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主管批评下属遭报复致死算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8:31:57 175 人看过

工厂主管在工作中批评一名下属,次日午饭时间却被该下属杀死在食堂。两级劳动部门和两级人民法院对该主管遇害是否属工伤意见不统一,认定过程历经三年多时间,终于尘埃落定,该主管遇害被认定为工伤

案件回顾:

主管批评下属后遭其杀害

四川省巴中县人李某原是东莞长安华高电业制品厂聘请的总务主管。2006年4月13日18时许,李某到该公司保安员训练场所给全体保安员开会。保安员张某某因出言顶撞而遭到李某的批评。

第二天中午12时许,李某在公司食堂就餐时,被张某某用铁水管猛击头部,李某当场倒地。张某某紧接着又朝李某的枕部等处猛击,后被工友制止。李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6年9月12日,张某某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工伤认定一波三折

李某的母亲吴文莲向东莞市社保局申请工伤性质认定,该局2006年5月23日作出非工伤认定。吴文莲不服,于5月29日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期间东莞市社保局自行撤销非工伤认定,并于2006年7月3日作出因工受伤的结论。

李某所在单位华高电业制品厂不服该工伤认定结论,向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复议。该厅查明,华高电制厂正常上班时间是8:00~12:00和13:30~17:30。李某的考勤记录显示,12:02分李某已离开工作岗位,遭受到暴力伤害时不属于工作时间,也不在工作场所内,因此作出复议决定,撤销东莞社保局作出的因工伤亡决定,限令东莞社保局重新作出认定。

吴文莲不服,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越秀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3月23日作出行政判决,撤销省劳动厅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限省劳动厅两个月内重新作出处理。

省劳动厅不服,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华高电业制品厂也不服越秀区法院的一审判决。

广州中院再审推翻二审判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李某于12:02刷卡下班,之后是其正常休息时间。该院于2007年8月20日作出判决,撤销原判,维持省劳动厅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吴文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09年12月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再审行政判决书。再审认为,只要劳动者受到的伤害与工作的内容相关联,对于工作时间的界定则要根据不同工作性质来判断,只要伤害情形不属于工伤排除范围,就应当认定为工伤。虽然李某是在打卡下班后被害,但其被害地点在厂区内,被害原因是基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打击报复。

广州市中院再审判决,撤销此前该院的二审判决,维持越秀区法院关于认定李某遇害为工伤的行政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下班后在工厂摔跤算不算工伤?
    一、下班后在工厂摔跤算不算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下班后在公司摔倒是不是属于工伤得经过鉴定,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
    2023-04-16
    394人看过
  • 下班在厂区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下班后在公司摔倒是不是属于工伤得经过鉴定,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员工下班路上摔伤是不是算工伤员工下班路上摔伤不算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是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属于两种情形之一,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我国相关法律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
    2023-03-01
    265人看过
  • 工厂宿舍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一、工厂宿舍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厂宿舍内死亡的,如是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
    2023-05-17
    187人看过
  • 工厂宿舍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一、工厂宿舍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厂宿舍内死亡的,如是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
    2023-05-24
    313人看过
  • 工厂宿舍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一、工厂宿舍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厂宿舍内死亡的,如是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
    2023-05-25
    117人看过
  • 工厂宿舍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厂宿舍内死亡的,如是在工作时间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
    2023-03-29
    44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领导因工作批评员工在下班途中遭报复致骨折,能认定工伤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3
      河南洛阳一家公司的员工因工作失误被其领导批评后,心生怨恨竟“一时冲动”偷袭领导,致使其颅骨骨折。那么,领导所受到的伤害构成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三)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其中,“工作时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劳动时间,而应包括上下班途中时间、加班时间(包括自愿加班时间)、临时接受工作任务时间、因公出差期间、非法延长的
    • 员工因工作批评导致骨折算工伤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3
      河南洛阳一家公司的员工因工作失误被其领导批评后,心生怨恨竟“一时冲动”偷袭领导,致使其颅骨骨折。那么,领导所受到的伤害构成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三)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其中,“工作时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劳动时间,而应包括上下班途中时间、加班时间(包括自愿加班时间)、临时接受工作任务时间、因公出差期间、非法延长的
    • 工人下班死了,工厂不管。家属去闹事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突发疾病按非因公死亡处理,要看什么原因死亡
    • 在厂外因工作导致猝死算工伤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1、员工猝死在工厂门口,如果具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等状况的,能认定为工伤; 2、如果不具有上述状况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伤工厂不批量保修工伤不评残申请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3
      具体看伤者职工能被鉴定为工伤几级伤残,然后根据伤残等级、个人工资,所在地工伤保险政策法规等等条件,计算工伤赔偿的总金额。如果不能评残的话,只能享受医疗费报销、停工留薪待遇、护理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费等费用。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