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协议离婚将房产给儿子是否有效
1、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那么,离婚协议中将房产给儿子的行为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答案是否定的。
2、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3、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离婚协议中将房产给儿子的行为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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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再婚时有一个儿子,将房产过户给妻子,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2如果没什么特殊情况,该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你丈夫去世后该房子的一半属于你丈夫的遗产,如有遗嘱按照遗嘱处理,如果没有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根据你的陈述,你丈夫的遗嘱不是一份内容明确的对遗产进行处分的遗嘱,那么该遗嘱就不是一份有效的遗嘱,遗产还是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因你再婚时你的儿子已经成年甚至成家,所以如果你丈夫就有一个孩子,并且你丈夫没有父母了,那么该二分之一的房产的法定继承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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