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诉讼相关知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4:11:55 486 人看过

税务行政诉讼是指纳税人或者其他纳税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双方当事人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税务行政诉讼参加人

一、原告

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二、被告

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欢迎您!

税务机关的派出机构依法以自已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设立该派出机构的税务机关是被告。

扣缴义务人作出的扣缴税款行为,主管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是被告。

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作出的代征税款行为,委托的税务机关是被告。

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是被告。

三、代理人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为诉讼。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受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税务行政诉讼的范围

纳税人或者其他纳税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征收税款、加收纳金;

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3、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4、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

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6、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7、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

8、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9、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辖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0、税务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

11、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上述除第1项必须先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外,其他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

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审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1、对国家税务总局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一、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二、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三、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五、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是中国最大最全的法律常识库。

六、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

税务行政诉讼判决的执行

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纳税人或者其他税务当事人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税务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税务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税务机关的帐户内划拨;

2、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税务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3、向该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5、纳税人或者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涉外税务行政诉讼

1、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我国进行税务行政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并同我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但该国法院对我国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其行政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2、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3、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我国委托律师代理税务行政诉讼的,应当委托我国律师机构的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1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个税清算的相关知识
    个人所得税清算是指员工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所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等四项所得相加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去纳税年度已经发生的预缴的税款后,最终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通过个人所得税的APP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是什么意思一、个人所得税改革后,实行按年征收、按月预缴、次年汇算清缴,所以就可能出现全年预缴的税款大于或小于全年应缴的税额。次年汇算清缴时,如果全年预缴的税款数额大于全年应缴的税额,就形成多缴税额,应该给纳税人退税;如果全年预缴税额小于应缴税额,就形成少缴税额,那么纳税人就应当补税。二、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意思就是在税务局汇算清缴后,有纳税义务人多交个人所得税的,会依法退回,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退回的情形包括: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
    2023-06-30
    193人看过
  • 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流程
    法律综合知识
    一、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流程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起诉: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提交诉讼书,诉讼书的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及理由。2.审查立案:法院审查起诉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若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3.答辩与举证: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交相关证据。当事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交证据。4.审理: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包括开庭审理、举证、质证、辩论等步骤。双方将在法庭上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争论。5.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并送达判决书。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知识产权行政诉讼需要注意什么在知识产权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主体资格: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诉讼请求:原告在起诉时,必须明确提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的诉讼请求。3.事实和理由:原告
    2023-11-12
    192人看过
  • 税务相关知识:个人收取利息如何纳税?
    民间借贷是需要交税的,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指出,对企业及其他组织向个人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应通过核查相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凭证等方式,督导企业或有关组织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1、企业向个人借款,个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企业代扣代缴。2、个人股东如取得借款利息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税目金融保险业税率5%)及附加税费、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税(税率20%)。个人与公司该如何签订合同以及开具发票的问题1、在合同中约定不开具发票是有效的,具体可以写为,在合同价格后标注为,该合同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即可。2、自然人可以签订合同,写明自然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即可。合同的订立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
    2023-07-17
    89人看过
  • 与诉讼代理人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愿委托他人代理参加诉讼。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2、委托代理人的人数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3、委托他人代理的手续诉讼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
    2023-04-21
    267人看过
  • 了解20年诉讼时效的相关知识
    最长诉讼时效是指对于各类民事权利予以保护的最长时效期间。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及最长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3年,指的是自当事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当事人应当在3年内提起诉讼。而最长诉讼时效20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开始不中断计算。即使当事人不知情,自侵害发生之日的20年后,法院不予保护。最长诉讼时效20年适用于哪些情况一般的诉讼时效是3年,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受损害开始算,3年之后再起诉的,很可能会被对方以已过诉讼时效为原由而抗辩,从而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但是权利人有可能20年都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20年之后才知道,这种情况去法院起诉,法院是不会再受理的,因为最长时效就是从损害之日起20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
    2023-08-12
    250人看过
  • 行政告知义务相关内容
    行政强制措施
    1、告知执法身份。行政主体在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时,应首先向行政相对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如出示证件、按规定穿制式服装、佩带执法标志、使用专用执法工具等。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当场盘问、检查他人之前,要出示相应证件。2、告知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和救济方法。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和救济方法,是行政执法主体作出处罚决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相对人的一项重要权利。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如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复议权、起诉权等。其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3、告知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内容。行政执法主体对行政相对人采取某项行政行为,必须
    2023-07-18
