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其他员工为我们公司培训是不是有侵权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20:33:06 133 人看过

第十条经营者不得以下列方式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泄露、泄露、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变卖等行为,(三)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持有的商业秘密的。第三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泄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为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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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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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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