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规定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合同工资低于实际工资对员工的影响
78人看过
-
劳动仲裁实际工资与合同工资
19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工资和实际工资不符,企业会面临什么风险
405人看过
-
合同工资3000实际8000有什么影响
248人看过
-
档案工资对实际工资有何影响?
492人看过
-
劳动合同写实际工资还是基本工资?
63人看过
-
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之间的差距会产生哪些影响?湖北在线咨询 2024-12-28社会保险申报工资比实际工资少会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什么影响? 社会保险申报工资比实际工资少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巨大影响。具体来说,对劳动者而言,社会保险基数低于实际工资,导致其缴纳的社保费用减少,能够享受的各类社会保险福利也会大幅缩减,尤其是养老保险和生育保险,即养老金和生育报销费用。这可能会导致劳动者无法获得应有的社会保险待遇,甚至可能引发劳动纠纷。 对用人单位而言,未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
-
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实际工资低,少交社保,不交公积金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5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缴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
-
劳动合同比实际工资高对员工有哪些影响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1说到劳动合同写的比实际发的高有什么影响这个在没有发生问题的时候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影响,但是你如认为公司侵犯了你的权益。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在实践中,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缔约过程中的地位是不对等的,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为了规避责任,往往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较低的数额作为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一旦双方发生争议,在计算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申报工资比实际的少会有什么影响?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1对劳动者而言,缴纳社保的基数比实际工资少,相当于用人单位应缴纳的部分变少,劳动者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社保局会责令用人单位补足。劳动者也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对用人单位而言,未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违反劳动法律,会面临行政处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违反工资规定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执行澳门在线咨询 2025-01-04显然,劳动者违法行为对劳动合同的履行会产生负面影响。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在劳动者违法行为后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便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名册以便查证。总之,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