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农民工猝死属于工伤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19:22:03 434 人看过

超龄农民工猝死,只要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猝死,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工伤申报时限是多少

工伤申报时限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可以在1年内提出申请。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1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超龄农民工工伤认定需要申请吗
    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况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认定需要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
    2023-04-21
    94人看过
  • 网约车司机跨年夜猝死,是属于工伤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该网约车司机是在停止接单过程中死亡的,是属于工伤的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获得相应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法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
    2023-06-11
    132人看过
  • 超过退休年龄57岁女工岗位猝死引工伤争议
    法院:超过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局工伤认定受理范围到了退休年龄,却继续在单位工作,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到底算不算工伤?妻子突然辞世,万先生心情悲痛,而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为劳动局)对于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事实更让他不理解。近日,万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万先生称,妻子刘某从2001年11月14日起一直在泰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出纳工作。去年9月18日上午,她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今年5月,万先生向市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但对方以刘某死亡时已满57周岁,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为由,不予受理。万先生认为此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向天元区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维持劳动局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对此,法官做出了解释,根据《劳动法》、《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女工人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女干部退休年龄为55周岁,超出此年龄范围则不是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劳动者。
    2023-06-09
    379人看过
  • 试用期员工下班后猝死公司称不属于工伤
    春节前,某公司试用期员工吴某下班后猝死。死者家属认为,该公司的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导致吴某死亡,吴某应享受工伤待遇;公司却认为,吴某尚在试用期,其下班后死亡不属于工伤。2月10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法官称,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视为劳动合同期限,但下班后死亡很难认定工伤。事件回放试用员工下班后猝死今年43岁的吴某,2013年10月底经人介绍到某公司上班,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试用期三个月。2014年1月13日早上,吴某下夜班回家。当日22时许,在朋友家看电视的吴某感到胸闷、恶心,随后昏迷不醒。朋友当即拨打120,救护车赶到时,吴某已停止呼吸。吴某的家人赶到现场时,民警在做笔录。我大哥身体一直很强壮,在某公司上班后他多次说自己胸闷。吴某的妹妹认为,某公司的工作环境和高强度劳动导致吴某猝死,吴某应享受工伤待遇。1月14日,吴某的家人和警方来到某公司,公司称,吴某尚在试用期,双方未正式确
    2023-06-09
    213人看过
  • 超龄了而无法退休但因工伤伤残属于工伤吗?
    职工超龄未退休,在单位工作中因工受伤的,一般能算工伤,此时其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仍然是劳动关系;但如果不是因工作的原因而受伤的,则不能算作工伤。一、怎样申请工伤认定书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二、农民工工伤怎么样处理关于农民工工作时发生事故伤害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农民工受雇形式一般比较特殊,我们要依据农民工的用工形式,来确定其是否跟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一般主要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农民工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退休待
    2023-06-29
    246人看过
  • 员工春节加班猝死,上班猝死算工伤赔偿吗
    一、员工春节加班猝死2月4日下午,B站内容安全中心员工暮色木心在武汉家中突发脑出血,在昏迷前紧急拨打120急救,后抢救无效去世。公告称,暮色木心是2020年5月加入B站武汉分公司的,他所从事的内容安全审核工作,是具有全天候特殊属性的工作,即使是春节假期,内容安全工作也不能停,和其他公共服务职业一样,需要通过轮班、值班来完成工作。B站在公告中称,暮色木心作为图文审核组的代组长,他没有回乡过年,带领小组安排了一天八小时、做五休二的春节轮值排班计划。B站也为春节期间值班的同事给了法定三倍的薪酬。据悉,病发当日,他本应下午来公司值班。下午17:00左右,部门同事因他没有出现,拨打电话后得知他已经紧急就医,他的主管和HR同事第一时间赶往医院探望并通知其外地家属赶往武汉。当晚,医生宣布他因脑出血抢救无效去世。B站称,暮色木心去世后,家属、同事都陷入巨大的悲痛和震惊当中,相关沟通、善后工作一度面临混乱。
    2023-03-01
    306人看过
  • 陪客户应酬时不幸猝死,是否属于工伤
    一、陪客户应酬时不幸猝死,是否属于工伤陪客户应酬如果是单位安排,也属于工作内容,应酬时猝死算工伤,但是陪客户应酬时因为喝酒的原因不幸猝死不算工伤。工伤的认定一般是必须要在工作的时间和范围之内才能获得保护,如果不是与工作人关而在工作的岗位因疾病而发生死亡的,那么在认定工伤时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如果在抢救中超过了四十八小时的话,那么也是不会按工伤来进行处理,所以不同的情形会作不同的处理。通常来说,猝死是否算工伤,要看是否满足工伤认定的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算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为从事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才受工伤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才受工伤的;4、患职业病的。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
    2023-06-11
    317人看过
  • 出纳超退休年龄岗位猝死工伤认定引发争议
    到了退休年龄,却继续在单位工作,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到底算不算工伤?妻子突然辞世,万先生心情悲痛,而湖南省株洲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为劳动局)对于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事实更让他不理解。近日,万先生向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万先生称,妻子刘某从2001年11月14日起一直在泰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出纳工作。2007年9月18日上午,她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今年5月,万先生向株洲市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但对方以“刘某死亡时已满57周岁,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为由,不予受理。万先生认为此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向天元区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维持劳动局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对此,法官做出了解释,根据《劳动法》、《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女工人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女干部退休年龄为55周岁,超出此年龄范围则不是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劳动者。刘某在公
