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物权包括哪些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9 12:17:03 209 人看过

一、船舶物权包括哪些内容

船舶物权指的是权利人直接对船舶行使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通常包括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和船舶留置权等,船舶物权的学习有利于对船舶买受人的保护。

《海商法》第七条: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海商法》第十一条: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海商法》第二十一条: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船舶碰撞的责任如何界定

1.船舶发生碰撞事故的原因是由于一方的过失所造成的,受损一方的全部损失应由过失一方的船舶负责。这一原则在国际上统一的。例如,船舶在港内航行碰撞了停靠在码头旁或系泊于浮筒上的船舶,停泊的船舶所受到的损失应由航行的船舶负责赔偿。

2.如果船舶所发生碰撞事故,双方都有过失时,双方所受到的损失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分摊。如果损失的程度相当或过失责任的比例难以判定时,双方的损失由双方平均负责。对于人身伤亡,碰撞当事方应负连带责任。

三、船舶碰撞的管辖法院

因船舶发生碰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章 船舶 第三节 船舶优先权  第二十七条 【优先权转移】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海事请求权转移的,其船舶优先权随之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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