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并处有期徒刑如何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8:20:28 97 人看过

数罪并罚处拘役并处有期徒刑的,应执行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一、绑架后又强奸被害人属于什么罪?

绑架后又强奸被害人的,既不是吸收犯也不是结合犯,因此绑架之后又强奸被绑架人的行为,应该同时构成强奸罪绑架罪既遂,数罪并罚进行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二、非法拘禁强奸后又被拐卖

在非法拘禁过程中被强奸后又被拐卖的,应当对行为人数罪并罚,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三、数罪并罚最高年限是多长时间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16: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拘役相关文章
  • 拘役和有期徒刑缓刑合并执行的说法合理的吗?
    是不能合并执行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缓刑和拘役不能合并执行,因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适用缓刑,也就是说适用了缓刑就不能执行拘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一、缓刑和拘役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一)定义不同: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二)执行方式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三)对刑罚的执行不同:拘役是对人民法院的刑罚进行执行。缓刑是暂缓量刑,
    2023-06-26
    66人看过
  • 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怎么处理
    有期徒刑拘役并罚的,执行有期徒刑。但数罪并罚后,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一、滥用职权受贿贪污的应该数罪并罚吗滥用职权受贿贪污应数罪并罚。两者属于不同的罪,根据刑法的规定,一人犯数罪的,实行数罪并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犯贪污罪主要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犯受贿罪主要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数罪并罚的处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
    2023-04-11
    177人看过
  • 怎样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宣告缓刑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宣告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当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必须遵守法律、法令,接受监督考察。迁移户口应经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批准。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期间不应限制其政治权利的行使。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被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缓刑是指在具备一定的法定条件下,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间内暂缓执行刑罚,如果罪犯在暂缓执行期间未犯新罪,则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的一种特殊执行方式。根据《刑法》第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又犯新罪或发现未被判处的漏罪,则撤销缓刑,判处实刑,已执行的缓刑考验期也不能折抵刑期。
    2023-06-04
    289人看过
  • 有期徒刑和拘役可以一起执行吗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判罚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一、量刑幅度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3、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
    2023-02-13
    115人看过
  •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并罚是怎么进行的
    如果一名被告人身犯两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煿苤菩蹋牐?或分别被判处拘役刑和管制刑,应当如何数罪并罚,刑法并δ明确规定。笔者认为,针对此种情况,应当采取吸收原则。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煿苤菩蹋牐?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拘役刑?煿苤菩蹋牨挥衅谕叫涛?收;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理由如下:1.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均系主刑,不适用附加刑与主刑并罚时的并科原则。2.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系三个不同刑种,不适用同种主刑之间并罚时的限制加重原则。3.吸收原则的范例是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为不同刑种,这三种刑种合并执行时即是最重的刑罚吸收较轻的刑罚,这种并罚方法对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并罚时是最有力的借鉴。4.刑罚的最终目的是教育和改造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刑、管制刑的罪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
    2023-04-22
    419人看过
  •  拘役执行能否从有期徒刑中扣除?
    该段内容讲述了已执行的拘役可以折抵有期徒刑,并且如果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已执行的拘役也可以在有期徒刑中扣除。根据刑法规定,在对犯罪分子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若发现其有漏罪尚未判决,应将前后两罪数罪并罚。1.已执行的拘役可折抵有期徒刑。2.根据刑法规定,在对犯罪分子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若发现其有漏罪尚未判决,应将前后两罪数罪并罚。3.同时,此前已执行的刑期(包括拘役刑),应计算在作出数罪并罚判决决定的刑期内。若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已执行的拘役可在有期徒刑中扣除。 数 罪 并 罚 时 已 执 行 拘 役 如 何 处 理 ?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如果罪犯已经执行了拘役,那么在处理刑罚时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拘役是一种刑罚,罪犯在拘役期间需要接受劳动改造和教育,并接受刑罚执行机关的监管。如果罪犯在拘役期间出现了新的犯罪行为,那么需要对新罪进行审判,并决定是否
    2023-08-31
    223人看过
  • 有期徒刑和拘役怎么数罪并罚?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一、走私犯罪与妨害公务罪可以数罪并罚吗?走私犯罪与妨害公务罪一般是可以数罪并罚的。数罪并罚是指行为人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后又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侵犯了不同的法益,需要分别定罪后,将构成的各种罪的刑罚进行合并。《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
    2023-03-14
    319人看过
  • 有期徒刑如何执行,有期徒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一、有期徒刑如何执行对于被判处徒刑缓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λ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刑法第75条规定的缓刑犯的行为准则。考验期内?有犯新罪、发现?罪、或Υ反规定的,则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关公安机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将法律文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予以撤销;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宣告缓刑、假释的,审判新罪
