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投标导致施工合同无效,施工方能否依法取得工程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2:15:02 130 人看过

律师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与工程有关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建设,必须进行招标:(1)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2)全部或者部分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或者援助的项目。因此,商品房建设必须经过招投标。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企图中标的,中标无效。第五十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第六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从其他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规定重新招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不合格的实际建造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名称;

(3)建筑工程必须进行招标,但未邀请投标或投标无效。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修缮后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要求的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予以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建设单位对不合格建设工程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未经招标的施工合同是无效的,这并不会导致工程款无法收回,但会带来很多麻烦。施工合同招标应以律师的建议为依据。串通投标的行为还应承担触犯刑法的刑事责任。

河北汉邦律师事务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招投标备案有施工合同吗
    是的,投招标施工合同是需要进行备案的。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一、施工合同备案为告知性备案指的是什么施工合同备案为告知性备案指的合同应当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负责。《招标
    2023-04-07
    157人看过
  • 工程施工先签协议后招标投标有效吗
    工程施工先签协议后招投标,违反招投标法规定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一、施工招标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进行(一)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招标中投标单位的数量不受限制,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承包商都可自愿参加投标。公开招标使招标单位有较大的选择范围,可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之间选择报价较低、信誉较好的承包商。这种方式更有利于开展全面竞争,打破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能促使承包商努力提高工作质量、缩短工期和降低造价。但这种招标方式使得业主的工作量较大,招标费用增多;同时由于投标单位较多,投标的社会成本增大,投标单位资格上参
    2023-03-26
    117人看过
  • 工程企业施工合同管理
    企业在对外开展各类业务活动的基本载体就是合同,有位法学家曾经说过: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形象地说明了合同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施工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
    2023-06-09
    173人看过
  • 无效施工合同工程款结算规则
    司法实践中通常按两者方式处理施工合同无效结算: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一种是按照定额(习惯中的按实结算多指此种)。但是,反对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者认为,因为合同整体无效,那么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款也必然无效,合同约定因合同无效被否定,因此不能以无效合同约定作为结算的标准,进而主张按照后者——定额结算。司法实践中,在施工合同整体无效的情况下,很多裁判者偏好按照定额委托第三方结算,有地方法院包括地方高院还规定,合同无效按照定额结算,再扣除利润、管理费等。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
    2023-04-04
    499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法定情形会导致无效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法定情形会导致无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以下法定情形会导致无效:1.未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建筑施工合同;2.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3.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未按照规定订立相关文件的;4.其他情形。二、建筑施工合同的特征是什么1.具有严格的计划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超级承揽任务。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
    2023-09-27
    179人看过
  • 如果认为施工分包合同无效,能否收回工程款
    什么是分包?分包是指总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的行为。总承包方不解除合同关系,对第三方完成的工作成果与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原则(1)易于管理,投标不应过多。(2)有利于投标竞争,不能分割太少的投标。(3)应该很容易为每个投标划清责任线。(4)投标按整个单项或分区进行划分,投标按操作进行划分。(5)将实施内容和技术相近的项目合并投标,减少施工设备和施工人员的重复采购。(6)考虑投标人提供的条件对主体工程分包投标的影响。(7)为了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吸引有优势的承包商投标,可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划分。上述投标划分原则相互制约,投标划分应以保证投资效益、按合理工期控制总体进度、达到质量标准为前提。合法分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2)分包只能进行一次,即分包单位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3)分包必须向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
    2023-05-07
    316人看过
  • 湟源县工程施工招投标程序规定
    第一章报名方式第一条发布招标公告(一)招标公告在全省范围内发布;(二)招标公告必须在省内公开发行的报纸(青海日报、西宁晚报、西海都市报任选一家)和湟源电视台上公开发布,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定,至少对有资质、有信誉的10家以上县外建筑企业发出招标公告通知;(四)招标公告至少连续发布2日以上;(五)招标公告发布后必须有5—7天的报名时间。第二条投标人须知(一)工程名称;(二)发包方式;(三)工程质量要求;(四)工期要求;(五)发包范围;(六)资金来源;第三条报名方式(一)潜在投标人可直接到招标人处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机构登记报名,若招标人拒绝,可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县行政监察部门报名,由上述二部门将报名的投标人及时转交到招标人处。(二)潜在投标人应在年月日时以前向招标人或向招标人委托的招标机构提交下列预审条件材料,凡不
    2023-06-07
    336人看过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文件中标后能否成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1998年2月9日水利部修正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明确: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符合招标书的要求,主要应包括:1.投标书综合说明,工程总报价;2.按照工程质量清单填写单价分析、单位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总造价、三材用量;3.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选用的主体工程和施工导流工程施工方案,参加施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数量、型号清单;4.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的主要组织保证和技术措施;5.计划开工、各主要阶段(截流、下闸蓄水、第一台机组发电、竣工等)进度安排和施工总工期;6.参加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名单;7.工程临时设施用地要求;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和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个别内容不能接受者,允许在投标书中另作声明。投标时未作声明,或声明中未涉及的内容,均视为投标单位已经接受,中标后,即成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违背招标文件的附
    2023-06-13
    95人看过
