时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而属于共同共有人的当事人,只有在丧失共同共有的基础或其他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共同共有的财物时,才能对共同共有的财物进行分割。夫妻双方对房产这一共同财产的共
-
-
离婚后未分割的拆迁安置房有房产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2①不同的产权界定意味着不同的财富分配:谁拥有产权,谁就能因此获得经济利益。谁不拥有产权,要得到这种产权就必须为此付费。因而,谁拥有的产权多,谁的收入就高,反之则低。②产权安排也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具体来说,分配会影响市场需求结构,导致许多方面有效需求不足,从而影响市场机制的运转效率。根据凯恩斯宏观经济学理论,富有者边际消费倾向低,贫穷者边际消费倾向高。如果一个社会的产权初试配置状况是贫富差距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