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有企业厂长、经理由上级部门聘任的,应当与用人(委派)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制企业的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2)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由于特殊情况,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与厂长、厂长相同。
(3)派遣到合营企业、股份制单位的员工,如果仍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应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明确员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相关福利与合营企业或股份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状况的一种交叉
(四)用人单位应与长期被用人单位借来的员工、带薪上学的员工以及其他未值班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借款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一些相关条款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变更。“无薪休假”如果员工愿意返回原单位,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工作,并且员工愿意在其他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他也是一个特殊的人,不在工作岗位上,但仍然保持着劳动关系
(5)对于在岗或长假的特殊人员,用人单位应与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就相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门协议。此外,根据现行规定,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工作和学习未被视为被录用,未建立劳动关系,不得签订劳动合同的。这类学校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类似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双方对对方的合同有争议,双方可以在要求劳动报酬的民事案件中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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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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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08《》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企业在进行劳动合同变更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进行。 2.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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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员怎样订立劳动合同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31、放长假员工、富余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对其不在岗期间做出约定。 2、长期被外单位借用、带薪上学等非在岗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对不在岗期间做好约定。 3、请长假职工,不在职期间员工;用人单位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4、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根据双方约定可以签订,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5、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党群专职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做出特殊约定。 6、公司经理、董事等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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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2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看你和事业单位是不是劳动关系,是的话,当然按照劳动法执行了,是人事关系的,就按照有关人事关系的规定执行。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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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22特种作业人员范围: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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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要遵循什么原则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9(一)平等自愿的原则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二)协商一致的原则所谓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讨论、协商,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见后确定。 (三)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