  • 未经招标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未招标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谈判的依据是什么?谈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各条款时,发包人和承包人都要以下列内容为依据:1.法律、行政法规这是订立和履行合同的最基本的原则,必须遵守。也就是在双方谈判合同具体条款时,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谈判只能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超越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进行谈判。例如:《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根据这一规定,如要求承包人垫付建设资金,这是与法律相抵触的,如果签订这类合同,是属于无效条款。2.通用条款《通用条
    2023-07-02
    128人看过
  • 探讨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款的结算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工程款结算有哪些问题1、国家政策有变客观上使工程款结算不能正常进行任何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必然是着眼于长远利益,着眼于宏观和全局,政策一旦制定也不会朝令夕改,但这并不意嚅着执行过程中没有局部的修正和改动,特别是牵涉到一些重大突发事件,政策的变化往往也是很大的。若一年来国家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上的宏观调控,就与前几年的经济政策非常不同;又若美国联邦银行对美元的加息,也是从美国经济的实际情况出发。这些政策上的变动反映在项目建设中——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2023-07-20
    267人看过
  • 工程未招标是否合同无效
    律师解答:无效。合同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与他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认定无效。
    2024-04-19
    50人看过
  • 万科施工招标合同
    第一条投标单位须知1.凡参加投标者,必须已通过资格预审,且已收到招标邀请书的单位。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对这些费用一概不负任何责任。3.本施工招标(合同)文件及答疑书面纪要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同为合同附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4.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和地下、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投标报价的因素。但投标单位必须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且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一旦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若提出此类要求,招标单位不做任何考虑。5.投标单位拟采用的竞争措施应在投标书内详细列明,并在投标书中有关报价中予以说明不计或减免。6.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本
    2023-06-07
    273人看过
  • 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是否支付,如何支付
    一、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是否支付,如何支付根据《建筑法》及《解释》的规定,可以归纳如下:(一)个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二)施工企业未取得施工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而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三)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四)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依据无效中标结果而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五)存在非法转包行为而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六)存在违法分包行为而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七)发包人存在资质问题等瑕疵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二、施工合同无效怎么结算工程款施工合同无效怎么结算工程款:(一)相关司法解释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文简称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该条规定可谓削弱合同无效后,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影响。各地高院也纷
    2021-11-03
    260人看过
  • [招投标书]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A.参阅通用条件1.l.l项目例:项目名称、立项证明、项目情况1.1.1工程例:工程地点、工程造价、工程概况。2.5业主财产例: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交接办法。由监理单位负责上述移交工作时,相应费用的计算方法。2.6保密例: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关于本项目或本工程予以保密的资料内容和保密期限。4.1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例: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应根据其所承担责任的比例向业主赔偿。赔偿金=受损工程的相应监理费X监理单位应承担责任的比例4.2业主的赔偿责任例: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监理单位的经济损失,应据实向监理单位赔偿。赔偿金=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4.4赔偿的限额例: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合同金额的____%(建议比例5%~IO%),当达到此限额时,业主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
    2023-06-09
    12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招投标无效导致的分包合同无效,是否有实际施工人资格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8
      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与施工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将某一项建筑劳务进行分包,会因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被法院判决无效而导致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因此,个人与施工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否有效与施工方和总
    • 合同无效、工程未竣工验收,建筑施工企业能否主张工程款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2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建筑施工企业。 2、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风险提示:合同约定是结算的最终依据,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特别重视并做好结算条款,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合同履行施工责任,保留好诸如工程联系单、签证、索赔单、会议记录等证据材料,
    • 招投标法对水利工程施工企业投标有何要求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3
      凡具备本规定第十一条条件的项目法人(或代表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可作为招标单位组织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凡持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具备有关专业资质要求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与其资质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施工投标。非水利水电行业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其资质应符合“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参加有特殊水工要求建设项目的投标,还应取得水利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发的针对对该建设项
    • 导致建筑工程中有哪些情形导致施工合同无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7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二)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三)承包人非法转包、违反分包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地基塌陷导致工程施工无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9
      你可以要求乙方赔偿你地上建筑,因为建筑是经过审批的合法建筑,地上所有的厂房及相应装修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这些属于直接经济损失,是实际存在的,所以法律支持。这部分乙方不赔偿你可以起诉。但未来7年的经营属于预期利益,不确定发生(将来可能有赔有赚,没有人做生意一定会赚),不是直接经济损失,目前也没有实际存在,所以法律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