    2023-04-26
    199人看过
  • 农民工盖房坠楼死亡是否属于工伤赔偿
    农民工盖楼死亡,是否构成工伤赔偿?应该如何索赔?开封县的38岁农民工李石山走了。12月27日上午9时许,他在郑州盖民房时坠楼身亡,家中的残疾儿子没能等到父亲拿回的看病钱。昨日,李石山的妻子说,包工头愿拿1万元赔偿,这让她无法接受。事件38岁农民工坠楼身亡李石山家住开封县西姜寨乡高寨村,今年38岁,只要农忙结束,他就会外出打工,帮人家盖房。今年10月底,李石山又跟着他的老工头——老高,来到郑州给人家盖民房。老高是新郑人,这几年,李石山一直跟着他干。这次,他们来到了中原区的酒沟村,要给村里的一个队长盖6层楼。12月27日上午9时许,李石山和5个人在已经盖好的5层楼楼顶上楼板。农民工李云顺在楼下拉楼板,他说:刚上了5块楼板,就听上面的人喊出事了。我赶紧跑到5楼一看,才发现是李石山从5楼楼顶掉到了5楼地面上。据李云顺说,楼顶离地面也就3米左右,在用棍子抬楼板时,棍子突然折断,李石山摔在了5楼的水泥
    2023-06-08
    489人看过
  • 农民工工作期间突然猝死,单位要赔偿吗
    农民工工作期间突然猝死,单位要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要有劳动关系存在,不论有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也视为劳动合同成立,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施工意外或猝死情况,用人单位及社保局应该按照工伤来进行医治及赔偿。一、劳务派遣合同合法吗?合法。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二、劳动合同到期多久不续签算违法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续签无
    2023-03-27
    235人看过
  • 工地施工员属于农民工吗
    施工员一般是由施工单位指派下来担任管理、协调各个作业班组施工工作的中层干部,一般不属于农民工。一、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怎么开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办理:1、填写申请和承诺书。介绍一下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过程和涉及大致的施工人员,工程已经竣工验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需要办理证明。承诺书也是以公司或者法人代表的名义,保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的声明。2、主体信息和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中标的文书、竣工验收意见书,各个施工班组的联系人、花名册和联系方式,劳动合同书,支付资金的凭证等。3、提交劳动监察大队审核,等待公示。将上述材料提交给劳动监察大队后,他们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是十天。十天后,就可以得到需要开具的证明了。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要求有哪些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有:1、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
    2023-04-07
    437人看过
  • 熬夜加班猝死算工伤吗,熬夜加班猝死工伤鉴定流程
    一、熬夜加班猝死算工伤吗熬夜加班猝死算工伤。如果单位在职工下班后安排需要再进行加班或夜间从事工作,同时安排了工间休息,如果此时职工突发疾病死亡的,很有可能会被认定成属于工伤。因为此时的该职工处于工间休息的状态,这种情况亦属于“工作时间”的概念。二、熬夜加班猝死工伤鉴定流程熬夜加班猝死工伤鉴定流程如下:1.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三、熬夜加班猝死如何处理熬夜加班猝死用人
    2023-06-25
    471人看过
  • 超龄农民工工伤赔付:因工作原因伤亡能否算工伤
    60岁,本该是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可在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中,年逾六旬的超龄打工者并不鲜见。他们中绝大多数既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又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往往很难进行维权和求偿。不过,媒体近日了解到,经过五年多的艰难维权,66岁的河北籍在京打工者刘XX获得了工伤与第三人侵权双份赔偿。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王X律师对媒体表示,此案为北京地区超龄农民工获双赔第一案,对今后类似案件具有重要参照意义。而刘XX的维权经历,也见证了我国工伤保险制度不断调整、完善的过程。能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刘XX告诉媒体,他是1948年2月生人,于2005年12月入职北京某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园物业),主要负责首钢地质勘查院的绿化保洁工作,月薪为900元,以现金形式发放。当时也不懂法,没和单位签合同,也没上社保。2009年8月,刘XX在上班期间去市场买保洁工具,在回勘查院
    2023-06-10
    300人看过
  • 超龄农民工是否需要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授权,确定因事故(或职业病)造成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或视为工伤,劳动者在工作或视为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为了确定伤害的主体,它是一个定性的行为过程。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工伤认定机关未提供充分资料,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后规定的时间内未补正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期限的,除有特殊原因(特别是劳动关系确认、医疗未终止等)外,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伤认定所需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2.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副本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和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申请表
    2023-05-02
    453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农民工工作时间发病到工地宿舍猝死,是否属于工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5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状态包括突发疾病立即死亡、突发疾病未立即死亡而事后未历经抢救死亡、突发疾病历经抢救无效死亡等情形。端视上述规制“突发疾病”死亡的态势描述均系“危重病患”所导致的死亡,这些“突发疾病”发作之初即呈现“危重状态”,致使劳动者不能继续从事正常工作,并非一般身体偶感小恙所致轻微病患症状。“突发疾病”死亡虽不是因工作原因发病而导致死亡,但是因其病情的突发性和后
    • 农民工超龄死亡能认定为工伤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3
      超龄农民工因工作原因猝死能被认定为工伤。对于超龄农民工因工受伤,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都以“不认定工伤”、“按雇佣关系处理”为主要处理方式。但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 超龄没买工伤保险农民工工伤死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6
      如果按照伤残等级4级计算,伤残赔偿金确实在30-35万左右(50万X60%),但考虑到你父亲需要长期护理(建议做护理依赖鉴定)和长期服用药物(建议做后续治疗鉴定),可以主张护理费和后续医疗费用。另外你提到的责任方问题,水电十四局,中铁大桥五公司,劳务公司都属于被告,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工人在厂期间意外猝死属于工伤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02
      是的。 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
    • 行天下小伙猝死过劳死属于工伤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可以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