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属于哪一种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05:30:09 467 人看过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属于无名合同,也就不属于典型的合同类型。对于这一类合同的,只要原则上不违背国家立法精神,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也承认其具有法律效力。

一、无效合同的概念

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

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二、交通事故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不处罚么

一般而言,交通事故中当事人之间签订了赔偿协议的话,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就是有效的。但是和一般民事合同一样,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也有可能出现无限或者可撤销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三、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条件有: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生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就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合同欠缺合法性,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全地效。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两个方面,即合同的目的和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也包括国家政策的禁止性规定和命令性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0日 2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内眼角漏线是否属于交通事故的一种?
    一般手术需要缝合多层,拆线时一般只需要拆除最外层的锋线些人对锋线有反应时皮下的线会排异出来或者拆线时有些锋线被血痂覆盖,为减少出血,暂时不拆。不算医疗事故。到当地医院找外科医生处理锋线的问题。一般情况拆除锋线就行了。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医院存在明显过错,当事人可以要求医院进行赔偿的。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建议尽快封存病历资料,以证据保全。咨询专业从事医疗法律纠纷的律师。自己跳车属于交通事故吗自己跳车属于交通事故。驾驶员肯定是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如果不承担责任,那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司机必须保证车上的货物等物品牢固安全,不能掉下车来,一旦掉下导致其他人受伤或者造成其他人的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
    2023-07-07
    27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的管辖权属于交警吗?
    事故的赔偿一般交警是不会管的,这会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协商不好可以由交警出面调解。同时交警还会通知双方前往交警队取事故认定书。在事故责任清楚的情况下果属逃逸案件的是的。如果对事故认定不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的事故处理队出具的,一般是在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定认定书,在逃逸人活着车辆查获后十日内出具,需要在检验或者鉴定意见出具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可以向出具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交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
    2023-07-05
    275人看过
  • 哪些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
    这些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3、运营车辆的货物损失。一、折旧费法律支持吗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支持车辆折旧费,因为人民法院只支持车辆的直接损失。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受害人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会支持: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等。二、汽车被撞了对方全责有哪些补偿汽车被撞对方全责,对方一般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还要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2023-03-02
    27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属于哪个赔偿项目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人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人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3.《医疗事
    2023-03-05
    221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开车违停属于哪种责任?
    这段内容讲述了如果车辆违停导致事故,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当事人弃车逃逸或者藏匿。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逃逸的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的情形,就不得减轻责任。如果车辆违停导致了事故,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当事人弃车逃逸或者藏匿,如果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减轻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逃逸的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的情形,就不得减轻责任。 车 辆 违 停 出 事 故 责 任 归 属车辆违停出事故责任归属的法律分析:车辆违停是道路交通安全中的一大隐患,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违停属于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处二百元罚款。然而,在实际交通事故中,如何确定车辆违停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责任归属问题,往往存在一定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行驶
    2023-09-01
    379人看过
  • 职工交通事故致死家属获两种赔偿
    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而死亡,职工家属在获得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侵权赔偿后,是否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近日,藤县法院对该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原告藤县东荣镇某公司一次性支付49多万元的工亡补偿金以及相应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给被告。据悉,黄某生前系藤县东荣镇某公司的职工,在其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而不幸死亡。为此,黄某的家属诉至法院,要求肇事方与保险公司赔偿因交通事故给原告造成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19多万元,获得支持。事后,梧州市社保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黄某的死亡系工亡。为此,黄某的亲属作为申请人,以藤县东荣镇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向藤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仲裁委作出裁决,支持申请人的部分请求。被申请人不服,以法律没有明确可以获得侵权赔偿及工伤待遇双重赔偿的规定,在获得民事赔偿后,工伤待遇不应重复计算赔偿,应是相应的补充赔偿为由,起诉至法院