    149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条例》的规定,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行为都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三、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什么?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计算增值额需要把握两个关键:一是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二是扣除项目金额。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即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扣除项目按《条例》及《细则》规定有下列几项:(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包括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具体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2023-06-07
    373人看过
  • 了解购置税的相关知识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自用车税率计算:价外费用10%其中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进口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计税价格10%;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公式为:新车购置税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7*10%。什么是汽车购置税汽车购置税是指购买汽车时所要交纳的税,购置税额是征收汽车售价(不含税价)的10%,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税率为10%,除汽车外,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也要缴纳车辆购置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二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二条
    2023-08-12
    64人看过
  • 关税的征收与退补相关知识
    关税征收的过程是税则归类、税率运用、价格审定及税额计算的过程。进出口关税的计算方法是:关税税额=完税价格X进出口关税税率。进出口货物的到、离岸价格是以外币计算的,应由海关按照签发税款缴纳证之日国家外汇牌价的中同价,折成人民币。按照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时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也是法定纳税人。纳税人应当在海关签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七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不缴纳的,由海关自第八天起至缴清税款日上,按日征收税款总额的1%的滞纳金;对超过三个月仍来缴纳税款的,海关可责令担保人缴纳税款或者将货物变价抵缴,必要时,可以通知银行在担保人或纳税人存款内扣除。关税的退补分补征、追征和退税三种情况:1、补征。是指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时,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2、追征。
    2023-04-24
    130人看过
  • 纳税筹划法律知识——税务行政赔偿
    1.税务行政赔偿的特点所谓税务行政赔偿是指因税务机关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给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伤害,由行政机关承担以赔偿为形式的法律责任。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部分,税务行政赔偿有如下特点:(1)损害是由税务机关造成的。(2)造成损害的原因是行政机关执行公务时违法或不当。(3)由税务行政机关担负赔偿责任。(4)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对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5)税务行政机关对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给管理相对人造成的损失有赔偿责任,对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造成的行政损害先行承担责任,然后依法追究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责任。(6)税务行政赔偿以金钱赔偿为主,以行政机关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等其他赔偿为辅助形式。2.请求税务行政赔偿的程序请求行政赔偿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
    2023-06-07
    326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第三人相关知识解答
    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同属于行政复议当事人范畴,是指除申请人、被申请人外,与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与复议一、行政复议第三人的概念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同属于行政复议当事人范畴,是指除申请人、被申请人外,与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与复议程序,承有复议权利与义务的人。作为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行政主体、相对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第三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区别仅在于程序上,申请人是复议程序的发动者,被申请人是申请人复议请求的对象,而第三人则是复议程序启动后申请或被复议机关追加而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程序的,因此,第三人作为一种特定的当事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具有质的共性。二、行政复议第三人的种类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主要有下列几种:1、有独立独立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这主要是从复议请求角度进行区分的,有独立请求是指第三人的复议请求并非依附于申请
    2023-06-13
    394人看过
  • 行政处罚相关常识
    行政处罚相关常识什么是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广义上是指行政机关和其他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包括合法原则、合理原则、效率原则、服务原则、监督原则。什么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所给予的特定法律制裁。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处罚的原则包括处罚法定原则,程序法定原则,处罚合理性的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处罚救济原则,法律责任分立原则。《人民防空法》赋予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所具有的处罚种类是什么?包括警告和罚款。警告的含义是什么?警告指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规范的行为的谴责和警示。罚款的含义是什么?罚款是指行政机关强迫违法行为人缴纳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依法损害或剥夺行为人某些财产权的一种处罚。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有那些?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
    2023-06-13
    289人看过
  • 相关法律知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1、组织听证范围执法单位拟作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对公民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本程序组织听证。2、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行政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受委托组织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派员参加。(二)听证主持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法制机构派员担任,也可委托执法机关或执法机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三)听证组织机关可以指定本机关非本案调查人员为书记员,承担制作听证笔录和协助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工作。3、听证主持人职权、职责(一)听证主持人行使下列职权:①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②决定听证中止、终止或者延期;③决定证人当场作证。(
    2024-01-31
    85人看过
  • 诉讼应该需要了解哪些相关知识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二、诉讼请求不适当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当事人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三、逾期改变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人民法院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审理。四、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二年(特殊的为一年)。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对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五、授权不明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
    2023-06-14
    38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依法对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行使审判权的专门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 更多>

    • 劳务合同税费的相关知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5
      每个月还是要扣我们的税...用人单位未与签署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要求未签署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反诉讼费用吗的相关知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9
      首先你要问下承办你案件的书记员,因为各个地方的法院执行的情况不一样。通常需要:判决书、生效证明、退费申请和你的退费账号。
    • 关于行政处罚,有哪些相关知识?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7-05
      一般程序也称普通程序有如下特征: 一是适用范围广。 二是较简易程序相对严格、复杂。一般程序的内容,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送达处罚决定书。 1、立案。应遵守有关时效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在两年以内未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追究。 2、调查。调查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出示证件。 3、处理决定。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况,分别作出
    • 如何对待税务稽查局相关行政诉讼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3
      1、税务稽查局要撰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 2、税务稽查局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公安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所有证据; 3、税务稽查局要按期提交答辩状以及证据材料。
    • 行政处罚的相关知识有那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7-05
      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一是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且该违法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范;二是行政相对人具有责任能力;三是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处罚;四是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 1、不予处罚。根据规定,A.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C.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