    2023-04-28
    164人看过
  • 拘役和有期徒刑分别应要咋样执行
    构成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既遂的,该判刑规定为:1、一般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有期徒刑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4、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
    2023-08-02
    156人看过
  • 最高刑期合并有期徒刑执行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以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为基础来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可能超过15年,甚至达到25年。有期徒刑的刑期,刑法规定从判处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所谓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人民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之日。有期徒刑刑期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有期徒刑是指一个期限,根据犯的罪轻重来判时间长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2023-07-15
    236人看过
  • 管制、拘役与有期徒刑怎么去并罚
    法律明确规定了同种有期自由刑的并罚,但对不同种有期自由刑如何并罚未作具体规定。如对同一罪犯判处有期徒刑、拘役两个主刑,会导致司法操作上的一些困难:比如刑罚执行过程中对罪犯需要减刑时难以操作,难以决定先减哪一个主刑;同时,有期徒刑一般是在监狱和其他执行场所进行,而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在看守所进行,两者相距较远,究竟应先执行哪一个主刑、中间该如何交接也难以操作,且有违司法经济原则。一、监外执行期满刑满释放后怎么办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暂予监外执行到期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
    2023-03-22
    104人看过
  • 已执行的拘役能否在有期徒刑扣除
    已执行的拘役可以在有期徒刑扣除,根据《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在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中,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且《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尽管刑法和司法解释均未明文规定拘役刑期与有期徒刑刑期可以折抵,但拘役一日完全可以解释为“羁押一日”,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是进行了扣除的。一、刑期开始算刑期在哪天根据法律规定,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管制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判决先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死期缓期徒刑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二、判决书刑期起止时间在什么时候要确定刑事的起止时间,首先要确定判决书上的的刑罚种类是什么,如果判处
    2023-06-28
    360人看过
  • 什么是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与拘役和管制之间如何并罚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一、与传销罪竞合关于传销罪与诈骗罪竞合的回答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诈骗罪,应当数罪并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诈骗罪的,是两个不同的犯罪,犯罪嫌疑人同时构成该两罪的,应当按照分别犯罪的情形,分别判处刑罚,再按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实际执行的刑法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来年刚刚犯罪中被判处的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
    2023-04-10
    180人看过
  •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时如何决定执行的刑罚的问题
    对于这一问题应当如何处理,目前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三种:第一种观点主张分罪执行,即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时,应当按照从重到轻的顺序分别逐一执行,先执行有期徒刑,然后再依次执行拘役、管制。第二种观点主张重刑吸收轻刑,即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时,只执行数刑中最重的刑罚,较轻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当犯数罪其中被判有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时就只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就是最有力的例证。第三种观点主张折算,即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时,首先将不同种自由刑折算为同一种较重的刑种,即将管制、拘役折算为有期徒刑或者将管制折算为拘役,而后按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期。其折算方法是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关于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规定推算而成,即管制两日折算有期徒刑或拘役一日,拘役一日折算有期徒刑一日。按照第二种观点的方法来处理这一问题可能是最简
    2023-06-13
    11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拘役
    词条

    拘役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拘役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 更多>

    #拘役
    相关咨询
    • 拘役刑拘役有期徒刑合并执行判决书有何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你问的拘役刑有期徒刑合并执行判决书役的区别是: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它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 (4)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
    • 有期徒刑和拘役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 并罚之后执行的刑期如何确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人犯数罪,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并罚后执行有期徒刑。《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
    • 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并罚的执行情况是如何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2
      1、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并罚的执行情况是这样的: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应当执行有期徒刑。此外,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
    • 有期徒刑与拘役分别应如何执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2
      1、《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2、《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 拘役有期徒刑如何合并处罚,该如何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09
      拘役有期徒刑合并后执行有期徒刑的处罚,这是在《刑法》之中明确规定的。若需要对拘役、管制合并处罚,则在拘役执行完毕之后,仍然需要执行管制的处罚。具体的执行期限由法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