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起诉在对方居住地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5 2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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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只要是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就可以,可以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选择管辖法院,就是借款人的住所地选择好管辖的法院后,就可以去这个法院起诉了,起诉书可以事先写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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