    2023-04-23
    116人看过
  • 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几种情形
    一、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几种情形(一)厂矿、油田、农场、林场自建的专用道路,农村耕道、机关、学校、单位大院、车站、机场、港口货场内以及住宅区楼群之间的道路上发生的。(二)在道路上举行军事演习、体育竞赛、施工作业路段中发生事故。(三)军车、武装警察发生未涉及地方车辆或人员的。(四)在铁道口与火车相撞和道路度口哪生的事故。(五)蓄意驾车行凶杀人的案件和自杀案件,精神病患者自已碰撞车辆发生的事故。(六)车辆尚未开动发生的人员挤、摔伤亡事故。(七)因地震、台风、山洪、雷击造成的事故等。二、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一)按责任分1、机动车事故机动车事故是指事故当事方中,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机动车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如果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由于机动车相对为交通强者,而非机动车或行人则属于交通弱者,也应视为机动车事故。2、非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事故是指自行车、人力车、三轮车和
    2023-06-02
    31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分摊协议:分期付款协议
    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是夫妻对婚后的财产归属作出约定的书面合同,婚后财产公证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5、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系息归属。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2、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
    2023-07-10
    464人看过
  • 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2、给付的死亡补偿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也就是说得先由交管部门处理完交通事故,才能办理上面提到的工伤死亡补助手续。一、工伤认定享受的待遇具体有哪些工伤认定享受的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
    2023-03-22
    445人看过
  • 一死一伤的一事故属于一般交通事故吗?
    一死一伤的一事故属于一般交通事故吗?根据相关法律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哪几类: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交通肇事罪定罪处
    2023-06-17
    275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3人属于哪类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死亡3人属于哪类交通事故1、交通事故死亡3人,属于特大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就算是特大交通事故。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
    2023-08-08
    48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属于民事还是刑事
    需要看具体情况,一般属于民事案件,如果情节严重,构成交通肇事罪,就属于刑事案件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因此,满足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情形时,交通事故会构成肇事罪等犯罪行为,此时的交通事故便是刑事案件,但一般情况下的交通事故
    2023-03-15
    139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一)人民法院居于主导地位。在赔偿诉讼法律关系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组织参加诉讼的其他参加者原告、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参加诉讼,进行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活动。(二)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诉讼活动。赔偿诉讼是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属于民事侵权纠纷,在审理案件中各种诉讼活动要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分阶段进行。如一审案件所适用的普通程序分起诉与受理阶段、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开庭审理阶段等。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赔偿案件时,按普通程序分阶段进行审理。(三)诉讼参加人应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诉讼参加人是赔偿诉讼的主体,他享有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权利和处分诉讼权利的诉讼权利。比如受害人接受调解,放弃部分原本属于自己应得的赔偿项目或金额,或提起上诉权、撤回上诉权,请求执行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权等。一、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财产保全第一,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
    2023-02-23
    253人看过
  • 医疗事故营养费属于哪种赔偿范围?
    医疗事故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医疗事故赔偿范围与标准有哪些?(一)医疗费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陪护费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四)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系对患者因
    2023-07-29
    3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和交通事故的赔偿属于哪种交通事故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17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属于未知合同,不属于典型的合同类型。对于这类合同,只要原则上不违反国家立法精神社会公共利益,也承认具有法律效力。
    • 补偿协议属于合同中的哪一种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1、补偿协议的总体性质是民事合同。具体属于什么合同性质,分情况而论。 2、如果是拆迁补偿协议,完全的金钱补偿就属于买卖合同性质,产权补偿就属于互易合同性质;如果是其他,如工伤补偿协议、交通事故补偿协议,就不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有名合同,属于无名合同。
    •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属于哪一种赔偿范围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3
      建筑行业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规定为: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在民事诉讼中,保密协议属于哪种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7
      保密协议属于劳动合同,但保密协议不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而是约定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保密事项。对于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交通事故遗漏的情况属于哪一种情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9
      交通事故案件遗漏主体的情况主要出现在诉讼中或签订赔偿协议时,由于交通事故的死者往往有子女、配偶、父母多人,而事故责任方对死者家属的情况往往不清楚,又不懂得要求对方提供相关的户籍证明或要求索赔方提供未到场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所以所签订的赔偿协议往往因为签约主体不全而发生争议,起不到案结事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