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没有落款时间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0 22:42:15 258 人看过

借条没有落款时间,不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担保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是:

1、超出“保证责任期限”不担责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法律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的

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的

5、主合同无效的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借条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名。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6: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条相关文章
  • 借条担保期满,担保人是否仍需承担担保责任?
    借条担保期限已过,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借条签署不明确怎样认定是借款人还是担保人借据签署不明确,不能确定为担保人,不能要求其承担保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借据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担保人身份或者承担担保责任,或者不能通过其他事实推定其为担保人,贷款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
    2023-07-12
    402人看过
  • 借款合同担保人的责任承担
    一、借款合同担保人的责任承担借款合同担保人的责任承担如下:1.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担责的,是一般保证;2.如果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是连带责任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二、借款合同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少借款合同担保人担保期限如果合同约定明确的,按约定的期限执行。一般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
    2022-12-01
    151人看过
  • 替别人担保借款人失踪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一、替别人担保借款人失踪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替别人担保,借款人失踪后无法还债的,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人对借款人有追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担保责任免除情形有哪些?1、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而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主合同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约定担保责任随之解除的,保证人在主合同解除后,免除保证责任。3、债权人与保证人协议解除保证合同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024-01-19
    341人看过
  • 私人借条借款不还,担保人将承担何责
    若私人间形成的借据未能按期归还债务,则担保人应当依据其所签订的担保协议规定严格履行其担保责任。倘若该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形式,那么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后,债权人有权自主选择向借款人或连带责任担保人追索相应的还款责任。如当初的担保协议中已明确设定为一般担保条件,那么在借款人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之时,债权人便可直接请求一般保证人承担起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2024-08-04
    143人看过
  • 借条由担保人代签担保人有责任吗
    需要。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第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第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一、企业破产重整债权人咋办破产重整时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1、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债权人未参加分配的,其可就全部债权向保证人追偿。不过在债权未到期的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应受债务期限利益的保护,即保证人可拒绝债权人要求在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况下,其保证债务也提前到期。2、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均应申报破产债权,如果债务未到期,其应先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债权,清偿不足的,可向保证人
    2023-03-08
    418人看过
  • 借款用途变更担保人承担责任吗
    在涉及到借款用途变更的特定情境中,担保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归属究竟如何,应当依据具体的事件发展状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通常而言,若是借款用途之变更并未经过担保人充分的了解和认可,并且这种变更增添了担保人原本并不存在的额外风险负担,那么担保人可以考虑拒绝承担这种担保义务。然而,若此种变更并未显著增加其潜在的风险因素,或者担保人对于借款用途的变更具备足够的认知和理解,但却并未对此表示明确的异议或反对意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仍然有可能被判定为需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2024-08-19
    205人看过
  • 债务人欺骗担保人时,担保人需承担担保责任吗
    如果债务人的欺骗足以影响担保人是否签订担保合同,那么担保人可以撤销合同,不承担责任。如果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无效,也不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担保人签保证合同时没签日期是否要承担责任签订保证合同时,没有约定保证日期的,不影响保证责任承担。保证期限是主债务到
    2023-03-03
    264人看过
  • 以他人为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担保责任可以免除
    作为他人的担保人,我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能免除责任吗?[网友咨询]我作为他人的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担保责任可以免除吗?[律师的回答]1。担保人对他人的责任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朋友借钱,可能会要求你做担保人,什么是担保,担保人对别人有什么责任?这里有一个详细的介绍:担保,又称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协议,当借款人违约或无力偿还贷款时,保证人应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保证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共同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不能向债务人追偿的部分,由连带保证人按照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摊;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摊。(2)以股份共同担保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3)最高额担保合同的未明债权确定后,保证人应当对债权
    2023-05-02
    257人看过
  •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吗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为连带责任,当贷款人不按照贷款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时,需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清偿贷款,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一、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要承担什么责任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二、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吗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担保人履
    2022-08-28
    343人看过
  • 担保人担保时间过六个月可有责任
    不一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认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可以约定保证期间吗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
    2023-03-10
    309人看过
  • 借条上后追加担保人有效吗,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一、借条上后追加担保人有效吗借条上后追加担保人是有效的。但是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要按照相关约定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
    2024-04-10
    287人看过
  • 担保人担保到期贷款人没还款,担保人可以不再担保吗
    一、担保人担保到期贷款人没还款,担保人可以不再担保吗1、作为担保人,您并不需要无条件地为借款方偿还债务。如果欠款方未能如期履行其所背负的债务责任,那么作为担保方的您将有义务代替他们偿还债务。2、当使用一般保证时,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并未向法院或同等机构提起诉讼,亦或是进行了仲裁申请,那么您将会暂时解除其担保责任。对于连带责任保证而言,若债权人在保证期限内未曾要求过您担任保证责任人,那么您也可马上解除自己的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二、忘记还款迟了4-5天会上征信
    2024-04-04
    480人看过
  • 承担连带责任是担保条款吗
    负连带责任的担保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在双方当事人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连带责任担保时效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的6个月内。如果在前款规定的时效里没有向保证人主张连带责任,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劳务派遣承担连带责任吗?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对劳务派遣用人单位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劳务派遣纠纷如何列明被告作出了规定,当事人主张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的,该劳务派遣单位为共同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
    2023-07-27
    464人看过
  • 民间借款担保人期限,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
    民间借款担保人期限是需要由双方进行约定的,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是主债务期限届满其六个月需要履行的。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有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一、民间借款担保人期限民间借款担保人期限由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有两种,分别是:1.一般保
    2023-04-26
    143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条
    词条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借条
    相关咨询
    • 出借人擅自更改借款时间,担保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9
      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此时担保人不必承担担保责任,因进发借款时间属于对借款合同的重大变更,可能影响到担保人的权益。
    • 担保人财产不足以承担担保责任时,其应如何承担担保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5-01-12
      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债务。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寻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如果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同样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
    • 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19
      借款担保人要为其担保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如下: 1、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为连带担保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还有就
    • 保证借款担保人可以分担任何责任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8
      当事人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要承担责任。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一般保证来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担保的时间已超,还承担责任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超过担保时间,不需要再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