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上海青浦征收范围怎样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21:42:33 212 人看过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

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

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围从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区域调整至建制镇所辖全部行政区域。凡在本区建制镇所辖行政区域内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个人在本区建制镇所辖行政区域内使用经营性土地需履行纳税义务。

一、土地等级

我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的确定,按市地税局《关于公布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具体范围的通知》(沪地税地[2007]6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时间

根据市地税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地税地[2007]6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以半年为纳税期,应分别在每年的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办理纳税申报。逾期未办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由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调整产生的新增税款,纳税人应于2014年6月20日前持使用土地相关证书、文件或合同等,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使用面积、单位税额以及申报纳税等确认手续,具体携带资料及有关工作流程可咨询主管税务所。

三、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8: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南丹县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税额是什么样的?
    一、土地使用税在下列范围开征:(一)城市:指经国务院批准建制的市的市区;(二)县城: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县城城区;(三)建制镇: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建制镇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四)工矿区: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具体开征的工矿区由市、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逐级上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审定。城市市区、县城城区、建制镇镇区和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在开征范围内使用土地(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下同)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已明确的,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者或实际使用土地者纳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
    2024-01-14
    240人看过
  • 如何规定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范围和计税标准
    如何规定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免征范围和计税标准?(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地;(二)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自用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自用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带等公共用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批准复垦、改建废弃地的,自使用月份起5年至10年免征土地使用税;(七)能源用地,交通、水利等设施用地由财政部免征其他土地使用税。税收标准:大城市1.5元-30元;中等城市1.2元-24元;小城市0.9元-18元;县、镇、工矿区0.6元-12元。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率范围内,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繁荣的情况,确定本辖区的适用税率范围。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范围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施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2023-05-08
    383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年交还是按月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年交还是按月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每半年征收一次,申报时间一般是在4月和10月,但有的地方税务并未按照此规定严格执行: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半年申报缴纳,其中上半年为4月15日前,申报缴纳的税款不少于全年应纳税额的50%;下半年为10月15日前。2.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计年应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采取按月或季度的方式申报纳税,申报缴纳期为每月的10日前或后10日内。采取按月或季度申报缴纳的纳税人名单由各管理分局确定后报市局备案。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
    2023-04-30
    212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是什么,中国征收土地使用税最新规定
    根据我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市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指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税收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确定,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不等。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凡上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一)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二)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三)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四)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
    2023-08-08
    234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每年都交吗,征收范围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税每年都交吗只有应税土地的使用税需要每年都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二、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有哪些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是什么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应缴纳税款=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纳税人所占用土地对应的等级税额标准。在城市、县城
    2023-06-14
    316人看过
  • 北京:外企被纳入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
    根据修改后的这一《办法》,北京市企业和把土地用作经营性目的的个人,在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时,税额标准将提高两倍。据了解,这次修改后,北京市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等级分为六级,每平方米年税额分别为一级土地30元;二级土地24元;三级土地18元;四级土地12元;五级土地3元;六级土地1.5元。过去,这6级土地年税额分别为10元、8元、6元、4元、1元、0.5元。新《办法》规定了7种情况可免征土地使用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财政机关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经批准开山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10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据房地产界人士分析,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房产开发商的成本中,所占比例极低,因此虽然税额提高,但
    2023-06-15
    111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征税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地;(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征税标准(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
    2023-08-17
    430人看过
  • 上海市青浦区征地补偿标准
    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共有四个片区:一区片范围:徐泾镇/夏阳街道/盈浦街道,区片补偿标准:61200元/亩。二区片范围:重固镇/赵巷镇/华新镇/白鹤镇,区片补偿标准:55800元/亩。三区片范围:香花桥街道/朱家角镇,区片补偿标准:50100元/亩。四区片范围:金泽镇/练塘镇,区片补偿标准:41700元/亩。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2023-04-30
    132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实际的征税范围多大?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上述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不包括集体土地的使用者。但2006年4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对此进行了扩大解释,该文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本通知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政策规定一律以本通知为准。”该通知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集体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包括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
    2024-01-30
    52人看过
  • 博物馆土地使用税在免征范围吗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
    2023-04-30
    372人看过
  • 青岛的土地使用税有什么规定
    关于征收范围(一)青岛市四区和黄岛、崂山、城阳三区的城市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按照国家大城市标准执行。(二)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人民政府,莱西市、平度市(以下简称五市),建制镇(含镇政府所在行政村)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小城市标准执行。(三)对近年新形成的工矿区和城市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以外的工矿企业,市人民政府填写《工矿区土地使用税征收申请表》(附表2),报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抄送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在第一条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城市土地使用税由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受托人或者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先行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管理机关明确土地使用权权属后,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当分别缴纳。在纳税地点。但纳税人在市
    2023-05-08
    81人看过
  • 村里的土地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其征收范围是什么?
    一、村里的土地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
    2024-04-02
    253人看过
  • 规范土地征收范围和程序
    在当前的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尤其是土地征收范围和土地征收程序不规范等等问题,是导致土地征收矛盾的主要原有之一,所以在2019年,国家必然会加强对土地征收范围和土地征收程序的管控,明确公共利益需要的征地范围,同时加强对土地征收的程序管控,让土地征收变得更加合理,更加规范!一、明确土地补偿规定在新版《土地管理法》中国家明确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的谈判放在了首位,并且对征地补偿进行了一定的规范,明确了合理补偿的范围,对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违规抢建、以及其他违规违法建房等行为将不会予以补偿!二、土地定价方式变化继土地权益矛盾解决之后,农民朋友在土地征收过程还有一项重大迫切需要得到解决,那就是土地增值与土地补偿定价问题,由于农村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农村的土地价值得到了闲置的提高,但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如何分配土地增值收益成为农民朋友最为关注的问题,所以在新的《土地管理法》中国家明确指出应落实集
    2023-04-05
    415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例如:几个单位共有一块土地使用权,一方占60%,另两方各占20%,如果算出的税额为100万,则分别按60、20、20的数额负担土地使用税。(二)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从2007年7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一、租房土地使用费需要交纳吗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
    2023-06-27
    256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免征的土地使用税范围范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
    • 征税范围土地使用税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4
      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购置的新建商品房以及存量房,使用以上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 威海土地使用税是多少征税范围详解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5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 什么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及征收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8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收范围1.一般规定(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
    •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是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9
      1、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单位。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