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起诉申请执行人能否中止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6:03:39 332 人看过

被执行人起诉申请执行人不能中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一、被执行人不履行可以拘留多久

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已经生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债务人还是不执行的话,最多可以行政拘留15天。行为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予以罚款、拘留。如果该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

区别在于失信二字。

1.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在被执行完毕后,就和一般人相同了,并无上述失信人员要承担的失信后果。

2.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0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止执行相关文章
  • 行政执行期间被执行人能否提出离婚申请?
    被执行人可以起诉离婚,婚姻关系是身份关系,只要夫妻双方中的一人想起诉离婚,就可以起诉了,被执行人被执行的只是财产,以及对其消费等方面做了一些限制,但是不会限制他的诉讼权利,所以被执行人还是能起诉离婚的。夫妻双方都是被执行人可以离婚吗婚姻自由,夫妻双方都是被执行人事可以离婚的。双方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不了向法院起诉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程序所需的材料:(一)户口簿;(二)居民身份证;(三)结婚证;(四)离婚协议书;(五)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
    2023-07-07
    50人看过
  • 该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法院可否支持?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甲不能清偿债务,但却对乙享有到期债权,执行法院告知申请执行人丙可向法院申请代位执行,执行被执行人甲对乙之到期债权,甲没有申请代位执行。一年后,丙又申请法院执行被执行人甲对乙之到期债权(该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执行法院可否支持?对此问题,颇多争议。一种观点认为,申请执行人的代位执行申请已过了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法院不应支持;另一种观点认为,申请代位执行不应受民诉法第219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限制。根据民诉法第233条的规定,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因此,丙的申请,执行法院应当支持。笔者认为,回答上述问题,应必先究明代位执行的性质、效力根据及适用条件。一、关于代位执行的性质代位执行是指负有被执行人到期债务的案外第三人,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该案外第三人应直接向执行债权人履行其对执行债务人所负的债务,
    2023-06-04
    350人看过
  • 能否只申请执行担保人而不涉及被执行人?
    1、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债务人是连带责任关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2、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担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在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申请执行人不得只申请执行担保人。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执行申请程序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
    2023-07-02
    342人看过
  • 法院中止执行是否通知执行人
    法院中止执行需要通知执行人哪些情形可以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确有理由的,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的,或者对案件再审的情况,因此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应当中止。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在执行中,有时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继承权利;如果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承担义务。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作为被继承人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仅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作为一方
    2023-06-12
    176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能只申请执行担保人吗
    1、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债务人是连带责任关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2、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担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在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申请执行人不得只申请执行担保人。一、连带担保与一般担保的区别有哪些1、连带担保责任更大,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你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2、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债权人还不起债担保人要还吗?需要偿还债务的是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是需要替其偿
    2023-06-23
    91人看过
  • 能否对被执行人车辆进行执行?
    被执行人有车辆可供执行的,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汽车进行扣押、查封等的强制措施,然后对车辆进行司法拍卖。由于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所以很多家庭都购买了汽车,而汽车作为公民重要的财产,也是法院执行的主要财产之一。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1、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公民的遗嘱执行人、受遗赠人、继承人或其他因该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被宣告失踪,该公民的财产代管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
    2023-07-17
    385人看过
  •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中止执行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人民法院会依据申请人的要求,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执行时,恢复执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刑事诉讼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条件吗跟民事诉讼不同,在刑事诉讼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条件要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需具备的条件有下面几个: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
    2023-06-13
    475人看过
  • 案外人是否可以在中止执行期间申请执行异议
    一、案外人是否可以在申请执行异议期间中止执行1、案外人申请执行异议期间中止执行是可以的,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当事人(被执行人)与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可以提出书面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中只规定了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情形。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
    2023-06-27
    109人看过
  • 中止执行后再申请执行的时效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民事判决裁定、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商业仲裁裁决书、有强制执行力的公证文书,应在文书生效后二年内提出,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逾期时,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丧失,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但是,实践中,法律文书生效后,有证据证明权利人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向义务人主张过权利。只要每次主张权利之间间隔时间不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应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次日,起算申请执行的时效。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31
    69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后能恢复执行吗
    一、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后能恢复执行吗可以的,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二、执行中止以后怎么解决中止执行后,如果又能够向法院提交被执行人可执行的财产的,法院即可启动执行程序继续执行,直到该案执行完结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
    2023-03-15
    298人看过
  • 中止执行裁定书没有申请执行人签字是否生效
    法院中止执行裁定书格式中印有申请执行当事人签字一栏,而且印有申请当事人签字后立即生效,所以说当事人不签字不生效。哪些情形可以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确有理由的,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的,或者对案件再审的情况,因此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应当中止。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在执行中,有时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继承权利;如果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承担义务。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作为被继承人的公民
    2023-06-12
    152人看过
  • 执行中能否直接把担保人列为被执行人
    一、执行中能否直接把担保人列为被执行人1、执行中不能直接把担保人列为被执行人。2、暂缓执行期满后法院可以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或者暂缓执行期间担保人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担保财产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并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不得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被执行人有便于执行的现金、银行存款的,应当优先执行该现金、银行存款。二、法院的执行措施有哪些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的执行措施包括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等。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
    2023-06-16
    134人看过
  • 申诉受理后能否申请中止强制执行
    申诉受理后是可以申请中止强制执行哪些情形可以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人对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有权进行处分,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暂停执行程序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中止执行。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确有理由的,可能发生变更执行标的,或者对案件再审的情况,因此对原执行标的的执行应当中止。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在执行中,有时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况。如果申请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继承权利;如果被执行人死亡,需要等待他的继承人承担义务。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作为被继承人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仅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续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作
    2023-06-12
    160人看过
  •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任何申请执行人什么意思
    申请执行人是民事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根据生效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的当事人。一般是民事诉讼中的胜诉方,即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人。由于中国民事执行程序一般因权利人的申请而开始,因此,民事执行中的权利人和申请人常常是一致的,司法实践中也常将二者混用。一、终结执行的情形有哪些终结执行的情形有以下: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一、终结执行程序的特点有以下:1、适用的对象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2、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也就是完成法律规定的执行工作;3、适用必备条件是必须征得申请人同意,或申请人虽不同意但经过听证;4、适用
    2023-03-28
    40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止执行
    相关咨询
    • 申请执行人有权在执行中申请追加被执行人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规定规定了一些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申请执行人在执行中,可以依据上述规定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法院经执行裁决程序作出追加或驳回申请的裁定,然后申请执行人或被追加人视结论的不同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
    • 申请执行人中止执行的申请书怎么写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申请执行人为什么要写中止执行的申请书如果要写的话,在申请书中写明事实与理由
    • 申请执行人死亡后,失信被执行人会被终止执行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1
      人死后,应当终止执行失信,但被执行人死亡但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的,法院可以裁定变更执行人,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偿还债务,但继承人只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偿还债务。
    • 因被执行人有困难能否中止执行,行政中止执行的情形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7
      行政处罚中止执行情形包括当事人无履行能力、执行可能造成巨大损失等。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 申请人放弃执行款被执行人能回执行款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8
      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对被执行人的执行,若被执行人已有钱在法院,那需要申请执行人出具书面材料表明自愿放弃执行,可以要求法院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